本帖最后由 peizhixue 于 2025-12-22 19:07 编辑
5. 既然主在颁布完美公义准则时,将所有条款都归结于祂的旨意,这表明顺服是祂最悦纳之事。
此点值得我们格外留意,因人心放纵的本性总热衷于发明各种功德来博取恩宠。
这种俘获人心的宗教伪善,实乃人性深处的禀性,历代皆然,甚至在今天也暴露无遗;因为人们总是乐于在上帝的话语之外,设想出一些获得公义的方法。
因此,在世人普遍视为善行的诸多行为中,律法的诫命所占地位极其有限,无数人为的发明几乎占据了全部空间。
但摩西颁布律法后,以如下方式向百姓宣告,其意图岂非正是为了遏制这种毫无根据的放纵? “你们要谨守遵行我今日所吩咐的一切话,好叫你们和你们的子孙永远亨通,当行耶和华你神眼中看为善、看为正的事。我无论吩咐你们什么,你们不可加添,也不可删减。”
此前他曾宣告,以色列人在列国眼中之所以有智慧和明达,正是因从耶和华领受了律例、典章和礼仪,并补充道:“你要谨慎自己,勤勉保守你的灵魂,免得你忘了你亲眼看见的事,又免得这些事在你有生之日离开你的心。”
上帝预见以色列人不会安守本分,即便领受律法后仍会竭力创造律法之外的新义行,除非严加约束。所以神宣布这律法包含了完美的义;然而,尽管这本应最有效地阻止他们,他们却仍犯下律法明令禁止的狂妄之罪。
这对我们有什么意义呢? 我们当然也同样受此宣告约束;因主为律法所作的宣告,即律法包含了完美之义的教导,毫无疑问是永远不变的; 然而,我们并不满足于此,而是费尽心机地发明并实施了一个又一个其他的善行。
纠正这种错误的最好办法,就在于不断注意反思: 律法乃从天上赐下,为教导我们完全的义;其中所教导的义,唯与神圣旨意相合;因此,为了获得上帝的眷顾而尝试新的善行是徒劳的——因对神的正当敬拜唯在顺服;而任何偏离神律法的善行追求,皆是对神圣真实之义的亵渎。
奥古斯丁的观点也很有道理,他有时称:顺服上帝是“一切美德之母与守护者”;有时则又称:顺服上帝是“一切美德之源”。
6. 但当我们对神的律法进行了阐释之后,方能更恰当地印证此前关于其职分与功用的论述。
在逐条展开论述之前,我们有必要先行介绍一些有助于全面理解律法的基本要义。
首先须知:律法所要求的不仅是外在行为的端正,更是内在属灵生命的公义。
尽管无人否认此点,但却很少有人对此给予真正重视。
其根源在于人们忽视了立法者的本质——而我们应当通过立法者的本质来衡量法律的本质。
倘若君王颁布诏令,禁止通奸、谋杀或偷盗,我承认,凡仅在心中萌生通奸、谋杀或偷盗之念,却未付诸行动者,皆不应受此律法惩处。
因为凡人立法者的监督只限于外在行为,除非实际犯下罪行,否则不会违反他的禁令。
但上帝的眼睛无所遁形,祂看重心灵的纯洁胜过外在表象。祂禁止奸淫、谋杀与偷盗时,实则涵盖了对情欲、忿怒、仇恨、贪求他人财物、欺诈及一切类似恶行的禁令。
因祂是属灵的立法者,祂的教诲,既针对灵魂,也针对肉体。
现在,灵魂的谋杀是忿怒和仇恨;灵魂的偷窃是邪情和贪婪;灵魂的通奸是淫欲。
但有人会说,人间的法律也涉及意图与动机,而与偶然事件无关。
我承认这一点,但它们规范的是在外显行为中表现出来的意图与动机。
它们审查并考虑每一个行为是出于何种意图,却不究察隐秘的念头。
因此,当一个人不做外在的违法行为时,人定律法就得到了满足。
但相反,神的律法既已赐予我们的心灵,那么对心灵的恰当规范才是正义践行律法的主要及必要条件。
然而一般人,即便他们坚决掩饰对律法的蔑视,他们的眼睛、脚、手和身体的各个部分也都在某种程度上遵守律法,但是,同时内心却全然背离顺服。他们以为只要将行于神明之下的行为隐瞒于人,便已尽了本分。
他们听闻诫命:“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偷盗”。
他们不拔剑行凶,不与娼妓为伍,不以暴力侵占他人财物。
到目前为止,所有这些事情都是好的;但在他们的整个灵魂中,他们渴求杀戮,被情欲点燃,用不诚实的眼睛看着别人的财产,并在贪婪中吞食它们。
如此,他们便丧失了律法最根本的要求。
如此愚昧从何而来?难道不是因为弃绝立法者,将公义屈从私欲?
保罗严厉斥责此类人,断言“律法是属灵的”,意指律法不仅要求灵魂、理智与意志的顺服,更需天使般的纯洁——这纯洁须洗净一切肉体污秽,方能全然彰显圣灵的馨香本色。
7. 当我们说这就是律法的意义时,我们并不是在提出自己新颖的解释,而是在追随基督——祂才是律法最卓越的诠释者。
因为民众从法利赛人那里汲取了一种腐朽的观点,认为没有任何违背律法的外在行为者,即为遵守律法之人;基督便驳斥了这一非常危险的错误,他宣告:玷污妇女的淫邪目光即属奸淫;那些憎恨弟兄的人为杀人者; 那些心中怀恨者“面临审判的危险”;那些在抱怨争执中显露怒气的,他称其“面临公会的审判”;那些以辱骂诽谤之言爆发公开暴怒的,他宣告其“面临地狱之火”。
那些没有意识到这些事情的人,假装基督是另一个摩西,是福音律法的颁布者,弥补了摩西律法的不足。
由此衍生出关于福音律法完美性的普遍谬论——人们常说它远胜旧律法;而此论断在许多方面都非常有害。
因为当我们介绍诫命的总结时,从摩西本人的话就可以看出,这是对神的律法多么大的侮辱。
这无疑是在暗示,旧约中祖先们所有的圣洁都与虚伪相去不远,更将我们引离那永恒的公义准则。
但要驳斥这个错误,却没有丝毫困难;因为他们误以为基督在律法上增补了内容,实则他只是通过清除律法因法利赛人的谬论和酵而染上的模糊和污点,使律法重归纯正本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