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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针对主贴里“我不知道是哪个人提出来的真教会的标志是这三个。很多不明真理的人盲从,人云亦云。”这句话稍微科普一下。无知不可耻,无知又不肯百度一下,反而觉得一定是别人错了,那就是耍流氓了。
在中世纪时期,教会出现了严重的错误,不管是在教义上,还是在信仰生活上,都出现了多方面的大问题(例如售卖赎罪卷),因此很多人就产生一些疑问,罗马天主教是真正属神的教会吗?到底何为真正的教会?
马丁路德的观点是:只要有神的道被正确传扬的地方便有真教会,因此纯正地传扬神的道,就被路德看成是基本的真教会的标记。除了正确地宣扬神的道之外,马丁路德还加上了施洗、圣餐、事工、祷告、敬拜、背十架等六点,这七点就是马丁路德认为的“真教会的标记”。
而加尔文在他的《基督教要义》一书的第四卷中特别提出,是否宣扬纯正的神的话语,以及是否正确地施行圣礼为真教会的标记,他说:“辨别教会的记号乃是圣道的宣扬,和圣礼的施行。”他又说“无论在哪里,我们若发现神的道,被人纯正地传讲、听到,而且圣礼是照基督的吩咐施行,毫无疑问,那里就有了上帝的教会。”
同时加尔文也认为,为了贯彻圣道的施行,以及保守教会的秩序,教会的训戒是不可少的。因而,在改革宗的教会里,真教会的标记有三样:第一,圣道的传扬,第二,圣礼的正规施行,第三,教会的劝惩。有了这三个方面,便是真教会的标记。
圣经是为耶稣基督作见证,圣经被纯正地传讲,才能让人真正地认识救主。完整而正确地宣扬并执行神的道,这一点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一点,其他两点也都可以含在这一点之内。没有了正确地传讲并持守真道,一切都归徒然。
只有认识神所差来的耶稣基督才有永生,不明白圣经的真理,便不能明白属天的智慧,更不能认识神及耶稣,那么就不会产生真正的信心,也不会产生真正的爱心,更谈不上教会的产生了。
不管是马丁路德还是加尔文,都没有把“爱”列为真教会的标记,因为那是不需要去强调的,当神的道被正确地传讲与接受,自然会产生真正的爱;反过来离开了神的道,那“爱”一定是人的肉体出来的,是神所拒绝的!
虽然楼主有谈及“基督的爱”,但从楼主所说“圣道圣礼劝惩很重要,但如果没有神的爱,一切都徒劳,无意义”这句话来看,楼主自己并不知道什么才是“基督的爱”,楼主对“爱”的理解还停留在世人观念中的“爱”,并把世人观念中的“爱”理解为就是圣经所说“爱”,这一点前面我已经指出过了,只是楼主至今依旧看不懂。
请记住:圣经说的是“太初有道”,而不是“太初有爱”,究竟是道从爱来,还是爱从道来?脱离了神的道,能产生真正的爱么?自己去思想!如果楼主自己不先打破“错的一定是别人,我怎么可能会错”的思维定势,那就继续活在一年三季的世界里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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