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10-8-2 1:44:00的发言:
可是,“亚流派”的观点毕竟也有经文“依据”,这“造”字该如何解释呢?正统派教父们为了捍卫基督的神性非受造,遂转而将《箴言》8章22节的“造”字解释为基督在道成肉身时的人性的受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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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结论又在《七十子希腊文旧约译本》颇受争议的《箴言》8章22节的译文中得到所谓“印证”或“强化”——于是我们便能读到,亚他那修在《信仰陈述》(Statement of Faith)中这样说:
“在那个他为我们被钉死,从死人中复活,被带到天上的人性,乃是为我们被造成为‘造化的起头’ (箴言8:22)……《箴言》提到耶稣的位格时说‘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他就造了我”(箴言8:22)……因为主的人性被造,成为‘造化的起头’……”
安布罗斯(Ambrose)也以《箴言》8章22节解释基督的道成肉身:
Hereby we are brought to understand that the prophecy of the incarnation, "The Lord created me the beginning of his ways for his works," (Prov 8.22) means that the Lord Jesus was created of the Virgin for the redeeming of the Father's works...
仍是看关键处:“……‘在耶和华造化的起头,在太初创造万物之先,他就造了我。’(箴言 8:22)意思是主耶稣乃是为了天父救赎的工作而由童贞女被造。……”
奥古斯丁在《三位一体》第一卷第四章曾这样说:
“照上帝的形象,经上说:‘山岭未有之先,他已生我’(箴言8:25),那就是说在一切崇高的受造物之先;又说:‘在早晨之先,我已生你’(诗110:3),那就是说在一切时辰和世上事物之先。但奴仆的形象,经上有话说:‘在主造化的起头,就造了我’(箴8:22)。”
亚他那修、安布罗斯、奥古斯丁的思路都很清楚,《箴言》8章22节可以作为道成肉身之基督的人性被造来理解。奥古斯丁的文字最清晰,把两个层次都讲明白了:“照上帝的形象”,也就是从基督的神性来说,基督是在一切时间和一切受造物之先,是永存的;但说及“奴仆的形象”,也就是基督的人性,根据《箴言》8章22节,乃是受造的。在当时,正统派为了捍卫基督的神性,同时又为了兼顾《圣经》译本的字面意义,只能通过区分基督的神性(非受造)与人性(受造)的方式来回应“亚流派”的诘难。
教父们引用箴言8章22节这经文,是用来论到基督人性的受造。但亚流是将这经文应用在基督的神性上,而产生了神子受造的异端教训。教父们不仅是只用箴言8章这节经文来论到基督人性的受造,像亚他那修在《信仰陈述》里论到基督人性的受造时,所根据的主要经文是耶利米书31章22节,而非箴言8章22节:
……然而,他为我们所穿戴的身体是被造物。关于这身体,耶利米说(根据七十士译本《耶利米书》31:22),“耶和华为我们造就了一种新的救恩,人要在这救恩里来回走动;”不过,根据阿奎拉(Aquila),这经文是:“耶和华在女人里面造了一件新事。”无论如何,这为着我们所造就的,新的,不是旧的,为我们,不是在我们之前的救恩,就是耶稣,祂作为救主,成了人,祂的名字有时译为救恩,有时译为救主。但救恩出于救主,正如光亮出于光。这救恩出于求证,是耶和华新造的,如耶利米所说,“为我们造了一种新的救恩”,如阿奎拉所译:“耶和华在女人里面造了一件新事。”这事成就在马利亚身上。在女人里面所造的,要说哪一件是新事,唯有主的身体,从那未曾玷污的童女马利亚所生,也如箴言论到主耶稣的位格说,“耶和华造了我,作为造化的起头”(箴言8:22)。他不是说,‘在造化前造了我’,免得有人把这句话引申为道的神性。
奥古斯丁也是如此,他论到基督人性的受造时,所根据的主要经文是加拉太书4章4节。他在《论三位一体》第一卷第三章里论到“父是比我大的”(约14:28)这经文时说:
……所以圣经说子与父同等,又说父比子大,就并非没有道理了。因为前者是照着神的形像来理解的,而后者是照着奴仆的形像来了解的,一点也不含糊。其实解决圣经全书喧个问题的准则,在使徒保罗的一段书信里讲得明白,在那里他清楚地区分了这二者。他说:“祂本有神的形像,不以自己与神同等为强夺的,反倒虚己,取了奴仆的形像,成为人的样式,并有人的样子”(腓2:6-8)。所以在本性上神的儿子与父神同等,但在“样子”上比父小。因为在祂所取的奴仆形像上,祂比父小;但在祂取形像前具有的父的形像上,是与父同等的。祂在神的形像上而言,“万物是藉着祂造的”(约1:3);但祂在奴仆的形像上,“为女子所生(原文为“造”),且生在律法以下,要把律法以下的人赎出来“(加4:4-5)。相应地,祂在神的形像里造了人;在祂的奴仆的形像里被造为人。……总之,既然神的形像取了奴仆的形像,那么祂就是才者,是神也是人:是神,乃是由于神取,是人,乃是由于人被取。二者之一不因取的动作而变成了另一,即神并未变成受造者,以致不再是神;受造者也并未变成神,以致不再是受造者。
在第四卷第五章,他说:
及至时候满足,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生”原文为“造”),且生在律法之下(加4:4)。祂卑微到受“造”的地步,所以祂被差遣,就是受造。若较大的总是差遣较小的,我们也就承认祂成了较小的:因受造的就是较小的,而奉差就是受造。神就差遣祂的儿子,为女子所生,然而,因为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我们就得承认,那因被差而被我们称为较小的祂,是与差祂者平等的,不仅在祂受差以前,而且在万物存在以前,都是如此。
在第一卷第四章,奥古斯丁在论到神的形像与奴仆的形像的不同时,引用了大量的经文,其中也提到了箴言8章22节来说到奴仆的形像,但这节经文并不是他用以论到基督人性受造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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