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讲:天国的尊卑观
读经:太18:1-10;可9:33-37,41-49;路9:46-50
内容:
一、事件全貌
18: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或作:
《马可福音》下同
9:33 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稣在屋里问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
9:34 门徒不做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
9:35 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做首先的,他必做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 )
18:2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又抱起他来,对他们),
18:3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18: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18: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9:41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
18: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18: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18: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18: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9:48 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9:49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注: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盐腌”)。
9:50 盐本是好的,若失了味,可用甚么叫它再咸呢?你们里头应当有盐 ,彼此和睦。”)
18: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二、详细分解
1、争论谁为大
18:1 当时,门徒进前来,问耶稣说:“天国里谁是最大的?”
马太这里的记载显得有些突兀,马可那里给我们看见了事情的原委:
9:33 他们来到迦百农。耶稣在屋里问门徒说:“你们在路上议论的是什么?”
9:34 门徒不做声,因为他们在路上彼此争论谁为大。
耶稣已经两次预言自己的受难,但是门徒竟然在争论谁大谁小、谁高谁低!不知道话题是谁发起的,很可能是彼得。因为主特别爱他们三个,所以有了骄傲的资本,因而显然他们要比其他九个门徒高一等,起码高那么一点点。估计在言语举止之间,这种骄傲就时不时的“溜”了出来!而其他哥几个也不会服气,这样争执在所难免。
面对耶稣的询问,门徒不做声,无疑是因为他们所议论的题目不能让他知道,觉得很尴尬,只好沉默以对。这几个不懂事的大人!
2、天国的尊卑观
9:35 耶稣坐下,叫十二个门徒来,说:“若有人愿意做首先的,他必做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
按照常理来看,这十二个门徒当中为首的应当是彼得、雅各、约翰,因为主特别器重他们。特别是彼得,敢作敢为,反应敏锐,对耶稣的认识准确到位,是当仁不让的龙头老大。可是这种按照胆量、能力、表现的优劣来确定地位高低的世俗判断方法在天国行不通!
若有人愿意做首先的,他必做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用人。这就是天国的尊卑观,与世俗标准完全相反。尽管我们国家一直宣称领导是老百姓的公仆,但又有几个是真的愿意做老百姓的“仆人”的?,“官老爷”才是最普遍的现象。而天国的尊卑观是:只有谦卑下来,甘心做做众人末后的、众人的用人,才能做首先的。是先卑后尊,而不是从尊到尊。
有人说,明白了,所以我先勉强自己,先低三下四,然后就会逐渐被人尊重,地位逐渐提高,成为众人的首领。耶稣讲的是否是这个意思呢?是否把谦卑的姿态作为得到高升的手段呢?我们不妨先继续看主的教导——
18:2 耶稣便叫一个小孩子来,使他站在他们当中(又抱起他来,对他们),
18:3 说:“我实在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回转,变成小孩子的样式,断不得进天国。
回转原文是被动语气,表示这不是自己所能作到的,而需要被出于神的力量来改变其生命和性情。当然,这种回转绝不是出于外表的装作。主的意思不只是指必须悔改重生,并且还要让神的生命来改变我们的性情。
变成小孩子的样式,小孩子在犹太社会里是极微小的,他的长者对他除有一种责任感之外,不会在任何方面重视他,他只能是一个受看顾者,不会是一位受尊敬者。小孩子与大人作比较,有其优点和缺点;主的意思不是叫他们像小孩子般的无知(参林前3:1-3)、不能分辨好坏(参弗4:14)、不能吃干粮(参来5:12-14)等,而是要他们像小孩子那样的谦卑(参4节),这个特征表现在他们的天真、单纯、自感微小、完全倚靠父母、肯听话、服从等情形。
在这里有一个富有启示性的问题,紧接着一个很富有启示性的答复。
门徒问在天国里是谁最大?耶稣带来了一个孩子,并且说,他们若不回转成为小孩子的样式,就断不能进天国。正如我们前面提到的,这是耶稣说话的一个特色,就是答非所问。
门徒的问题乃是:“在天国里最大的是谁?”他们发出这个问题,本身就表示他们对于天国根本就毫无认识。或者说他们眼中的天国跟这个世界区别不大,他们是按照自己已有的经验认识来思想天国。耶稣说:“你若不回转”(编者注:英文直译为‘除非你回转,’)他警戒他们完全走错了方向,他们的认识是完全错误的;除非他们实时向后转,否则就跟天国越离越远。就是说他们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就已经错了,耶稣要他们先认识到这个根本性的错误。
生活总有何谓人生的目的问题?如果一个人的目的是实现他个人的野心,获取个人的权力,享受个人的利益,高举自己,他的目标恰巧就跟天国相反。因为要作天国的子民,就是要完全忘记自己,埋没自己,和消耗自己,目的是为了服务,而不是为了权势。自古以来都是人越想到他自己是世界上最重要的,他就越背向天国;他若要进入天国,就必需转往另一个相反的方向。
18:4 所以,凡自己谦卑像这小孩子的,他在天国里就是最大的。
在指出门徒思考问题根本性的错误之后,耶稣再继续揭示天国的尊卑观。
谦卑,降低,压低,虚怀若谷。自己谦卑,原文意思是“自己把自己压低”,也就是不让“己”出头。
谦卑不同于血气的谦虚。谦卑是在神不断的光照下对自己本相的逐渐清晰的看见。是“照着神所分给各人信心的大小,看得合乎中道”(罗12:3)。血气的谦虚是一种品德或者一种姿态,实质是隐形的骄傲。因此,谦卑不是血气生命努力的结果,而是神的作为。显然上述那种伪装的谦卑,就是为了达到高人一等而暂时委屈自己、甘居人下,并不是真正的谦卑。
求神的光持续不断的照进来,照明我们里面的黑暗、污秽,让我们看见我们的本相,引领我们学习谦卑的功课。
耶稣说,天国里最大的,就是这些在神的光中看见自己本相、深知自己软弱、懂得依靠神的人。
3、对待门徒的态度与结果
18:5 凡为我的名接待一个像这小孩子的,就是接待我。(不是接待我,乃是接待那差我来的。”
9:41 凡因你们是属基督,给你们一杯水喝的,我实在告诉你们,他不能不得赏赐。)
18:6 凡使这信我的一个小子跌倒的,倒不如把大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沉在深海里。
18:10 你们要小心,不可轻看这小子里的一个。我告诉你们:他们的使者在天上,常见我天父的面。
为我的名接待,为我的名有三个意思:(1)、为着荣耀归主名的缘故;(2)、因着主自己;(3)、根据对方是属主的事实。接待指欢迎、关心、乐意接纳。
信我的一个小子,指任何一个平凡的信徒;跌倒指动摇在主里的信心,以致偏离正路或犯罪。
大磨石,原文直译是“驴子推转的磨石”,比一般家用的磨石(参24:41)大得多,故它必是非常沉重;用它拴紧一个人,不但必会沉到海底,且难再浮出水面。
凡使任何一个信徒朋友跌倒的,不论是因态度不对,还是因行为不善,或甚至是因该做的没有做到,都会招来严厉的惩罚,比较起来,快速溺死的处置还算是宽大的呢!
他们的使者,使者即指天使;每一个信徒,无论多么微不足道,都有天使在为他服役(参来1:14;徒12:15)。
常见我天父的面,照顾信徒的天使经常侍立在神面前,表示神随时的施恩和帮助。
接待门徒就是接待主,接待差遣主的神,类似的教导在10:40-42那里已经见过,详见“第四十八讲:较大规模的差传——对主的态度与结局(末篇)”。
这里更进一步指出与接待截然相反的态度,叫门徒跌倒。虽然门徒有神的看顾保守,一时被引诱跌倒,神会引领他们回转,但是引诱门徒犯罪的人,得到的必然是严厉的惩罚。
4、斥责绊倒人的
18:7 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
这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是有祸了,而其中的每个信徒又各有自己的不幸,因为他们的生活中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是,使别人跌倒的人并不能因这个事实的存在而推卸自己的责任──对他们还有更大的祸事。
这段经文的重点,是放在我们身上可怕的、沉重的责任:
1)、它强调了教唆他人犯罪的可怕。没有人犯罪不是受到怂恿的,这是真的;而且促使人犯罪的主使者,时常是他的同伙。一个人总必面临着第一次犯罪的引诱,他总必接受做错事的第一次鼓励,他必然经历受到第一次作禁戒之事的敦促。犹太人认为最不能饶恕的罪,就是教他人犯罪,主张这个观点的理由乃是:一个人自己的罪可蒙赦免,因为那罪的结果是有限度的,可是我们如果教别人犯罪,这个人可能再转手教另一个人犯罪,一列罪恶的火车,就自行前往,并且没法见到其终结。
在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比破坏别人的天真无邪更可怕。越是有良心的人,在这一类的事上越会感到自责。有人讲述一位垂死的老人,他处在极大的苦恼之中,后来去问他是为了什么原因,他说:“我作孩子的时候,一天在一块指路牌附近玩耍,我把那个指路牌扭转了,使它的箭头指着一个错误的方向,我一直不知道有多少人因为我所做的事走错了方向而悲伤。”教别人犯罪乃是罪中之罪。
2)、本段经文强调教人犯罪者可怕的刑罚。如果一个人教导别人去犯罪,好们用一块大磨石拴在他的颈项上,让他沉入深海。此处的大磨石是mulos onikos。犹太人磨麦子是把它放在两块圆形的石块之间磨碎。这是在家庭中用的,在任何的茅舍之中,都可以见到这样的磨石。放在上面的石块有一个把手,可以扶着转动,这种磨石通常并不会太大,一位家庭主妇就能够转得动,用它来磨麦子供给家庭的需要。但是一个mulos onikos是需要一匹驴子来拉动的磨石(onos是希腊文的驴子,mulos是希腊文的磨石)。这种大型的磨石,表示定罪的可怕。
而且希腊文中所说的,并不是把这个人扔在深海中,而是把他扔在远远的大海中。犹太人很怕海,他们认为天堂是一个没有海的地方(启21:1),那教唆他人犯罪的人,最好要被扔在最遥远、最孤独、最荒凉之地。更有甚者,犹太人认为溺毙有时候是罗马人的刑罚,并不是犹太人的刑罚。在犹太人看来它就是预表完全的毁灭。当拉比教导人说,异教与外邦人的东西将要全然毁灭时,他们说它们必定要被“扔进盐海”。约瑟夫犹太古史十四卷十五章十节之中,曾有一桩有关加利利人革命的记载:论及加利利人把希律的支持者溺毙在加利利海的深处。这节经文在犹太人,乃是一描绘完全毁灭的图画。耶稣所使用的字句,都经过仔细周密的选择,特为表明教导他人犯罪者的结局。
3)、本段经文有一种警戒,足叫人无可推诿。这是一个被罪恶所玷污的世界,一个充满了试探的世界;没有人可进入世界而不被试探引诱而犯罪。这种情形,对于一个出身于保护良好的家庭,丝毫没有受到罪恶影响的人,尤为实在。耶稣说:“的确不错,这个世界充满了试探,在这罪恶侵入的世界之中,犯罪是不可避免的;但是这一切,对于把绊脚石放在年幼者或信心刚起步的人脚前的人,并不能灭少其罪责。”
我们知道这是一个充满了试深的世界,因此基督徒的责任就是除去绊脚石,决不是把它们放在别人的路上。意思就是说,不但把绊脚石放在别人的路上是一种罪。甚至引领别人进到一种情况,环境、地步,使人可能遇到像这样的绊脚石,也是罪。在我们生活的情况,家居一般的环境,依旧使一位年青人没有机会躲避罪恶的勾引时,就没有一位基督徒能够过着自满与怠惰的生活。
5、对待自身因素带来的跌倒
18:8 倘若你一只手或是一只脚叫你跌倒,就砍下来丢掉。你缺一只手或是一只脚进入永生,强如有两手两脚被丢在永火里。
18:9 倘若你一只眼叫你跌倒,就把它剜出来丢掉;你只有一只眼进入永生,强如有两只眼被丢在地狱的火里。
类似的教导在5:29-30节那里出现过(详见“第十五讲:登山宝训——论奸淫”),都是教导我们对待罪恶要有砍掉手脚、剜掉眼睛的决心,与罪恶一刀两断。
6、地狱的可怕情形
(9:48 在那里,‘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9:49 因为必用火当盐腌各人(注:有古卷在此有“凡祭物必用盐腌”)。)
地狱一词来自希伯来字Gehenna,原为耶路撒冷城外一处深谷的地名,古时又叫“欣嫩子谷”(书18:16)。那里原是外邦异教徒拜摩洛时,用来焚烧自己儿女的地方(耶7:31)。后来犹太人改用来焚烧犯罪者的尸首,和一切不洁的垃圾,所以该处的火经常不止息。圣经以此为背景,用来形容将来地狱的刑罚,乃是不灭之火的刑罚。
虫是不死的,火是不灭的
本节可能引自以赛亚书六十六章廿四节,那里是说到反叛神者所要受的刑罚,乃是无止境的痛苦。这也正是下地狱者所受悲惨永刑的一幅写照。耶稣所讲的那个下阴间的财主,就是时刻在火焰当中受煎熬(路16:23-24)。
因为必用火当盐,盐具有保存的作用;用火当盐是表示地狱的火,其作用有如盐一样,会将下地狱的人保留在那里,永远受苦。
这是马可记载的后续教导,让我们看见地狱可怕的情形。因此无论是对待自身因素带来的跌倒,还是叫别人跌倒,都是基督徒不可做的事情;一旦做了,要及时的认罪悔改。
三、反省反思
1、天国的尊卑观是什么?耶稣为什么不直接回答门徒的这个问题?
2、为了成为首领,先故作谦卑,这样做是否合乎主的教导?真正的谦卑是什么?怎样才能做到真正的谦卑?
3、主为什么郑重教导对待门徒的问题?
4、耶稣对叫人跌倒和自身因素带来的跌倒是怎样教导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