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版主人怕出名猪怕壮
您好。
您要我【好好看着60楼的帖子,就知道自己理解的错在那里,不是唐牧师讲错了,而是你的逻辑没有跟上唐牧师讲的,所以你理解错了。】
这份帖子的话,我至少看了十几遍了,因为这就是唐牧师的原话,也是我重点批驳的内容,我在11楼引用了这段话,又在34楼引用了这段话。可能版主太忙,没有时间关心我的帖子。
如要按照唐牧师的话,这节经文要抹掉了,至少要加一个注了。来4:12节是这样写的:“神的道是活泼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这节经文一共五句话,按照唐的逻辑,至少要在第四句“都能刺入、剖开,”后面,加上一个注,“骨节在那里听道以前还是是好好的,听道回去骨髓都流出来?没有这回事!没有一个在上帝的光照下,骨髓流掉,所以既然下面那个骨节不是直接意念上有分开的结果,而是神的道照到你们的心肠肺,把你一切都照明了,那么上面的灵与魂,你就不能解释成为道真的把它们分开了。”
还有一个办法,就是要把这节经文的五句话中的第二第三第四句话都删掉,不出现什么“两刃的剑”“甚至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这样也能符合唐的逻辑了。
否则,圣经还是圣经的话,读经的弟兄姐妹仍然是按照圣经的话来读的,不会按照唐牧师的话来读的。
无独有偶,这位60楼也对这节经文有看法的。当我说到“希伯来书写于一千九百多年前,已说到骨节与骨髓的分离,圣经真是一本奇妙的书”。我的意思是很清楚的,现在骨髓分离已经不希奇了,但圣经却是在一千九百多年前就提出来了,因为圣经是神的话,是圣灵的工作。(也请见11楼。)而这位60楼的朋友却是这样讲的,“古时候的人看见狗啃骨头,就知道骨节与骨髓能分开。” 他在这里强调了“古时候的人”,我想不可能是指我了。但的我们是在讨论希伯来书四章十二节,只可能是指希伯来书的作者了,圣经是讲神的道的功效,怎么可以和狗啃肉骨头的本领相比,真是太不应该了。请见32楼。
我想我也应该试试讲道了,讲讲来4:12, 我自知我会做一点考证工作, 但讲道讲不好, 容易出丑, 但现在有名人要改圣经要抹掉经句了, 我也顾不得这些了.
来4:12, 首先让我们看见, 正如已有弟兄提到的, “圣经明确说的是灵与魂, 是两样不同的东
西; ” 这又是在同一节经文中说的, 所以说圣经是认可灵与魂不是同一样东西, 说什么“把人当作一个灵可以的, 你把人当作一个魂也可以的,”是没有圣经依据的. 请见22楼. 其实在圣经中, 灵与魂是分得很清楚的, 不但在同一圣经中提到灵与魂, 而分别提到魂与灵的, 在新约中就有
390处, 只是在和合本中, 由于翻译上的问题, 有的译成“灵魂”, 有的译了其他的字了,看上去没有这么多了.
第二点要说的, 这里说到的“神的道”,是指什么? 是指神的话,当然不是唐牧师的话. 我们最方便最容易接触到的神的话, 就是圣经! 所以圣经的话, 不可以随意理解, 随意反对。
神的道是有功效, 又是什么意思呢? 这在经文中已经说得很清楚, 是比一切两刃的剑更快, 更锋利. 从而它甚至能把魂与灵、骨节与骨髓都能刺入剖开。为什么要说魂与灵?这与下一经句是连在一起的,就是“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辨明什么,辨明是出于“灵”的,还是出于“魂”的。所以神的道又有鉴察的功效。如果没有前一句的魂与灵能刺入剖开,则后一句的“能辨明”就没有意义了。 唐牧师把前面的“刺入剖开”都否定了,只留了后面的一句“连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大家都要问,辨明什么? 所以他把来4:13引上来了, 说什么“神的道照到你们心肠肺, 把你一切都照明了”, 这句话虽不是经文原文, 但并无差错, 但这应是对来4:13的经文来说的, 没有说明来4:12的经意. 说他把4:12丢掉了, 并不过分. 其实这也是概念不清楚的问题, 正像我们说到“你们的灵与魂与身子”,他们会提出“你要尽心、尽性、尽意、尽力爱主你的神”这不是成四元论吗? 因为他们分不清,“你们有”与“你们要”的差别,正像我们有一双手,要去做一百件事,并不是说我有一百双手。
还要说的,为什么要带上“骨节与骨髓”的字句,这就是圣灵的作为, 当时的人对骨髓能分离出来是难以想象的,简直是不可能的,也就是说魂与灵要分别开来是非常难的,只有神的道才有此功效。
讲解经文,就说到这里了。如有错误,请指正。
我对读经要用合不合逻辑的方法来读,是强力反对的,逻辑是什么,逻辑就是“推理”,读经要直读,要谦卑领受。
对这节经文,讲道讲得好的,有贾玉铭牧师的讲道,请见11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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