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sunday999
收起左侧

[讨论]我对神的一点困惑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10-11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unday999在2009-10-11 15:19:00的发言:

刚好相反,反而是今天反驳我的观点的人,经常都说,地震死了的人可以早点赎罪,可以上天堂

 

这正是基督徒的观点。

 

悲哀!

基督徒的生死观,被如此太肤浅的解读了。

楼主啊,读读圣经再来吧!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09-10-11 15:24:00的发言:

 

如果你读圣经的话,难道没看到我引用的那段吗?那里写的很清楚,但是你还要问,我当然认为你没读过了

版主看错人了,哈哈,这是俺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unday999在2009-10-11 15:24:00的发言:

你的那句【与生俱来】不就是说人有原罪,都是神的意旨?

 

是的,人算得了什么呢?只是一个泥巴玩具而已。神喜欢扔就扔

 

那先不说自相残杀,那自然灾害不是人自己做的吧?神自己创造了不完美的东西,结果产生了罪恶,然后还怪人,

没有神的存在,那这世界上就没有罪恶了,结果神还推卸责任怪人。

 

 

 

呃,我本来想简明说的,没想到你会这么理解,是我不好,我应该详细说明一下,不过打字很累的

 

我说的与生俱来是指非亚当之后的人类

 

关于自然灾害,我在以前的帖子回复了,那是人自己犯罪后带来的罪的结果,比如我杀人了,那么被杀人的家属对我的憎恨,就是我犯罪后带来的结果,这么说明白了吧。

 

上帝创造的人类最初是好的,但是因为上帝爱人,所以给人了自由意志,就是说人可以选在不犯罪,也可以选择犯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15:3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09-10-11 15:22:00的发言:

 

有全部杀掉吗?你死了吗?

如果我能证明了真的全杀了,你是不是就认为神有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unday999在2009-10-11 15:27:00的发言:

亚当犯了罪,受苦的却是全人类。

 

你没犯过罪吗?世界上有人没有犯过罪吗?

 

我们当初搞工业革命,确实对人类有好处,但是同时也带来了污染,现在我们的后代子孙一直是生活在污染之中,这都是我们自己犯罪给自己的后代带来的结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总想问问在2009-10-11 15:31:00的发言:

版主看错人了,哈哈,这是俺

 

对不起啊,人太多,看串了,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unday999在2009-10-11 15:34:00的发言:

如果我能证明了真的全杀了,你是不是就认为神有罪?

 

全杀了,为什么是上帝有罪?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总想问问在2009-10-11 15:28:00的发言:

悲哀!

基督徒的生死观,被如此太肤浅的解读了。

楼主啊,读读圣经再来吧!

 

我都说了,这完全都不是我的观点,而是今天部分反驳我的人的观点。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10-11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09-10-11 15:36:00的发言:

 

全杀了,为什么是上帝有罪?

在你的观点,即使神把人类全部都消灭了,神始终都是对的。

对吧?反正我们只是一个玩具而已。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09-10-11 15:46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unday999在2009-10-11 15:40:00的发言:

在你的观点,即使神把人类全部都消灭了,神始终都是对的。

对吧?反正我们只是一个玩具而已。

 

呃,你总是忽略一个前提,那就是世人都犯了罪,也许我们基督徒已经把这个作为默认项了,所以在说某些问题时就没有直接说,给你带来了误解,深表歉意

 

对于罪人来说,受刑罚是应该的,就像举得例子一样,你摸高压线被电到,那是你犯罪的后果也可以说是刑法,这和人是不是玩具是两码事,不碍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22 11:1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