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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你所引用的内容来自《威斯敏斯特小要理问答》,那么《威斯敏斯特信条》是怎么来的呢?
自伊利沙白女王一世以来,英国圣公会成为主教制,就是由女王直接委任主教治理地方教会,并在公共崇拜中遗传许多天主教的礼仪,此举引起许多改革的新教徒的不满,这群忠于改革的人就是当时的清教徒。
在1643年,查理士(Charles)当政之时(1625-1649),当时议院的议员以清教徒居多,他们期盼以清教徒改革原则重整英国教会,于是在威斯敏斯特大教堂召开了一个大型的议会,与会人士有121位牧师,30位议院的议员,及8位列席的苏格兰代表。
经过三年的讨论,议会于1646年12月完成了《威斯敏斯特信条》,1660年得到公认,被苏格兰议会及议院所接纳;后来随着新大陆的移民而传入北美洲,在英、美的长老派及北美的公理会与浸信会中具影响力。
我在16楼说过,基督教的宗派多达一千多个,《威斯敏斯特信条》仅代表某宗派的观点,它不是唯一的,也不是绝对的标准。《信条》中既有改革宗教义原则的陈述,也有当时历史背景下,一些特定的改革宗神学思想的呈现,也存在一些解经的问题。《信条》的制定者们虽然坚信信条的正确性,但是也很清楚的知道信条自身并不具有权威,《信条》的权威完全来自圣经,需要随时被圣经所检验。《信条》第一章第十条“决定宗教上的一切争论,审查教会会议的一切决议,古代著者的意见,世人的教训和私人的灵感,都当以在圣经中说话的圣灵为最高裁判者”,这个表述不仅仅是完整“启示论”表达的必须,也是《信条》制定者们的智慧。
我们并不迷信“信条主义”,“五大唯独”里没有“唯独信条”,虽然《信条》的权威是圣经权威的延伸,然而,这个延伸中因为有人的理解和表述,就存在错误的可能性。John Murray在1973年所写的《威斯敏斯特信条神学》中谈到这一点,并且详细分析了里面所存在的问题,并指出这是因为“作品来自于人类作者而导致的不完美”。
改革宗有一句口号:Semper reformanda。最初是来自于荷兰第二次宗教改革,强调生命不断的归正,后来在改革宗神学的发展中,也具有了“神学不断的归正”的意思,即不断的回归圣经。这不是要推翻过去的神学发现,乃是回归上帝在历史中对圣经中丰丰富富的宝藏的进一步揭示。
2、对于外邦基督徒而言,我们原本是与神的诸约无分无干的:“你们应当记念,你们从前按肉体是外邦人,是称为没受割礼的,这名原是那些凭人手在肉身上称为受割礼之人所起的。那时,你们与基督无关,在以色列国民以外,在所应许的诸约上是局外人,并且活在世上没有指望,没有神。”(弗2:11-12)我们没有与神立过旧约,所以对于我们而言,并不存在所谓的“安息日”。既然不曾有过,也就不存在“更改安息日”的说法。你要改名字之前,你得先有名字,才能改名字;如果你一开始就根本没有名字,也就不存在“改名字”的说法。
旧约里神赐给犹太人安息日,是为了给他们享受安息,以及敬拜神。因为他们的祖宗在埃及作奴隶,没有机会休息,所以神赐安息日给犹太人,作为他们每周的休息日,在安息日将生命中的重担交给神,并享受他美善。神赐下安息日并不是要辖制人,乃是一份恩典的礼物。所以耶稣在马可福音2章27节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神的心意是要我们六天工作,然后在第七日安息!重点不在于“第七日”是哪一日,重点是每七日,你找一天来安息并享受他!
对于新约的基督徒而言,虽然我们天天都享受基督里的安息,天天都可以、也应该敬拜神。但我们还是需要有一个约定的日子停下手里的工作,和其他基督徒聚在一起敬拜神。既然神在七日的第一日使基督复活,以及在那天开始呼召当时的门徒一起崇拜。根据使徒与早期教会的惯例,星期天就成为我们休息并敬拜神的日子。我们可以说“星期天是基督徒的安息日”,这样讲没问题,但意思不是说“把旧约神给犹太人的安息日改为礼拜天”,犹太人的安息日到今天为止,仍是星期六。我们既然不曾有过安息日,就不存在更改的问题,我们只是选择这一天作为我们休息并敬拜神的日子。
一个有趣的现象是,初代教会的犹太信徒似乎两个日子都过,他们在星期六进入会堂,也在星期天聚会庆祝耶稣的复活!当时的基督教还未形成规模,在人们的眼中还只是属犹太教的一个分支派系。不过这样的生活并没有持续多久,大逼迫临到教会之后,教会就逐渐从犹太教中分离出来,形成了基督教,星期天也就成为当时他们唯一的聚会日子了。
不知我这样表达清楚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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