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米该雅在2009-5-10 22:12:00的发言: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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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一次得救永远得救的人,通常总喜欢拿这段经文来说事。
猪版主的质疑是合理的,这里引用陈终道牧师对这段经文的注释来回应你。
看看你所谓的解经是否也是有漏洞的?
一、“离弃道理”者不能得救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于圣灵有分,并尝过种善道的滋味、觉悟来
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
架,明明的羞辱他。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
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六4一8)
常有人以这几节经文为最有力的根据,认为人若在信了耶稣之后离弃道理,就不能
得救。表面看来好像是那样,但是若深入领会,便知道这些话其实是警告那些听过多次
真道又明白救恩,却拒绝真理的人,特别是希伯来的信徒。先知早已向他们的祖先发出
各种警告与训导,可惜他们的祖先却心怀二意,不专心跟从摩西。当时的希伯来听众中,
也有不少人对基督的救恩听而不信,始终未接受基督为救主。他们如此一再拒绝接受救
赎之道,就是拒绝神所差来的救主;拒绝唯一的救主,当然不能得救了!在这几节经文
中,请留意:
1.谁离弃道理 上述经文(来六4—8)中所谓离弃道理的人及其离弃的道理,是了解本节的关键。
以色列人在神面前最大的罪过,就是拒绝神差来的弥赛亚。不接受这位救主,就没
有别的救道了!主耶稣在世时,明明对他们说:“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约五24)又说:“……你们若不信我是基督,必要死在罪中。”(约八24)
使徒彼得在五旬节的讲道,内容主要是引证旧约圣经的话,证明犹太人所弃绝、钉在十
架上的那位,正是他们祖宗长久盼望的弥赛亚;这是最令他们“扎心”的信息。所以当
天悔改信主的人约有三千。(详参拙作(直到地极——使徒行传讲义》第二章之解释
此外,希伯来书的作者同样警告当时的希伯来人,指出他们既在信徒的群体中,应
早已明白谁是救赎之主,什么是救赎之道,而他们竟仍心怀二意,拒绝这唯一的救主,
那就再没有救法了。所以本处所提的离弃道理的人,就是离弃救赎主之人,其所离弃的
就是救赎之道。这样的人,当然不能得救了。反之,若所离弃的道理是指日常中每一细
节上生活行事的道理,则等于说每一信徒在每日生活大小事上都没有过失才能得救,那
就没有人可以得救了! 2.尝过天恩而未信者 希伯来书六章四至五节的经文,显示了这些话较有可能是指硬心未信的人(特别是
希伯来人)。这两节共提到五件事:①蒙了光照,②尝过天恩的滋味,③于圣灵有分,
④尝过神善道的滋味,⑤觉悟来世的权能。对于希伯来人而言,这些都是他们和他们的
先祖早已体验过的。主耶稣曾向犹太人宣称他是世界的光,跟从他的人必不在黑暗里走
(参约八12)。然而,犹太人却不跟从地。“光照在黑暗里,黑暗却不接受光。”
(约一5、9—10)可见人蒙了光照,并不等于接受了真光。“天恩”的“恩”原文是
“恩赐”,不过在新约中,它有时也用于指主耶稣或圣灵是神特赐的恩赐
(如:约四 10;徒八20,十 45,十一17;罗五 15— 17)。
主耶稣在世时,愿接受他的人少,看神迹的人多。以色列人的祖先早已觉悟来世的
权能,尝过天恩的滋味。他们亲眼目睹神降十灾惩治法老的硬心后,又分开红海的水,
用云柱火柱引他们走旷野的路,将悻逆的可拉党人等活活吞下阴间;而外邦人并未见过
这些事。“于圣灵有分”这话也较可能指曾受圣灵感动的人,如基督时代的大祭司该亚
法也曾受灵感,见证基督是救主(约十一49—52),但他自己却不信。另一方面,圣经
论到圣灵与信徒的关系时,却不是用“有分”那么轻的语气,而是用“圣灵充满”、
“受圣灵为印记”(为“质”)、“从圣灵生”等类的用语。
所以希伯来书六章四至五节的话,应是指那些常听道又常在信徒群体之中,听见看
见许多圣灵的权能,却始终不信的那类人(约六64)。圣经警告这些人,他们可能像卖
主的犹大般,硬心至不能真诚相信主的地步。 3.连信仰的开端也未踏上的人
从上下文来看,这些人更可能还不如那些在基督道理开端的吃奶婴孩。因希伯来书六
章一至三节说:“我们应当离开基督道理的开端……”,第九节也用“我们”这一类的
代名词,而在第四至六节却特别用“论到那些”、“他们”等代名词,显明他们不是六
章一至三节那些停在信仰开端的信徒,而是比留在开端还不如的另一群人,也就是还没
有开端的人。
4.不能重新懊悔 倘若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八节是人得救了又再灭亡的根据,则第六节的“若是离弃道
理;就不能叫他们重新懊悔了”是指什么情形?怎样才算“离弃道理”?不能重新懊悔
又是什么意思?假如信徒说谎、偷窃,是否离弃道理?能否重新懊悔?假如受了无神主
义迷惑或其他原因而放弃了信仰,可算离弃道理了吧!那么后来著醒悟过来,是否就
“不能重新懊悔”?有人确实受了诱惑而否认自己是基督徒,后来又重新懊悔,诚心相
信,那又该怎么解释呢?他能否再次得救?
所以,若将希伯来书中对那些多次听道,甚至明朗看见神的权能神迹仍不悔改归神
的人所发出的警告当作是得救的条件,无疑是错误的领会。
这里所说的“离弃道理”,不是任何大小的罪,而是特指“离弃”神籍基督所成功
的救赎之恩;人若离弃这救恩,就再没有别的得救途径了!
5.把神的儿子重钉十架
“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他”。上句经文说他们没有机会再
悔改,本句说明那是因他们所犯的罪,就是把神的儿子重钉在十架上。基督既已被钉在
十架上死了又复活了。谁能把他重钉在十架上?注意未句“明明的羞辱他”,基督被钉
在十架上,不单是自身的痛苦,更重要的、是受了最大的羞辱。至尊荣的神的儿子,应
受最高的敬拜,竟为罪人忍受人间最羞辱的刑罚。这些明知救赎之恩而执意弃绝主的人,
就像当时把主耶稣钉在十架上的人一样,明明的羞辱他,蓄意拒绝了神最珍贵的“恩赐”。这等人明知救道却存心厌弃之,故此对他们来说,已没有可以得救的途径了!
6.雨水与日地的比喻
希伯来书六章七至八节的比喻说那“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的同一块田地,会长出蔬菜
或荆棘这两种不同的东西来、两种不同的生命隐藏其中、虽受同样的栽培,却有不同的
结果。那“屡次下的雨水”暗指第四至五节的“光照”、“天恩”、“善道”。那使同
一块受过同样雨水的田分别长出蔬菜或荆棘的原因是什么?是雨水的问题还是种子的问
题?当然是种子的问题!那等人就如在同一群体中受过感动,蒙了光照,知道自己有罪,
尝过天恩,受过神藉信徒对他们表现的爱心与善劝,又听过许多纯正真道的教训,像有
雨水滋润他们的心田。然而,他们竟然长出荆棘来,那是因为他们本来就是“荆棘和蒺
藜”的种类。这比喻恰好指那些听过、看过神的作为却没有重生的挂名教友。他们听了
道之后,未从其中得着益处,反而招损!他们不但不接受救恩,反而有时会自以为听过
很多道,却绊倒别人,像荆棘会刺伤人一样。
推荐:陈终道《万世救恩——从圣经看救恩真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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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1 0:05: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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