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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ifr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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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除咒诅祷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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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4:4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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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rever~在2008-4-8 14:42:00的发言:

信徒认祖先的罪不存在不可以的问题,但是否是必须的,破除咒诅是否是必须的,这个寻求经文的支持.

你又在问是否必须的。前面几个人都已经告诉你了,没有人说是必须的,个人按个人的情况去做,谁说过人人都必须如此的话呢?

请不要把认罪和宣告破除咒诅连在一起.若不是我和天篷元帅稍微能够分辨,早被你们变为犯罪而死不认罪的人了!

把认罪和“咒诅的消除”硬性割裂开来,然后作为批判顶楼文章的依据,是无论如何都难以让人认同这种分辨的。

1,我也一再的陈述过为何要探讨这个问题,你没看见还是故意看不见还是根本就不懂?

2,又怎么批判了?你莫名其妙的说些什么?请你说话前先把别人的帖子看一遍,如果连这点尊重也没有,我也不必回你的帖!如果你不懂大家在讨论些什么,也请仔细看所有的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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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4:5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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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rever~在2008-4-8 14:54:00的发言:

陈牧师讲的对.问题是你,你要明白,新约在哪里是补足,在哪里是成全,因为圣经是渐进式的启示,所以你若不分情况地把旧约的一套搬到新约里就可笑了,

--------请注意这后半句:新启示绝不可篡夺、废掉、或胜过先前的启示。

对此陈牧师还有进一步的阐明和解释:

虽然神渐进地启示他自己和他对世代的计划,并且每件事不是一下子都显明,但这并不表示先前所给的启示已被取代或产生矛盾。渐进的启示有如一幅动人的景色,破晓时分阳光逐渐照耀其上。随着阳光的增强,部份的风景比其馀的更早显明。正因为部份的景色,比其馀的先展露,因此不是指那部份的景色就遭摒弃了。


Charles Lee Feinberg的评论相当中肯:『神的灵足能信赖,他给我们的启示,是部步就班的,从不完全到完全,不用担心后来的部份会跟先前的矛盾。我们坚持主张,圣经可以照次序读,且按照正确的字义原则解释,而不用担心新约会将旧约所启示的废掉。』


2 未重复的启示棗在神启示的过程中,有的时候一个先前给的启示,未再重复,较近的启示根本未提到它,这不是说先前的启示,未予重复,就产生矛盾或遭到摒弃。神的话永远安定在天。为着保留启示的有效性,而要求必须重复叙述,这是侮辱了圣经的真实与和谐。


William K. Harrison论道:『我们认为,神愿意他的百姓相信圣经里已经记载的事。所以,不需重复旧约里已清楚讲明的事实。这样一来,就没有人有权要求如此的重复。』


因此,旧约预言的未来地上国度,不需要在新约里全部重复,因为这个概念仍旧有效。新约对预言的国度赋与额外的细节(如它的期间),但不应该要求新约重复所有旧约已启示的事项。


一个有才干的编剧家,会以渐进的方式,发展其故事情节,较近的发展是建立在已经叙述过的事情上。只有在剧情需要时才重复。已经叙述过的情节都是有效的,除非另有说明。包含在新旧约里的启示,即遵照这项发展。

我所说的与陈牧的观点有冲突吗?有吗?

你搬出这些来说明什么??

怎么你就习惯性的东扯西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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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0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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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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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rever~在2008-4-8 15:06:00的发言:
所以请不要把别人提供给你的经文证据,以它们出自旧约不是新约为借口加以拒绝,一概取不理不睬的态度,然后用字句上的差别把“罪”、把“管教”和“咒诅”完全划清界限,把他们描述的好像丝毫没有关系一样。对罪的管教岂能和罪带来的咒诅完全分得开?罪带来的不是咒诅是什么,许多管教岂不都是在罪的咒诅中的挣扎与砺练中实行的吗?

现在总算有一点点回到讨论点上了.

这是你的观点,我的观点我已表明

我不想一而再,再而三的重复

另外什么叫不理不瞅,什么叫拒绝,

我开始是请教老赞,老赞没回答.

后来是大家表明观点,那么就与大家探讨,其中的所有都列明并回复

而你呢??你这种高高在上,驾临指责的教法师,我等也不敢再说下去了.

反正要陈述的都已经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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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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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forever~在2008-4-8 15:21:00的发言:

1,我也一再的陈述过为何要探讨这个问题,你没看见还是故意看不见还是根本就不懂?

2,又怎么批判了?你莫名其妙的说些什么?请你说话前先把别人的帖子看一遍,如果连这点尊重也没有,我也不必回你的帖!如果你不懂大家在讨论些什么,也请仔细看所有的回帖!

------------帖我都仔细看了,也认真回答了。你不肯认同或听不懂我的观点当然以为我没仔细看帖。

关于必须一说,我要澄清的是:这既不是我们的观点,也不是顶楼文章所明显主张的观点.当你提到“必须”时未加说明,应该允许别人解释一下吧?

你认真回答了?你与E是同一个人吗?

如果你看完帖子说话,那只能说你看不懂,懂与不懂,又不能强求,那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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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4-8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08-4-7 22:38:00的发言:

已经信主的人就不会再犯罪了吗?犯罪的信徒会逃脱罪的咒诅吗?大卫为自己的罪付出了多大代价?能说他犯罪时是不信主的吗?

不要忘了主的这句警告正是对信徒说的:

启2:5
所以应当回想你是从那里坠落的、并要悔改、行起初所行的事.你若不悔改、我就临到你那里、把你的 灯台 从原处挪去。

姐姐,你可以看到,我引用的你的话里,那些人都是不信主的,所以我的引用没有错

不过你既然搬出了大卫,这位信上帝的人,那么我们就从另一个层面来说,那就是耶稣钉十字架来作分水岭

我们是主已经钉在十字架上,亲身担当了我们咒诅的人,所以我们不在咒诅的权势之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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