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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惡的,不代表人民就是善的.實際上政府的性質恰恰是人民決定的,如果一個國家都是有信仰,不會為800元低保放棄領證結婚的人;他們也就不會有一個制訂結了婚就不給低保政策的政府.
我不贊同正方觀點,因為我不太相信現代教會有使徒時期的能力和水準. 但約拿自己的教會怎樣我不清楚,也許在他那裏是行得通的. 說"福音"也好,"恩典"也好,救恩並不是一個遙遠摸不着的標誌,而應該是實際有結果的現實. 在主面前,病人得到醫治,扭曲得到恢復;在教會面前,窮人也應該得到肢體幫助,受困的也應該得到釋放.否則宗教就變成大忽悠.
這里的問題涉及到教會在定罪和恩典上的雙重水準,即使牧師毫無憐憫把老夫妻趕出去,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雖然沒有幫助到人,但在神的公義上維持了高標準,你們憑什麽蔑視掌權者呢?掌權者豈不是神設立的嗎?還是說你們認為神不公義,所以就贊同他們不領證呢? 然而教會若逼人如此做,回頭卻不能強有力的體現福音關愛,那就與傳揚真道毫無益處. 所以,關鍵不在於軟硬,而在於對等,你的教會只能軟處理,你就軟判定;你的教會有能力硬處理,你就硬判定.
歸根到底,教會的負責對象既不是政府,也不是人民,而是神. 社會,政治,經濟問題,與教會無關. 中國經濟日後會變成像日本一樣的泥潭,窮人會多,不窮不富的人會更多,教會現在就應該端正毫無偏頗的態度,因為被"人民"綁架和被"政府"綁架都是一樣的災難,難道在神面前我們不都是惡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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