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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wj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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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6:2中“神的儿子们”是指什么?有多种观点,请列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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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0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lwj2008 发表于 2018-5-19 17:37
是一个查询原文圣经的网址
創世記 6章 2節 閱讀 舊約parsing首頁 新約parsing首頁
        

某日,一个对中文略知一二的老外去某工厂参观。
半路当中,厂长说:“对不起,我去方便一下。”
老外不懂这句中文,问翻译:“方便是什么意思。”
翻译说,就是去厕所。
老外:哦......
参观结束,厂长热情的对老外说:“下次你方便的时候一起吃饭!”
老外一脸不高兴,用生硬的中文说:“我在方便的时候从来不吃饭!”
厂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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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0 05:55 | 显示全部楼层
lwj2008 发表于 2018-5-19 18:42
(新约)
林前(1Co)
11:10        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


关于“蒙头”问题

(欢迎转载)

吴国安(澳洲墨尔本)


蒙头真理清楚记载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1-16节,即前半章。其篇幅之大、语气之重,可见属灵真理、原则教导之重要。然而在今天的世代里,该真理几乎等于被废除。可《圣经》却明确告诉我们:无论时代如何变迁,神的真理永不改变、永放光芒。


第10节:因此,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这是关乎属天(属灵世界)的事件,而非属地(物质世界)的事件。它是灵界两种势力面对面之严肃的实际争战,而非属世理性小学而已。因为 神的国不在乎言语,乃在乎权能。(哥林多前书第4章第20节)


女人为天使的缘故”是什么意思呢?因为堕落天使不守本份,想出头而被 神永远咒诅。人类的始祖夏娃先听鬼话(堕落天使的诱惑)、背叛 神、犯罪堕落,后又使丈夫亚当也犯同罪,而被神咒诅惩罚。人类一切的灾难、祸患、歪门邪道……都是因为夏娃和亚当不谦卑、不信靠顺服神的话而引起的。这就是人类堕落的罪魁祸首 —— 根源、症结所在。所以当女人蒙头时,是公开见证堕落天使不顺服神而导致的惨重后果,并且极其羞辱魔鬼。


第3、7-8节提到 神家的次序: 神-基督-男人-女人。战场,本来是属于男人(亚当)的事,可女人(夏娃)却偏(硬)要争抢在前面,结果倒下了。战场前方若没有后方的支援,后果不堪设想。前方的机智、英勇善战与后方的军事情报、军师统领、武器和食品补给等,其功劳、报偿是相同的。第11-12节就提到男女在 神面前平等的教导。男女生、心理有别,但生命价值平等。男女分工不同,但缺一不可。恩赐各有不同,但却是互为肢体。眼睛、耳朵、嘴巴、鼻子等生理功能完全不同,不能互相代替,但却是整体。这种团队作业精神,让我们彼此学习谦卑、信靠顺服的功课,尊重神所赐的属灵权柄和秩序。撒母耳记上第30章第24节记载:……上阵的得多少,看守器具的也得多少;应当大家平分。该属灵真理、原则是,传福音、站讲台的人得多少赏赐,为他们代祷、交通、提醒、守望的人也同样得多少赏赐。这是《圣经》里多处多方的清楚教导。以色列人出埃及在旷野的时候,神严格训练他们。 神的会幕在中间,以色列12个支派(2-3百万人)整齐排列在四围。无论安营、起行,都按照他们的家室、宗族有条有序地进行。利未支派负责办理帐幕的事和看守会幕的器具等工作,亚伦和他的儿子谨守自己祭司的职任,近前来的外人,必被治死。(民数记第2-3章) 神制定的这种严肃、合宜的敬拜和次序,是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持守和传扬的。


第7节很重要地提到男人是“ 神的形象和荣耀”。所以男人在属灵的家(教会)中,具有绝对严肃、负责任的代表性和象征意义。男人要当好头,凡事必须按照基督的教导,带领全会众、家人走生命的窄路,因为基督为我们众人作了榜样,即凡事顺服天父的旨意而行。(马太福音第26章第39节,约翰福音第6章第38节、第8章第28节,腓立比书第2章第8节,希伯来书第5章第8-9节、第10章第7节)弃绝老我,高举基督,荣耀 神的圣名。这就是第3、7节所提到我们都要以基督为头和男人是“神的形象和荣耀”的真意。所以男人当头,是一件相当不容易的差事。不顺服基督的当头者,犯大罪也!


女人在魔鬼面前常显软弱,而男人在女人面前更显软弱。女人在魔鬼的诱惑时,还与牠争论一番。而男人在女人的诱惑下,二话不说,马上犯罪堕落。所以女人谦卑、信靠顺服 神,先摆正自己,而后帮助、辅佐男人,同心合意,一起打胜属灵战争,荣耀 神的圣名,整个教会因此而蒙福,这是 神的美意。第9节提到女人是为男人而造的。为什么呢?因为神创造女人特为男人的帮手。(创世记第2章第18节)有史以来,只有高者才有能力和智慧去帮助低者,从来没有相反道理的。当然,这是属于男女性别不同问题(男女互补而成为整全的生命),并非什么高低、强弱问题。


女人“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有何属灵意义呢?是严肃提醒自己并深刻帮助男人,我们都必须谦卑、信靠顺服 神的话而行,同心互助走天路而蒙恩,不重复先祖的反叛,弃绝魔鬼的引诱。当女人蒙头——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即心灵里谦卑、信靠顺服 神的话,用实际行为表明对 神的信心时,魔鬼就无地位可站、无破口可侵、无空隙可钻,牠们就要蒙羞而逃走。这是女人在服侍 神所站的属灵地位问题,可谓极其重要之属灵争战的第一步。


在属灵争战中,我们曾经历过不少实际例子,归纳起来是:1)当魔鬼听到弟兄姊妹讲论蒙头真理或看到姊妹正准备蒙头时,反应非常强烈,马上显出极其敌视、仇恨、愤怒的眼光、表情、语言和动作,常见异常的凶恶、凶狠、恼怒和急躁,其具体现象、动作有时会让人感到毛骨悚然,令人惧怕;2)当魔鬼看到姊妹戴上蒙头巾时,立刻就俯首、瘫软(无力状态)、安静(闭嘴)下来。


20世纪50年代,福建省莆田市主耶稣的一位忠心使女余瑞端姊妹(1907-1998,文革期间曾为主坐监、受苦十几年),一天看到《圣经》里这个真理时,圣灵开她的心窍,她心灵里已接受该真理教导,但还未来得及准备蒙头巾就去探望一个被鬼附身的人,当她一进门的时候,魔鬼借着那人很气愤地对她大声喊叫:“谁让你要蒙头?”〔该见证由“墨尔本活水教会”(Living WaterChinese Christian Church, Melbourne)蓝姊妹和许弟兄夫妇提供,2009.6.28;余姊妹曾是他们的婚姻介绍人;余姊妹所属莆田市的家庭教会迄今仍持守蒙头真理〕当然,魔鬼并非对蒙头巾仇视和恐惧(蒙头巾并无任何能力),乃是敌视和害怕 神透过地上一群谦卑、信靠顺服、忠心持守祂真理而站在属灵高位的人的行为和实践,所赐予的属天权柄和能力。我们基督徒能胜过牠们,是依靠主耶稣基督在十字架上所流的宝血和我们所见证 神的真理。启示录第12章第11节:弟兄胜过牠,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


笔者强调持守蒙头真理的姊妹,请尽量把所有头发都蒙上。因为其中有一例,一位姊妹没有(没注意)把头发全部蒙上,有一部份头发露在右上额的蒙头巾外面,魔鬼用很怪异的眼神直盯着她的右上额,看个不停。这位姊妹觉得奇怪,为什么魔鬼以如此怪异的神态盯着她的右上额。她就顺手(有意地)把这一部份头发放在蒙头巾里,重新整理好蒙头巾。魔鬼因此立刻俯首下来。


在圣灵的引导下, 神的所有真理都是信仰者可以实践、经历的。当 神的真理成为我们属灵生活的实际时,才能算为真正的信仰。所以唯有看得见、摸得着的,才叫属灵,才能真正成为属灵生命的营养素,信仰者基督的身量才能一天天长大。神学研究的结果也应如此,否则不过是象牙塔里的纸上谈兵、美丽和炫耀的学术字句或名词而已。神的真理+属灵生活经历=属灵生命。偏重、强调或废除任何一方,就变成缺陷、极端、荒谬或异端邪说。废除 神的某些真理,在属灵上所犯下的错误是极其严重的!其后果是相当可怕的!我们的信仰立场和态度就是要很清楚、纯洁、坚定地学习“非拉铁非教会”(The Church inPhiladelphia)侍奉 神的心志和行为:我知道你的行为,你略有一点力量,也曾遵守我的道,没有弃绝我的名。……(启示录第3章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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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0 05:56 | 显示全部楼层
接上:

不蒙头的女人有属灵地位吗?当然有。但不能与蒙头者相提并论。经文里用清楚、重要的“应当”(ought to)两字,没有用必须(must)。可见 神从来不强迫任何人接受祂的真理。人更不应该强迫别人的信仰。人能否看见、接受并实践 神的真理,是圣灵的工作。







主耶稣因顺服天父的旨意,降卑(并以奴仆的身份)来到人间,为拯救世人脱离罪恶的捆绑,甘愿被钉死在十字架上。祂复活后,天父把一切权柄都交付祂。因祂配得一切权柄、丰富、智慧、能力、尊贵、荣耀和颂赞。(启示录第5章)主耶稣曾受施洗约翰的浸礼,亲自为我们作了美好的属灵榜样。主耶稣还教导我们:凡自高的,必降为卑;自卑的,必升为高。(马太福音第23章第12节;还可参见:马太福音第11章第25-27节,第12章第15-21节,第18章第1-5节,第20章第20-28节;约翰福音第13章第1-17节等)一粒麦子不落在地里死了,仍旧是一粒;若是死了,就结出许多子粒来。(约翰福音第12章第24节)所以,老亚当不死(不谦卑、不信靠顺服),而想改变属灵地位、得属天的福份和灵命成长,那是绝对异想天开、白日做梦的事。属灵道路是没有捷径可走的,灵命成长的追求是一辈子都需要操练的,这是永远不变的属灵定律。







当女人谦卑、信靠顺服 神的话而蒙头(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时, 神因此赐福给她们头上的属灵光环和荣耀是何等的美丽与巨大!她们所站的属灵地位和职份是何等的高超与圣洁!她们领受的属灵权柄和能力是何等的强悍与超然!在教会、团契里,女人蒙头的合宜敬拜和次序( 神-基督-男人-女人,和谐的教会生活),使整个教会因此都服在 神大能的权下,这不但给男人带来绝对有力的属灵帮助,而且给我们大家一同带来无穷的属灵裨益和属天祝福。相反,就乱套了,这是大家心照不宣的事实。







在哥林多前书第11章中,前半章是关于教会的合宜敬拜和次序问题,后半章才提到记念主的聚会(最高峰的属灵聚会)。《圣经》为何如此教导,是很值得我们深思反省的大事。







初期的哥林多教会因为不完全明白《圣经》真理,基督身量小,所以产生混乱现象。保罗因此严厉地责备并教导他们。到后期,哥林多教会的属灵生命就有了质的飞跃。(哥林多后书第7-8章)







有人曾认为提倡女人蒙头,是一种显然的性别歧视言论,是看轻、贬低女人地位的思想行为。从属灵的角度看,这恰恰相反。







今天的“女权运动”所产生的最大社会效果怎能与之相提并论、同日而语呢?今天在教会里,无论男女,由于魂生命抬头、己活动主导、老我当家、吱吱喳喳,心灵里不能安静下来好好学习真道(沉静学道),不合宜的敬拜方式到处可见,因此而失去巨大的恩典和福份,是何等的可惜啊!







今天社会上有些女人不只是半边天,早就是全边天了,根本性地丢掉了女人本来应有的美丽、温柔的特质,同时也严重地丧失了自身的尊严。教会里若有这种现象存在(老夏娃始祖母回来),这样的人最好自己把头上的蒙头帽快速扯下来,以免糟蹋、践踏 神的真理,毁坏 神的家,以免羞辱 神的圣名。但愿姊妹们的属灵生命能甘愿自动地被 神的真道所雕琢和塑造,与蒙头真理相称、相匹配,荣耀 神的圣尊名。







第5-6、15节提到女人长头发是给她们作盖头的,是她们的荣耀。这是 神创造女人时所给以女性美的其中一个生理上的性别特征。保罗若只是谈及男女头发长短的问题,就无需特别传讲蒙头真理(第5节等)及其特定的重大意义(第10节)。且男人必须光秃才算不蒙头、不羞辱自己的头?所以长头发作女人的盖头与蒙头,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两个概念。







女人蒙头一定会让许多人看了觉得很奇特、奇怪。其实何止是蒙头,基督徒全人都是与众不同的,甚至不与一些人一同犯罪都被认为怪、被歧视、被毁谤。(彼得前书第4章第4节)然而《圣经》早已明说:你们是被 神特别召唤出来的一群人,是 神的儿女、光明之子、智慧之子、君尊的祭司、圣洁的国度、 神荣耀国度里圣洁的子民。……26你们要归我为圣,因为我耶和华是圣的;并叫你们与万民有分别,使你们作我的民。(利未记第20章第25-26节;还可参见:出埃及记第19章第4-6节;利未记第11章第44-45节;罗马书第3章第24-28节,第8章第16-17节,第9章第25-26节;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6-18节;以弗所书第5章第8、15节;帖撒罗尼迦前书第5章第5节;彼得前书第2章第5、9节等)奇怪吗?一点都不奇怪。因为 神的恩典,凡愿意接受耶稣基督为自己救主的人,并持守《圣经》真理、原则的基督徒,所站的属灵地位和高度本来就是如此。这是世界观的交锋,是两种不同生命的本质区别。信心是由行为来表达的。(雅各书第2章第14-26节)主耶稣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46你们为什么称呼我‘主啊!主啊!’却不遵我的话行呢?……(路加福音第6章第46-49节;还可参见约翰一书第2章第3-6节等)







历来,不少神学家和传道人认为,保罗在此所传讲的蒙头只不过是中东地区以色列妇女的一种风俗习惯而已。然而,《圣经》多方多处却严厉地警告我们:……与世俗为友的,就是与 神为敌了。(雅各书第4章第4节;还可参见:利未记第10章第1-3节,马太福音第15章第1-3节,哥林多后书第6章第14-18节,歌罗西书第2章第8节,提摩太前书第6章第20-21节,雅各书第1章第27节等)难道《圣经》记载会如此严重自相矛盾?有人说:哥林多那时代的妓女是不蒙头的,正派女人则蒙头。而哥林多教会的姊妹以为信主后有自由,可以不蒙头。所以保罗写这段书信的目的是,劝那些信主的姊妹应该蒙头,免得被人误会为妓女。所以,蒙头只是哥林多教会的问题而已。然而按犹太人的风俗,无论男女进会堂(犹太教),都要蒙头。但希臘人卻相反,男女進入廟宇,都不蒙頭。但希腊人却相反,男女进庙宇,都不蒙头。故此,在保羅的時代,絕對沒有上述風俗,而保羅也沒有理由單為風俗的緣故寫一段這麼長的聖經。所以在那时代,绝对没有上述风俗问题。如果蒙头只是为风俗和妓女的缘故,为何《圣经》说女人只在祷告和讲道时(聚会)才需要蒙头(第5节),而為什麼不是時時蒙頭呢?不是时时需要蒙头呢?又為什麼男人蒙頭是羞辱自己的頭呢?又为什么男人蒙头是羞辱自己的头呢?(第4节)此外,保羅說「堅守所傳給你們的」(林前十一2),他怎會單為風俗而吩咐弟兄姊妹堅守這吩咐呢?很显然,哥林多前书第11章第1-16节所传讲蒙头真理的特定、特指清楚信息是:“女人为天使的缘故,应当在头上有服权柄的记号。”这与世界上任何地区妇女的蒙头习俗毫不相干。它们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本质属性问题,是两个完全互不搭边的领域。一个是属天,而另一个则是属地。如果把这两者划等号,是很令人费解的!







哥林多教会是保罗大约于公元51年第二次欧洲旅行布道时,在希腊南北省交汇的哥林多港口城市建立起来的。当时的希腊是罗马帝国的两个省份。希腊属于欧洲地区,并非中东地区,他们的风俗习惯不尽相同。保罗是犹太人,(使徒行传第22章第3节)若想高谈阔论哥林多地区的女性民风民俗问题,他是局外人、外国人,根本轮不到他的参与、表达或指手画脚,甚至他无任何资格发表什么言论或看法。即使保罗是这方面的专家,而在基督信仰上,笔者深信,保罗当时吃饱了之后肯定没有撑着,乃是养好身体,精神饱满,带着 神的慈爱、恩典、全备真理、信心和权能,奋不顾身地远赴异国他乡的哥林多教会,专程为完成 神所托付的大使命而作极为严肃、实际的属灵争战。当他传讲教会的合宜敬拜信息时,很严肃、清楚地宣告:……我所写给你们的是主的命令。(哥林多前书第14章第37节)并且谆谆地教导我们:凡事都要规规矩矩地按着次序行。(哥林多前书第14章第40节)







第1-2节保罗清楚提到,他对哥林多教会的教导是来自基督,因他效法基督。第16节提到“我们”和“众教会”。很显然,蒙头真理是来自基督对所有跟随者的教导,绝对不是单独对哥林多教会要求的,乃是很清楚的“我们”、“众教会”。







女人在教会中可以讲道、祷告吗?当然可以!第5节已经清楚明说了,对此我们根本无须多加笔墨。







《圣经》真理是不可删、不可添、不可改的。(马太福音第5章第18-19节,启示录第22章第18-19节)这是 神全备的真理、清楚的吩咐,是我们的大使命。





当 神打开我们的灵眼时,属灵世界是多么的丰富和有能力呀!蒙头与否与得救无关,乃是基督徒走天路时,如何行才能更合 神旨意的问题。蒙头真理为我们释放谦卑、信靠顺服之亮光,用实际行为见证自己对 神的信心,站在属灵地位的高处,领受属天的权柄,合宜的敬拜和次序,男女同心合意互助走天路,使魔鬼蒙羞而败退,个人和教会因此而蒙恩蒙福的真理是何等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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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8-5-20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1.圣经说神的儿子就是神的儿子,不是天使。

2.康来昌牧师理解,神的儿子是指有权有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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