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帝把自由给了天使,他就要追讨天使的责任,把他放在危机性的中间,看他是不是归向神的义而与义合一,成为义者﹔或者离开神的义,为自己设立假的义的源头,而成为恶者。照样,上帝造人的时候把中性的自由给人,然后上帝要人凭着他的恩典恐惧战兢、敬畏上帝,谨慎自爱、律己,好好运用自己的自由﹔在上帝的命令、警戒上,并在上帝的追讨责任的这几样本质中间,来讨上帝的喜悦。这样,人就因归回上帝而被认为是与神合一,归回上帝的义而被称为「义人」。当你了解这些总原理以后,你再去看圣经中许多的词句,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耶稣基督在客西马尼园的祷告,是正用自由最好的榜样 -- 「不要照我的意思,只要照你的意思」(太二十六:39)。「我可以照我的意思,但是我不﹔我照你的意思,因为我明白了。」我有我的意思,你有你的意思,那个叫做「个体的自由」、叫做「个别的意志」﹔但是当我说「不是照我的意思,乃是照你的意思」的时候,这个叫做「归回意志的总本体」、「意志归回神永恒的旨意」,叫做「自由的正用」。
使用道具 举报
这样,你就用自由得回自由,因为放弃自己,而归回神的自己 你就正用自由,把自由带到自由的总源头那里,享受永恒,享受绝对不会再衰退的自由那最大的奖赏,在神里面享受他。
这就是韦斯敏德小要理问答(Westminster Short Catechism, 1647) 的第一个问题:「人最大的责任是什么?第一,荣耀上帝﹔第二,终身以神为乐。」你把上帝当作你的享受、当作你得喜乐,你归回他的自己,就舍弃了你的自己。而神绝对不勉强你,神把自由给你,又信托你,相信你能这么做,结果你就在基督的榜样里面找回正用自由的办法。
虽然我们已经从圣经清楚看见什么是「自由」,但是,如今我们活在这么混乱的世界中,这样的自由和上帝从起初所赐下的自由,还是同样的吗?不是!接下去,我就要谈「自由在历史中的变迁」和「自由在人生命中的变质」的问题。
自由的四个阶段
原先的自由是中性的﹔原先的自由是好的﹔原先的自由是应当向神负责,而且可以靠着神的命令受约束,以至于达到善。但是,当亚当(这全人类的代表)第一次误用自由的时候,就在「运用自由」的事情上,把整个人类带进一个有严重后果的危机里面,从此以后,在堕落光景之下的人就不可能再恢复「中性自由」,的享受权了。圣经很清楚地告诉我们:亚当犯罪以前的自由和亚当犯罪以后的自由是不一样的,已经变质了。你还记得吗?我在第一课说过,只有神是自有永有,是昔在、今在、永在,是昨日、今日、直到永远没有改变的,是自存永存的本体。而被造者就不是如此,被造者偶在性的,是在时间过程中间有变动的可能﹔所以,自由在没有误用以前是一种本质,误用以后又是另外一种本质。真正看清楚这件事情的,不是历世历代那些讨论自由议题的哲学家,而是那位被神的道光照、整个思想回转到神真理底下的伟大教父 -- 奥古斯丁。
1。可善可恶的自由
第一个状态,神原先造人的时候,他给人自由,那个时候的自由是怎样的?原先的自由是中性的,可善可恶,是自由加上命令的警戒。所以亚当一面有神给他的自由,一面要对上帝给他命令的限制负责任。那么,在这种「有自由的本能」与「加上命令的自由」的紧张关系中间,人那个时候的自由是什么样的呢?-- 是可以行善,也可以不行善的自由,这就是原先美好的中性自由。上帝造了人,就看他自己所造的甚好,所以,有自由是很好的事。但这和人堕落以后的想法却是相反的,人会这样说:「因为我有自由,所以我能犯罪,那么自由就是不好的原因。」「如果上帝没有给我自由,只给我行善的功能,我就永远只能行善,那才好。」「上帝把自由给我,而我因为有了自由才能犯罪,这样,自由的本身就是恶的源头、是恶的潜在能,我怎么能说自由好呢?」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2-5 23:59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