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楼主 |
发表于 2014-11-21 14: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罪不分大小吗? 听到不少基督徒说“罪不分大小”,我认为这是错误和有害的。理由如下: 1.约一5:16将罪分为“不至于死的罪”“至于死的罪” 2.王上5:15说大卫除乌利亚一事,“一生没有违背耶和华一切所吩咐的”这分明是指大卫犯的大罪就这一件,小罪肯定还有,如数点百姓。 3.约伯不承认三位朋友的指责,不认罪,见伯27:1-6,想必约伯也是指的没有犯大的罪,小罪岂能没有? “罪不分大小”的说法不知从何而来,是有害的。基督徒信主后仍会犯罪,但完全可以做到不犯大罪。我的意思并非说犯大罪了就不得救。混淆罪的大小是有害的,会使人放纵自己,“反正都是罪人嘛”,从而轻乎了罪的可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