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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t895112109 于 2021-7-4 08:35 编辑
保罗是蒙主光照,清楚得救的,他蒙主光照前也是一个遵守律法的人,在腓立比书3章。
『加拉太人借着听福音,相信了钉十字架的基督,但他们所接受的乃是那灵。钉在十字架上的是基督,但进到信徒里面的是那灵。在钉十字架救赎信徒时,祂是基督;但在内住成为信徒的生命时,祂是那灵,就是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这灵是福音包罗一切、终极的福。信徒接受这样一位神的灵,乃是本于听信仰,不是本于行律法。这灵进入并活在信徒里面,不是本于他们守律法,乃是本于他们信钉死又复活的基督。ˍ在本书头二章,有基督在神圣的启示中,作为神经纶的中心;在后四章,有那灵在我们的经历中,使我们得着神圣的生命,(三,)从神而生,(四,)凭这重生的生命行事为人,(五,)并以神圣的定旨为我们的目标。(六。)因此,我们得以不断享受基督这包罗万有赐生命的灵。(5上。)』加三2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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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说:“我原是犹太人,生在基利家的大数,长在这城里,在迦玛列门下,按着我们祖宗严紧的律法受教,热心侍奉 神,像你们众人今日一样。(使徒行传 22:3 和合本)
原来体贴肉体的,就是与 神为仇;因为不服 神的律法,也是不能服,(罗马书 8:7 和合本)
而且属肉体的人不能得 神的喜欢。(罗马书 8:8 和合本)
『在神旧约的经纶里,律法是人与神关系的基本条件;(23;)在神新约的经纶里,信仰是神在人身上完成祂新约经纶唯一的路。(提前一4。)律法与肉体有关,(罗七5,)倚靠肉体的努力;肉体是“我”的显出。信仰与那灵有关,信靠那灵的运行;那灵是基督的实化。在旧约里,“我”和肉体在守律法上,担任重要的角色;在新约里,基督和那灵接管了“我”和肉体的地位,信仰顶替了律法,使我们能凭那灵活基督。凭着肉体守律法,是人天然的路,在人观念的黑暗里,结局是死和苦恼。(罗七10~11,24。)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是神启示的路,在神启示的光中,结果是生命和荣耀。(罗八2,6,10~11,30。)因此,我们必须宝贵听信仰,不宝贵行律法。我们是本于听信仰接受那灵,使我们能有分于神所应许的福而活基督。本章7、8、9、11、12、23、24、25节所说的信,都是指这信仰。(见一23注3。)』加三2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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