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使地生长果树作为人的食物(二9) 二9 「耶和华上帝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可以悦人的眼目,其上的果子好作食物。园子当中又有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 (一)「耶和华上帝使各样的树从地里长出来」(第9节),这句话叫读者知道:这些树是上帝使它们生长的。祂是主角、是创造者。 「各样的树」起码包括了下文的「生命树」、「分别善恶的树」,以及下一章提到的「无花果树」(创三7)。 (二)「悦人的眼目」(第9节),为下一章女人看见「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悦人的眼目」留下伏笔(创三6)。 (三)「好作食物」(第9节)一方面叫人想起上帝在第一章,把菜蔬和果子给人作食物(创一29),12 另一方面也为下一章留下伏笔(创三6)。 (四)「园子当中」(第9节)的「当中」原文是〔btok〕,不一定指伊甸园的「中间」(《现代中文译本》、《圣经新译本》、《当代圣经》)或「中央」(《思高本》),乃指「在园子里」。正如第三章八节「耶和华上帝在园中行走」,这不是说祂只在园子中间、中央行走,乃描写祂在园子里行走。创世记第九章廿一节记载挪亚「在帐棚里」(「在……里」同样是〔btok〕),也不是说挪亚躺在帐棚的「中间」;创世记第十八章廿四节「不为城里这五十个义人」的「里」,原文是同一个字,这不可能指五十个义人都是住在城的「中央」。 总括来说,伊甸园里矗立着两棵树,它们对人类影响深远;这两棵就是下文的「生命树」和「分别善恶的树」。13 (五)「生命树」(第9节)有四点值得注意: (1)它是一棵真实的树,却含有象征的意义。它的果子本身并没有神奇的力量,不会吃了就得永生;不然,如果亚当和夏娃先吃了「生命树」的果子(这并不在禁止之列),才吃「分别善恶的树」的果子;他们岂不是不会死亡吗?14 (2)旧约其他经卷提及「生命树」的还有箴言,有时候该书把「生命树」与智慧相比(箴三18),有时和温良的舌头相比(箴十五4)。箴言的作者认为:义人所结的果子就是「生命树」(箴十一30);而且,当人得着所想望的,就如得到「生命树」(箴十三12)。 箴言的「生命树」都是象征的意思,不是指一棵真树。 (3)新约的启示录提到「生命树」(启二7,廿二2、14、19),15 也是象征的意义,代表「永远的生命」。16 (4)本节「生命树」的意思和功能,要到第三章才显明。 (六)「分别善恶的树」(第9节)在圣经里只在本节和第十七节出现。「分别善恶」原文是「知道好坏」、「知道善恶」(参第三章五节的翻译,相同的三个希伯来字),这句话有以下几种可能的解释:17 (1)它指道德的分辨能力。18 支持这解法最强的理由就是:「分别善恶」最直接的意思乃指道德方面晓得分辨是非。 但是,这解法有以下地方值得商榷: 第一,上帝怎会不愿亚当和夏娃能够分辨好坏? 第二,上帝在第十七节向人宣告禁令,已假设人可作出选择,即是说人已经知道顺从上帝是好(善),违背上帝的吩咐是坏(恶)。所以,人不是吃了「分别善恶树的果子」才会懂得甚么是「善」,甚么是「恶」。19 (2)「分别善恶」指性方面的知识和行为(撒下十九35)。20 支持这解法的理由如下: 第一,亚当和夏娃一吃了该树的果子,便「知道」自己赤身露体(创三7)。 第二,「分别」原作「知道」,「知道」在圣经可指「性行为」(创四1,「那人和他妻子夏娃同房」;「同房」原文是「知道」)。 第三,在吉尔卡麦士神话里,恩基杜和妓女同居后,便「成了一个智者,像神祇」。「知识」和「像神祇」都是和妓女同居的结果,故表明「知」和性相关。 第四,第二章以伊甸园为背景,而「园」在中东的文化里常和「生殖」相连。21 第五,死海古卷支持这说法,因为二十岁才可「知道善恶」,明显是指着性交而言。22 但是,把「分别善恶」解作「性知识」,有以下地方值得商榷:23 第一,创世记的记载是否必定和中东的文化类同。 第二,如果本节的「分别善恶」指「性知识」,我们怎样解释第三章廿二节:「耶和华上帝说:『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这是否又是指着「性」而言?我们知道上帝本身是完美的,不需要「性」,也没有配偶。24 第三,如果此处真是指「性」,为甚么上帝不容许亚当和夏娃有此知识和行为呢?第二章廿四节「二人成为一体」岂不是包含了「性行为」吗? 何况上帝早已赐福人,吩咐他们「生养众多」(创一28),这已假设了「性行为」。另一方面,如果上帝不想人有性知识和性行为,祂会为亚当预备一个伴侣吗? 第四,当人吃了「禁果」,「纔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创三7),这「知道」不一定是和「性」有关,可指他们因为自己赤身露体后感到羞耻,犯罪前他们都知道自己是赤身露体,却不感到羞耻(创二25)。25 (3)「分别善恶」指人可以像上帝一样全知,拥有祂的智慧(伯十五7~9;箴三十1~4);26 「分别善恶」代表着上帝独有,又惟有祂才能赐予的知识。27 支持这解法的理由如下:28 第一,「善恶」是两个对立词,希伯来人常用对立词表示「全部」(merism),就如:「天地」代表宇宙、「左右」代表所有的方向等。29 因此,「分别善恶」乃指像上帝一样拥有所有的知识。 第二,除了作为一种文学技巧,其他旧约经文明显把「善恶」视作「所有」、「一切」。当拉班回答:「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创廿四50);他的意思就是:甚么都不能说(参创卅一24)。最明显的例子是提哥亚妇人对大卫说:「我主我王能辨别是非,如同上帝的使者一样……我主的智慧却如上帝使者的智慧,能知世上一切事」(撒下十四17、20)。这段经文指出「辨别是非」(分别善恶)相等于「能知一切事」;而且,这种「知识」是属于「灵界」(上帝、上帝的使者)。 箴言的作者指出:「耶和华的眼目无处不在,恶人善人他都鉴察」(箴十五3);这也是用「善恶」的对比表明「一切」,没有一个人可以逃得过上帝的眼目。 第三,这解法和第三章廿二节「那人已经与我们相似,能知道善恶」吻合。 但是,这解法有以下地方值得商榷: 第一,圣经从没有说「人可以变作神」,像上帝一样全知;圣经只提到「道成肉身」,神变作人。 第二,亚当和夏娃吃了该树的果子并没有得到「全知」这种能力。 (4)「分别善恶」指人像上帝一样,有百分之一百的「自主和自决权」,可以自己断定甚么是好,甚么是不好;甚么是对,甚么是错;30 人完全不需要上帝,以及祂的启示(诗十九7~9),可以自己去定断一切。31 另一方面,正如上文所指出:「分别」原是「知道」,这不但包含「知」的层面,也牵涉到「行动和能力」。人想做甚么,就去做甚么;人且以为自己有足够能力择善弃恶,不作恶事。 支持这解法的理由如下: 第一,「善恶」是法律上的用语,就如法官经过考虑证供后所得的定论,断定甚么是对、甚么是错。32 这就是所罗门的祈祷:「求你赐我智慧,可以判断你的民,能辨别是非」(王上三9);「辨别是非」等于「判断」。33 按照这样的解释,拉班对亚伯拉罕的仆人的回答:「这事乃出于耶和华,我们不能向你说好说歹」(创廿四50),意思就是:既然是出于耶和华,我们不可以按己意去决定甚么,只能遵从。同理,当上帝警告拉班不可「与雅各说好说歹」(创卅一24、29),祂即是说:虽然拉班有充足的理由去指责雅各,但现在不可对雅各做甚么,因为上帝插手,不容拉班自己做决定,去处理雅各对他的亏欠。 这样的解法也可以解释「今日不知善恶的儿女,必进入那地」(申一39):那些因为年轻而不须为自己行为负责的少年,可以有权进入迦南地。 第二,这解法配合创世记第一至第三章的重点:上帝知道和判断甚么是好(善)、甚么是不好(恶)。第一章表明上帝知道甚么是好,第一章经文多次提到祂「看着是好的」。34 第二章则提到上帝认为亚当独居是「不好」。 这解法也吻合第三章廿二节:当人要自己去断定甚么是好、甚么是不好,或说甚么是对、甚么是错,他已经把自己视作像上帝一样有绝对的「自主权」。他以自己为中心,不再倚靠上帝。 第三,这解法和创世记第一至第十一章记载人三次犯罪(伊甸园、洪水、巴别塔)的「模式」一致,35 也和以西结书第廿八章提及推罗王犯罪相仿。36 第四,旧约圣经里跟始祖在伊甸园犯罪最相似的,乃是推罗王;而他的罪行也是要自主,要以自己为神(参「我是神,我在海中坐上帝之位」、「靠自己的智慧……居心自比上帝」、「在杀你的人面前,你还能说:我是神么」;结廿八3、4~6、9)。推罗王堕落,乃因他以为自己有智慧,把自己当作上帝。 (5)总括来说:第四种的解法比较合理,「分别善恶」乃指人要按自己的意思作决定,自己断定甚么是好、甚么是不好,甚么是对、甚么是错,把上帝和祂的启示置诸脑后。 人要以自己为神,以自己的意思作为衡量一切的标准。37 人要自己当家作主,不再受任何外来的约束。38 而且,人以为自己有力量作善不作恶。 「分别善恶」在创世记第一和第二章乃指上帝独有的属性。当人要达到「分别善恶」,就是超越本位、越轨、逾矩,忘记了自己只是受造物。这是「必定死」的道路,因为上帝是赐生命的主,拒绝祂就是拒绝生命。 (七)作者在第九节轻描淡写地提及伊甸园中的「树」;其实,「树」在创世记头几章的地位,十分重要(创一10~13,二9、16~17,三1~10、17、2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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