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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否向死者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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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12:58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为了亲近人的话,最好是去跟他们拜佛最能亲近他们,听他们的话,顺服他们是最讨人喜欢的。

但是,可不要忘记了,我们是神的选民。如同旧约的以色列一样,是神从万民中分别出来的,是离世索居的。如果我们可以在这件事上向风俗、习惯妥协,那我想:耶稣为什么要在圣殿里大为光火,而不迁就那些买卖人?摩西为什么要发怒摔碎法版,而不息事宁人?基甸为什么要冒天大的危险拆毁巴力的祭坛?末底改为什么宁可不听王的命令以致遭来灭族的危险,还终不后悔?

斯三章

这事以后,亚哈随鲁王抬举,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使他高升,叫他的爵位超过与他同事的一切臣宰。在朝门的一切臣仆都跪拜哈曼,因为王如此吩咐。惟独末底改不跪不拜。在朝门的臣仆问末底改说,你为何违背王的命令呢? 他们天天劝他,他还是不听,他们就告诉哈曼,要看末底改的事站得住站不住,因他已经告诉他们自己是犹大人。哈曼见末底改不跪不拜,他就怒气填胸。他们已将末底改的本族告诉哈曼。他以为下手害末底改一人是小事,就要灭绝亚随鲁王通国所有的犹大人,就是末底改的本族。亚哈随鲁王十二年正月,就是尼散月,人在哈曼面前,按日日月月掣普珥,就是掣签,要定何月何日为吉,择定了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哈曼对亚哈随鲁王说,有一种民,散居在王国各省民中,他们的律例与万民的律例不同,也不守王的律例,所以容留他们与王无益。王若以为美,请下旨意灭绝他们。我就捐一万他连得银子交给掌管国帑的人,纳入王的府库。于是王从自己手上摘下戒指,给犹大人的仇敌亚甲族哈米大他的儿子哈曼。王对哈曼说,这银子仍赐给你,这民也交给你,你可以随意待他们。正月十三日,就召了王的书记来,照着哈曼一切所吩咐的,用各省的文字,各族的方言,奉亚哈随鲁王的名写旨意,传与总督和各省的省长,并各族的首领。又用王的戒指盖印。交给驿卒传到王的各省,吩咐将犹大人,无论老少妇女孩子,在一日之间,十二月,就是亚达月十三日,全然剪除,杀戮灭绝,并夺他们的财为掠物。抄录这旨意,颁行各省,宣告各族,使他们预备等候那日。 驿卒奉王命急忙起行,旨意也传遍书珊城。王同哈曼坐下饮酒,书珊城的民却都慌乱。

当我们在说:“凡事都可行,但是不都造就人”时请慎重地限定我们使用的范围,求神给我们这样的智慧!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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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noya在2004-10-12 20:30:00的发言: 别人怎么看是别人的事情,你自己心里如何呢? 难怪别人看到耶稣和妓女交往就“跌倒”呀~~~ 很严肃地向你建议:回答这问题前先去问问你的祖父和祖母,听听他们的看法,再想想十戒里的那条带应许的戒命。
noya弟兄的言辞差矣! 你说我的心里如何呢?我岂不说得清清楚楚的了吗? 想要说明你的三个问题: 1、耶稣在妓女中间时,他不是去行淫,也不是去助威。就如他跟税吏吃饭也不是存贪心,爱宴乐,而是去拯救迷失的羊一般,你敢说耶稣今天来到我们中间会跟我们一起去向一个死人鞠躬吗? 2、问我的祖父母有两个不可能:第一他们都不在了;第二他们不是神,他们并不知道真理。 3、十诫中的第五诫你再好好看看:出20:12 当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华你神所赐你的地上得以长久。 --里面有说要向死人鞠躬吗?孝敬父母在死后,就算中国的传统文化也不赞同,你还支持它吗?今天很大的一个现实是--越是不孝的人在父母的丧事上就越顶礼膜拜。为什么会出现那样的情况呢?其中的原因如果你不知道的话我可以告诉你。但是我们基督徒可别落入到只有表面的恭敬而无内心的敬虔的可怕光景了去掉,求神保守我们,求神开你的心窍吧!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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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18: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佩真在2004-10-13 8:24:00的发言:

现代派(noya)VS灵恩派(佩真)的辨论。(并不是说你们俩是这两派的,我知道神的教会不应分派别,可你们两所持观点分别是这两派的观点)

便雅悯弟兄呀,你可千万别这么说,我可不是什么灵恩派,这样真要是让人误会了那可能要有麻烦的。我查过讲究灵恩的观点,他们好像是特讲究受圣灵浸,讲究恩赐,我不是反对这个,但过于讲究那个,难免落入圈套,(其实当一个人经过十字架对付,被神破碎了以后,恩赐是自然而然的事,一个属灵的人一定有恩赐,但有恩赐的人不一定就属灵),我讲究圣灵的带领,基督的十字架,宝血,神的旨意,在基督里灵魂体的属灵生活,我秉承的是倪柝声弟兄的圣经见解。

当然我不是在怪你,我也知道你说的意思。愿神保守

根据灵恩派的定义,你根本不符合。 所以你根本就不是灵恩派,你不用担心。 看了那么多帖子我来说句公道话,其实佩真这种虔诚主义在当年是非常受推崇,虽然有他们的缺点,但在行事上是值得基督徒效法的。 至于鞠躬,我想大多数教会是没有什么关系的。但也尊重一下人家的立场,至于跪下拜,本人认为绝对是不可以。那些说什么都可行的弟兄要反省一下了,现代主义思想太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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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3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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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0: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在争论啊。渔人、佩真、noya……你们自始至终谁对这两段经文有过理解啊?!

"你们都要听我的话,也要明白。从外面进去的不能污秽人,惟有从里面出来的乃能污秽人。"
"你有信心,就当在神面前守著。人在自己以为可行的事上能不自责,就有福了。若有疑心而契的,就必有罪,因为他契不是出于信心。凡不出于信心的都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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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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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5:38 | 显示全部楼层

点灯的瞎子弟兄:

至于你第一处经文我们从(可7:6)开始谈起,「他们将人的吩咐当做道理教导人,所以拜我也是枉然。你们是离弃神的诫命,拘守人的遗传」这是讲到法利赛人只有外表没有实质的敬拜神,在神看来毫无意义。所以耶稣说:「你们诚然是废弃神的诫命,要守自己的遗传。」 接着,耶稣说:凡从外面进入的,不能污秽人,因为不是入他的心,从人里面出来的,那才能污秽人。这一切的恶,都是从里面出来,且能污秽人(可7:17-23)。所以,神要我们「必须用心灵和诚实拜他」。但这并不是说光有信心就万事大吉了,进而雅各在(雅各书二章14--26节)又说到「信心没有行为是死的」,可见基督徒不但要有信心,而且还要有行为的。

「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处;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林前十23) 这节经文如果我们与(林前十31-33)对照看来,我们可以看出这个「凡事都可行」是有原则的: 1、要为荣耀神而行。2、不要使弟兄跌倒。3、不求自己的益处,只求众人的益处,叫他们得救

至于第二处经文,我想不用多说了,那是讲到食物的问题,这个固然与信心有关,但这个信心乃是出于不为弟兄跌倒的缘故。神所赐的食物,我们只管吃就是了,只是为要让自已和别人平安。如果别人认为我们基督徒不应当吃这个,我们就不吃,反之,我们尽可以去吃(血可是例外)。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4 15:43: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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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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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noya弟兄: 弟兄跌倒不是因为自已的罪,乃是因为灵命的根基和对真理的认识。照你那么说的话,我们天天犯罪,是不是还天天跌倒了呢?我们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天然的罪性在里面,若是因为罪的话,那我们是不是永远爬不起来了呢? 保罗说:“无论是吃肉,是喝酒,是什么别的事,叫弟兄跌倒,一概不作才好。”这是一句典型的前因后果的句子,在这里,基督人可不可以喝酒是个有争议的话题,但你说吃肉是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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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4-10-14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当我们在说:“凡事都可行,但是不都造就人”时请慎重地限定我们使用的范围,求神给我们这样的智慧!阿们

——是的!这个范围非常重要!而且[U]反向范围[/U]也很重要!

拒绝向偶像下拜,拒绝王的命令,这些毫无疑问是神的诫命!我始终相信神的诫命是造就人的!!!

凡事都可行,在一个不信主的人的葬礼上,或者还有信心小的弟兄姊妹在场,我们完全可以不鞠躬,可以断然拒绝这种礼仪。那么,这样是否就可以荣耀神?造就人?

如果可以的话,我们就行!没有任何疑问!

倘若不是呢?

当然,我们千万不可为着片面的福音而放弃信仰的基础!那也不是真正的传福音!

当有一天我们确实面对这样的情景的时候,愿主带领我们!不是凭血气,也不是靠着知识,而是靠圣灵的导引。

“凡事都可行,但是不都造就人”的另一面意思是否可以这样表达:

凡事都可不行,但同样不都造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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