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愤怒的刺猬
收起左侧

磐石之上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1 12:59 | 显示全部楼层

2. 叫我们感恩


我们的需要有多大,对上帝恩惠的领受就有多深;我透过悔罪对自己的光景了解得越清楚,上帝向我们所施的恩就显得越突出。感恩的心在悔罪的摇篮里最能生长得好,就好象有一些夏天开花的植物,它们的种子是必须先埋在冬天的土壤里的。


环境无论是对肉身婴孩的诞生,还是属灵生命的诞生,是同等重要的。上帝知道祂要将我们培育成怎样的人,因此祂就让我们经历不同的罪责。有的人,好象听彼得讲道的那些人一样,受责片刻就行了;有的人,像保罗,也许需要受责数天;还有些人则要渡过一段漫长的心灵黑夜,像本仁约翰、马丁路得那样。这些的分别,是由上帝来决定的。我们可以做的是,不管我们心中的罪责有多大或多小,我们都需要来到主跟前,完全信靠祂,唯独信靠祂,以祂为救主。当「我需要主」这个意念在我们里面不断加强时,我们就自然能学会过一种向上帝衷心感恩、完全顺服的生活了。
 
我灵深处感罪疚,
向你呈述我苦愁,
求主施恩侧耳听,
听我衷心的祈求。
主若不以慈面迎,
察验罪孽不徇情,
隐罪显恶一一数,
主前谁能不颤惊?
我罪如山重难挪,
我主恩惠掩盖过,
主施恩手供我需,
我罪越重恩越多。
主耶稣,好牧人,
以色列民祂羊群,
常引导,时看顾,
终必赎其脱罪污。
马丁路得(我灵向主呼求)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36 | 显示全部楼层

6  重生


前几章,我们谈到信徒灵命的一些基本特征。首先,作为一切属灵经历的起点,我们指出人对救赎计划的需要,然后我们再思想到上帝的呼召,上帝如何在我们沉睡、对罪麻木不仁的情形下把我们唤醒,从而祂让我们知道自己在上帝面前是有罪的人,并叫我们为此深受责备,继而领我们踏入救恩之门。


来到这里也许就来到了一个重要关头,我们要来看一个关键性的教义,就是重新再生的教义。若对这一点弄清楚了,就等于为余下的教义铺顺了道路,相反,若在这一点上理解有误,就足以导致我们整个思想的偏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重生与福音


有史以来,对布道的理解,跟许多别的事情一样,是有好几个阶段的。有段时期强调的是重生的必须,有段时期是这新生命的本身,还有段时期则是重生的过程。还清楚记得,当我十几岁的时候,曾经有过一次难忘的遭遇。有人问我是不是基督徒,我回答说「是」;他又问我是不是一个「真基督徒」;我再回答说:「是,我希望是吧!」结果那人还不满意(大概认为我刚才的两个答案不可能是真的),于是他带着一种略为叫人恼火的语气继续问我是不是一个「重生了的基督徒」。在那个年代,人们流行强调「人必须重生」这个教训。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37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多方面来讲,在布道过程中,要是越来越少讲这一点可能是好事。怎么说呢?「你必须重生」这句话本身并不是什么好消息。从另一个角度来讲,圣经从来没有说过这就是福音的中心信息或者是信仰的目的。比如说,保罗布道的时候,就分明没有成天把这个信息挂在口边到处跑。他传讲的信息是基督的被钉、复活、升天和人必须悔改信主。所谓物极必反,当人在布道时过份强调了重生的必须,所导致的结果就是另一个的极端。要是你听到有人说,在圣经里,实际上根本没有提到重生时,你不要感到太惊讶。「重生」这两个字在英文钦定本圣经里只出现过两次,在其他译本里,甚至只有一次(译者注:在中文圣经里则有多次)。在马太福音19:28提到的重生指的是,在末了的日子万物都要被更新,有新天新地;而提多书3:5 所指的,也许是这新生命的个人经历,也许是洗礼对新生命的象征意义。从圣经的支持度来看,要说「重生是一个关键性的教义」,好象有点说不过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纵使我们承认「重生」二字在圣经里明显地用得不多,但「重生」的教义却是不可否认的。圣经中有多处提到这个概念,只不过用的是别的譬喻,别的类比,别的阐述。不过,在查阅这些经文之前,有一点关于「重生」这个词的理解是不可不提的。


传统上,提到重生就会联想到受洗,两者好象是紧密扣在一起的,例如约翰福音3:5,以弗所书5:26,提多书3:5等,提到受洗带来重生,以及「重生」实际上就等于受洗的同义词。我们固然尊重这种观点,但「重生」这个概念必须得与其前文后理一并来理解。在圣经中不是每一次讲到重生都会讲到洗礼的,有些经文,对重生这个教导,则用了完全不同的语言来表达,其上下文根本没有提到洗礼。


而另一个极端呢?有的福音派传统观点把「你必须重生」和「你必须信耶稣」划上了等号。是的,我们必须重生,但在新约里,新生命是上帝所赐的,「重生」这个词就包含了「非我力所能及」的意思。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39 | 显示全部楼层

又有的时候,「重生」被视作是指从不信到相信的「整个过程」,是一个比较宽一点的含意。加尔文就是这样用这个词的。


在这本书里,我们所说的「重生」,指的是那最基本的概念,即上帝是怎样将新生命从祂自己殖播到人的心里,也就是约翰壹书中所讲的,那赐人新生命种子的那一刻。


重生教义图解


「重生」这个词有「新的开始」的意思,综观整本新约,我们起码可以看到三幅画面:


(i) 被生下的图画
根据约翰福音1:12,成为基督徒、接受主是始于上帝的旨意。来到第三章,耶稣更告诉尼哥底母,重生是见天国、进天国不可缺少的一环(约3:3,5)。约翰把信徒定义为从上帝生的(参约壹2:29;3:9;4:7;5:1,4),这一个主题乃贯穿了整卷约翰壹书。「生」的这个概念也不仅是约翰书信中所独有的。雅各书亦讲到上帝借着真理的道生了我们,使我们在万物中作初熟的果子(雅1:18)。雅各在那里用的是一个妇产科用的医学名词。彼得前书中也两次提到信徒是「新生命」的领受者(彼前1:3,23)。在圣经其他地方,保罗也有类似的讲法,例如:基督徒是「新生的婴孩」,他们要长大成人(西1:28;弗4:13-16);做牧者的,要为他们属灵婴孩受分娩之苦,「我的孩子们,为了你们我再受生产的痛苦,直到基督在你们里面成形。」(加4:19)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ii) 再创造的图画


这第二幅图,把上帝起初创造世界的那个景象,和上帝藉救恩在基督里对我们的重新再造情形,并列在一起。把这两个景象合并到一块,我们就不难产生出「新的开始」这个概念了。这幅图画是极具震撼力的。保罗写加拉太书写到最后,正是他情绪最激昂、对上帝的工作想得最深刻的时候。然而在那一刻,他要再次强调的只有这句话:别的都不要紧,要紧的是作新造的人(加6:15),若少了这个,其余的都是徒然的了。此外,保罗在往后的事奉中,又再次更详细地展述这个意念:保罗提到那道直照入我们黑暗心灵里、把我们带到上帝面前的光,可以说是将人类历史上两件事情平衡地提了出来,即上帝起初对世界的创造,和基督之复活对那要来的新天新地的预告(林后4:6-12)。保罗在哥林多后书第五章更作了一个荣耀的宣告,他说,如今我们在基督里就等于已经尝到了那将要再临的新天新地的滋味:「若有人在基督里--新造的!」(林后5:17)。在这几节经文中也好,在其他地方也好,保罗最大的目的就是要向我们指出,上帝藉祂的恩典在我们卑微的生命中所成就的是何等伟大的事工。如果我们能够好好思想这些话,从而体验这个丰盛的特权,我们就不难发现,上帝的荣耀会在我们生命的品格和素质里慢慢呈现。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40 | 显示全部楼层

(iii) 复活的图画


以上我们隐约提到,新生命的诞生相等于从无变有的创造。但这里还有更奇妙一层的意思。保罗曾感叹到这从空虚混沌中而创造出来的、有条不紊的生命之上,则有更大的势力--死亡的势力!但是,如今这新生命的力量居然连死亡也超越了,这就表明上帝在我们身上成就的是何等大的事,并且那叫耶稣从死里复活的力量是何等的巨大。因而,保罗在罗马书6:13论到说:正因为我们是与一位复活的基督连合,分享到祂复活的大能,我们就应当活得像一个「在死亡中得到新生命」的人。当我们死在罪中时,上帝以祂的恩惠在基督里伸手把我们拉上来,且叫我们与基督一同活过来(弗2:5)。基督徒是已经「出死入生」的人了(约壹3:14)。


无论「重生」是被描绘成什么样的图画,所有的描述都含有一个共同的前提--重生是上帝在我们身上的工作,我们人不是主动而是被动的。就好象我们不能叫一个瘸腿的人自己起来行走,一个瞎眼的人自己睁开眼睛看见,同样,我们怎么能叫一个死人自己活过来,一个没有属灵生命的人自动有生命,或者对人说:「你必须重生」呢?这不是极其荒唐的事吗?这就是福音的悖论(paradox):我们最需要的恰恰是我们能力所不及的。关于这一点,容后再详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何一定要重生?


用重生这个词用得最多的是约翰,而最具代表性的经文则是在约翰福音第三章耶稣与尼哥底母的那段对话--主对以色列的大教师说:「你必须被重生」。尼哥底母夜里来找耶稣,目的是要得着属天的福份。所以耶稣告诉他,他必须先得被重生才能进入他想要进的地方。主对他说的那番话,是要开他的心窍,纠正他思想中一些错误的观念。他是「以色列的教师」,或者可以说是当时最出色的神学家,但他却连耶稣所讲的有关「地上的事」也不能接受,讲到「天上的事」,他能明白多少呢?除非一个人被重生,否则他是无法看见上帝的国的;除非一个人被重生,否则他更是无法进上帝的国的(约3:3,5)。这一定律不只适用于尼哥底母,凡是人都适用。为什么呢?主给了我们三个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楼主| 发表于 2009-4-22 15:41 | 显示全部楼层

(i) 人是属肉体的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约3:6)这句话最简单的意思就是,人靠其本性是根本没有能力产生出属灵的生命和实体,正如约翰在前一章第13节所暗示的一样。这里所讲的「属肉体」,跟保罗所讲的「人的罪性」是不太一样的。但也不能说两者完全无关,约翰用这个词时是不可能没有想到为何人会落到如此田地--因人已在罪中堕落,对上帝的事只能抗拒。「血肉之体不能承受上帝的国」(林前15:50)。这是个定律,约翰也好,保罗也好,都是这样认为的。只有圣灵才能将我们带进上帝的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2-5 22:54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