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人怕出名猪怕壮在2009-3-26 9:28:00的发言:
先别谈日本,就谈死刑,如果以世界上的国家为标准,那么上帝赐给以色列民的律法里面,那么多需要被处死的情况怎么算? 是不是上帝太暴力了?
如果有怀疑“上帝太暴力”的思理,则需要好好读经,正确了解上帝的旨意。有这种思想是很危险的!
关于你的问题,请参考下面一段:
(E.1) 旧约中许多招致死刑的罪今已不再被判死刑
有者提出, 旧约中许多可招致死亡的罪, 今日已不被认同(例如儿女对父母叛逆、绑架、巫术、奸淫、亵渎、说假预言和刑事疏忽等), 所以死刑应被废除. 爱德华兹(或译“爱德华士”, Brian Edwards)对这方面的评述值得再提, 他在“首日出版社”(Day One)于1996年发行的《今日的十诫》中(第185页)指出, 法律(或律法)因神的怜悯而软化, 甚至早在我们主的时代已是如此, 在这些事例上废除死刑并非错误. 可是, 尽管在许多的罪行上免除了死刑, 却叫人认定“杀人者必须处死”, 因为这关乎生命的价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