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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阿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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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和同信仰的信徒绝交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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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0:5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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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1:2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10-11-28 20:56:00的发言:

你哪只眼睛看见我指楼主的朋友是“行淫乱的、或贪婪的、或拜偶像的、或辱骂的、或醉酒的、或勒索?”

 

引用那段经文纯粹是为说明“凡称呼弟兄的未必一定要亲热接纳”,白纸黑字清清楚楚,为何要误解呢?

 

我一再引用的这段经文“我儿,你要敬畏耶和华与君王,不要与反复无常的人结交,因为他们的灾难必忽然而起。耶和华与君王所施行的毁灭,谁能知道呢?”(箴24:21-22)

 

为何只字不提呢?

 

事实很明显:楼主的第三位朋友的确做的很不妥当,她不顾楼主身体不适、不顾肢体情谊,只顾惜有没有满足自己的饮食喜好,且用蔑视的表情深深刺伤姊妹,尤其是情绪“瞬息万变”,所以我才建议再多观察,跟从圣灵感动再做定夺。这种事情没有切身体会,我们只能提建议罢了,不可能代替楼主做最终决断,也不应该随便质疑楼主小心谨慎的态度,毕竟一个尚多软弱的单身女人面对残酷现实的诸多试探和考验,确实需要谨言慎行,倍加小心,我们也希望楼主姊妹多从神话语中汲取待人处事的智慧,免得轻易落入迷途。

那兄弟没犯哪些事,你引用那圣经干吗,无聊!不接纳是指须那弟兄犯那些错误。你只要承认那兄弟没犯那些错误就行。不必再跟贴说明了。我只指你的错误。至于你引用的“反复无常”,是指对上帝的态度反复无常,还是指其它事。我不想和你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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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8 21:3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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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29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友谊通常是持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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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29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leazar在2010-11-28 21:36:00的发言:

呵呵,愿意明白理解我的人自然能明晓其中文理,理解不了的只能证明我们没有相同的感动,再如何解释也无济于事,只要楼主姐妹别误解就好,因为她才是当事人、求助者。

你对我帮助很大。我都把你引用的经文记录到本本上了。

 

其他兄弟姐妹中,有提醒的,我感谢。有批评我的,我也感谢,因为你的批评是帮助我在审察自己,帮助我除去隐而未现的“罪”。

 

其实,很多信徒,都是口直心快的人,多数信徒为了诚实,都做不到“要用爱心说诚实话”(弗四:15),在这些信徒(也包括我在内)的口中,只有诚实,没有爱心。而这些没有爱心的诚实话,完全会先让人绊倒。希望我们不要犯使人绊倒的罪。(我今天看了一个帖子,很好,另外开帖子转发给大家分享。)

 

我并没有把有同样信仰的信徒作为敌人,相反,我已经早早为他们做了祷告,面对这些心结,我也还在继续为他们,也在为自己做着祷告。我认为这是信徒应当做的。

 

今天我翻看经文 创世纪13章《亚伯兰和罗得分开》,得到了神的启示和亮光。为什么亚伯兰和罗得要分开哪?因为相争。可是,罗得和属灵的亚伯蓝分开了,却一直坎坷很多。其实,不要和属灵的信徒相争,也不要离开属灵的信徒。但是不属灵的,一定要分开,就像亚伯兰所做的一样,但分开了,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爱不属灵的信徒,我们一样要学亚伯兰帮助罗得一样,也要在不属灵的信徒有危难的时候帮助他们。但是我们不能和不属灵的交往过密。这是我今天看圣经的心得,和大家分享。希望我们能处理好信徒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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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30 12: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阿莎在2010-11-29 23:12:00的发言:

你对我帮助很大。我都把你引用的经文记录到本本上了。

 

其他兄弟姐妹中,有提醒的,我感谢。有批评我的,我也感谢,因为你的批评是帮助我在审察自己,帮助我除去隐而未现的“罪”。

 

其实,很多信徒,都是口直心快的人,多数信徒为了诚实,都做不到“要用爱心说诚实话”(弗四:15),在这些信徒(也包括我在内)的口中,只有诚实,没有爱心。而这些没有爱心的诚实话,完全会先让人绊倒。希望我们不要犯使人绊倒的罪。(我今天看了一个帖子,很好,另外开帖子转发给大家分享。)

 

我并没有把有同样信仰的信徒作为敌人,相反,我已经早早为他们做了祷告,面对这些心结,我也还在继续为他们,也在为自己做着祷告。我认为这是信徒应当做的。

 

今天我翻看经文 创世纪13章《亚伯兰和罗得分开》,得到了神的启示和亮光。为什么亚伯兰和罗得要分开哪?因为相争。可是,罗得和属灵的亚伯蓝分开了,却一直坎坷很多。其实,不要和属灵的信徒相争,也不要离开属灵的信徒。但是不属灵的,一定要分开,就像亚伯兰所做的一样,但分开了,并不意味着我们不爱不属灵的信徒,我们一样要学亚伯兰帮助罗得一样,也要在不属灵的信徒有危难的时候帮助他们。但是我们不能和不属灵的交往过密。这是我今天看圣经的心得,和大家分享。希望我们能处理好信徒之间的关系。

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朋友之间是会相互影响的。交朋友是要交好的朋友。但请记住,和你相处不来不意味着她不属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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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1-30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10-11-30 12:07:00的发言:

与善人居,如入兰芷之室,久而不闻其香,则与之化矣。与恶人居,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亦与之化矣。朋友之间是会相互影响的。交朋友是要交好的朋友。但请记住,和你相处不来不意味着她不属灵。

谢谢你的提醒。但是,请问:我哪里有说别人不属灵了?

 

你愿意和一个小时里,换了三张面孔的信徒交往,你去交往好了,我就是要远离这样的信徒。难道我远离也不可以吗?我远离也要被你指责吗?

 

请你去看看我转发的“用爱心说诚实话”这篇文章,应该对你很有好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30 23:04:55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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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阿莎在2010-11-30 23:04:00的发言:

谢谢你的提醒。但是,请问:我哪里有说别人不属灵了?

 

你愿意和一个小时里,换了三张面孔的信徒交往,你去交往好了,我就是要远离这样的信徒。难道我远离也不可以吗?我远离也要被你指责吗?

 

请你去看看我转发的“用爱心说诚实话”这篇文章,应该对你很有好处。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1-30 23:04:55编辑过]

我有指责你吗?我的意见是你要是不爽的话就不用交往,不用绝交。你可以看上面的贴。不想和别人交往不交往就是了,贴那一堆属不属灵交不交往有什么意思。这种真的真是鸡毛蒜皮的事,根本不用翻经文。顺便说一下,这论坛说话难听的不止我一下,约拿说话比我还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1 1:36: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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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1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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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 22:5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enter在2010-12-1 1:28:00的发言:

我有指责你吗?我的意见是你要是不爽的话就不用交往,不用绝交。你可以看上面的贴。不想和别人交往不交往就是了,贴那一堆属不属灵交不交往有什么意思。这种真的真是鸡毛蒜皮的事,根本不用翻经文。顺便说一下,这论坛说话难听的不止我一下,约拿说话比我还毒。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12-1 1:36:07编辑过]

请问:不用交往,不就是绝交的意思吗?你这说话矛盾吗?

 

对你是鸡毛蒜皮事,对我来说是大事。既然鸡毛事,你干吗总这样说话啊? 依照你说的,我们这样交流也是鸡毛事,那你干吗那么认真回复哪?

 

说自己说话难听,干嘛又拉上人家约拿?人家约拿可是按照圣经说话的。

 

我真服了你了。好了,算我败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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