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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的分争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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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3:54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卑微的人 发表于 2016-1-8 20:59
太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 ...

我说过跟一个半懂不懂的人讲话是很累人的一件事。经文引用一大堆,对经文的错误理解也一大堆。所以问题的重点不在于你引用了多少经文,重点在于你有没有正确理解这些经文所表达的意思。

马太福音:
5:17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5:18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5:19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5:20 我告诉你们、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


第17节的“律法和先知”这句话在犹太人的观念中通常是指“圣经”之意,也就是旧约圣经(参考路加福音16:29)。所谓摩西律法是指包含着:创世记、出埃及记、利未记、民数记和申命记等经卷。而先知的部份则包括前先知,有约书亚记、士师记、撒母耳记上、下卷,列王记上、下卷。后先知则有:以赛亚书、耶利米书、以西结书,以及所谓的十二小先知的部份:何西阿书、约珥书、阿摩司书、俄巴底亚书、约拿书、弥迦书、拿鸿书、哈巴谷书、西番雅书、哈该书、撒迦利亚书、玛垃基书等。一般来说,若是用“律法和先知”一词,通常就是指着整个旧约圣经而言(参考马太福音7:12、22:40,路加福音16:29、31,罗马书3:21)。

当耶稣基督说他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这句话时,这里的“成全”,意思是指应验、满足、完成之意。换句话说,“摩西的律法和先知”将因耶稣基督的缘故达到满足、完美的境界。基督没有来以前,律法在指向基督,先知在预言基督。等到基督来了,这些预表和预言都要应验在他身上,这就叫成全。

基督来到人的中间,他站在人的地位上来代替人去接受律法的定罪,满足了律法的要求,律法的功用也就成全了。换句话说,律法定了人的罪,基督就承认人是罪人,是该受定罪的。律法判定了罪人要死,要挂在木头上,基督就替人死,叫律法的要求在他的身上得了满足。这样,律法也就成全了。

既然律法已经给主成全了,神就向人开辟一条新的道路、使用一个新的法则,这法则也是从前神藉先知预先宣告了的:“耶和华说,那些日子以后,我与以色列家所立的约乃是这样,我要将我的律法放在他们里面,写在他们心上。我要作他们的神,他们要作我的子民。”(耶利米书31:33)。神要把律法从人的外面转放在人的里面,叫人不再在律法的字句上活,而是活在律法的精义下,也就是活在圣灵的管理下,因为圣灵就是律法的作者。

这不是说神废掉了律法,因为“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而是换一条道路,换一种方式,让我们做到比律法的要求更完美,这就是“都要成全”的意思。这也是上一个比喻我说过的,你的意思是要走路去天国,而神叫你坐飞机去天国,交通工具不同,但目的地是一样的。那条路还在那里,并没有改变,但已经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了,因为我们不走那条路,因此那条路相对于我们而言,和“废掉”没什么两样,但意思不是说这条路不存在了,这是我们在理解“废掉”这个词的时候要注意的。

第19节“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作,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这里的“这诫命”不是指旧约的十条诫命,而是指主耶稣所填满、所提高、所成全的诫命,相当于后面经文中的“只是我告诉你们”的那部分内容(参考马太福音22、28、34、39、44节),也就是律法和诫命的精义,听懂了吗?所以不要一看见“诫命”两个字,就望文生义理解为十条诫命。望文生义是你的老毛病了,经文引用一大堆,解经却一塌糊涂!

第20节提到“你们的义若不胜于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断不能进天国”,文士和法利赛人都是以律法的字句作为生活的规范,他们既是以律法为生活的出发点,他们所能达到的只不过是律法字句上的要求,所表现出来的只是人的努力所作成的果效,这些果效虽有叫人羡慕的外观,却没有改变人里面的性质,这些就是文士和法利赛人的义,这样的义是没法进天国的。

而基督成全了律法以后所赐给人的恩典,使人可以把律法的精意活出来。没有生命的人,充其量只能在外面跟随律法,却不能有里面的改变。唯有接受基督作我们的义,我们才有能力活出律法的精意,叫我们里外都与天国的要求相符合。圣灵是律法的作者,有作者亲自带领我们走天路,岂不比你自己看地图走路更加轻松?既然有向导在你身旁带领你走路,你眼睛还在死盯着地图,你认为这是对向导的尊重和信任么?基督既已成全了律法,我们基督徒便不必再去遵守旧约律法的规条了;我们只要活在基督里,便是遵守律法的精意了。

就拿安息日作例子好了,从希伯来书3、4章里我们知道,人在基督之外是没有安息的,耶稣自己说“凡劳苦担重担的人可以到我这里来,我就使你们得安息”(马太福音11:28),耶稣自己就是安息日的主。我们进入安息,不是靠着守日,而是靠着进入基督,在基督里面我们才能得安息,守安息。所以在十诫里面要我们“守安息日”,乃是要我们进入基督,在基督里面得安息!而不是叫你去守某一个特别的日子!无论哪个“日子”都没法给你带来真正的安息,唯有耶稣基督才能带给你安息!“日子”和“安息”这两个概念搞清楚了吗?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若是再回头去遵守安息日、割礼等规条,就表示基督的救赎并不完全,还需要补充。这样,基督就与我们无益了,我们是与基督隔绝,从恩典中坠落了(加拉太书5:2-4)。你注意到问题的严重性了么?我之所以花这么多功夫打字回复你,就是因为这问题的性质很严重,因此在这一点上是不能够退让和妥协的。

不知你有没有发现,我引用的经文和你引用的经文是一样的,但是对经文的解释和你理解的截然不同。所以不要以为你列出一大堆经文出来你就是遵守神的命令,魔鬼也引用经文来试探耶稣,只不过魔鬼对经文的解释却是错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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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04:33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你引用马太福音19章那个少年人的经文,恰恰是打你自己的嘴巴。请问你今天变卖你的财产分给穷人了没有?如果还没有,你又怎敢说你遵行主的命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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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9 07: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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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9 08: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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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5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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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卑微的人 发表于 2016-1-9 07:54
你说的不对地方。主耶稣说的那诫命还是神的十条诫命,所不同的是律例不再是旧约的律例,而是主耶稣所诠释 ...

你还是在偷换概念,以为神叫基督徒守一套“升级版的十诫”,你这是把新布补在旧衣服上,更显得不伦不类。

对基督徒而言,我们遵行的是“圣灵的律”,具体做法是“顺着圣灵而行”,“不要消灭圣灵的感动”,“不要叫圣灵担忧”,“凡事为荣耀神而行”,而不是守一套“升级版的十诫”。

对基督徒而言,如果说我们有什么诫命,那就只有两条:“尽心尽力爱神”,以及“爱人如己”,耶稣说这两条是“最大的诫命”,而这最大的诫命却不刻在那两块石板之上,保罗叫我们守的就是这个“总纲”,而不是刻在石板上的那些规条,所以你也别再搞一堆“升级版的十诫”出来,把本来简单的事情复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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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究竟耶稣是“教导他爱人如己”,还是针对他回答“这一切我都遵守了”的反问,这就是你读经的问题了。

为何主耶稣只叫这个人变卖一切分给人,却没走叫其他人变卖一切分给人?十二使徒也没有谁变卖一切分给人,难道他们都没听见主耶稣对这个少年人说的话?难道他们都没有爱人如己?

其实问题的关键在于那个少年人所问的问题:“我当做什么才能得永生?”你和这个少年人一样,都困在“我要做什么”的牢笼里。既然他问“做什么”,耶稣就回答他“做什么”,让他看到人在神的要求面前是何等软弱,完全没法做到神的要求,让人感到完全绝望,从而放弃通过走遵行律法这条路来追求永生,而是呼求主恩,走信心的道路。

主耶稣那样回答他的目的,是要他放弃倚靠自己的努力和挣扎,从而完全倚靠神的恩典。主耶稣已经为我们成全了律法,我们在基督里就已经守全了律法。我们是披戴耶稣基督的义,而不是建立自己的义。你现在的问题就是想要在主耶稣已经完成的救恩之上补充些什么,仿佛主已经完成的救恩不完满,还有所欠缺,需要你通过“遵守律法”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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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1:55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看这个链接比较方便不浪费时间

http://bbs.jonahome.net/forum.ph ... thorid=2&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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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9 12:2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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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9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卑微的人 发表于 2016-1-9 12:20
十诫是不是神的道?神的道是不是永存的?若是永存的,那怎么会旧呢?

关于刻在石板上的十诫,你去看哥林多后书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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