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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荣耀归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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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得救永远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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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2:5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约拿在2009-5-6 12:33:00的发言:

 

呵呵,看来你的中文理解能力真的需要加强了。你读这段经文不能只从21节开始读,你要从15节开始读才对。主果真没有否认过他们能力的源头么?

 

马太福音:

7:15  你们要防备假先知。他们到你们这里来,外面披着羊皮,里面却是残暴的狼。
7:16  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荆棘上岂能摘葡萄呢?蒺藜里岂能摘无花果呢?
7:17  这样,凡好树都结好果子;惟独坏树结坏果子
7:18  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7:19  凡不结好果子的树,就砍下来丢在火里。
7:20  所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
7:21  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
7:22  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
7:23  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

 

耶稣基督很清楚地区分了“好树”和“坏树”这两种不同的生命。坏树之所以是坏树,不是因为它结出了坏果子,所以它才是坏树(你的理解是起初它是好树,后来才变坏的)。耶稣基督很清楚指出,坏树之所以结出坏果子,原因乃是它本来就是一棵坏树,所以结出坏果子是必然的,因为坏树是不可能逆着自己生命的本性结出好果子的。同样的原则,好树不是因为结出了好果子,它才变成好树,而是因为它本来就是好树,所以必定会顺着生命的本性结出好果子。这就是耶稣所说:“好树不能结坏果子,坏树不能结好果子”。

 

对于那些结出坏果子的树,耶稣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他们本来就是坏树,而不是原先是好树,后来才变成坏树。“从来”这两个字就很清楚否定了他们曾经是好树的可能性。耶稣基督一开始就否定了他们的能力是来自上帝的,在第15节耶稣基督一开始就把他们列为假先知,而不是说他们曾经是真先知,后来才变成假先知。

马太福音7:15节到21节是分段的,说的是两个意思,前面13节到14节说的是你们要进窄门,15节到20节说的是“你们要防备假先知”,而21节23那段说的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神的国。我中文能力是···加  强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6 13:42: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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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故意犯罪的问题,神让我们理解神的话,是为了我们顺服他的话,有很多经文是难解的,我们不懂是因为我们不顺服,如果我们能够顺服已经明白的真理,就能明白更多,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望来学习真理,那我们有一个危险,就是明知故犯,懂得很多,却不去行,(雅 4:17) 人 若 知 道 行 善 , 却 不 去 行 , 这 就 是 他 的 罪 了 。

 

 

约一5:16  人 若 看 见 弟 兄 犯 了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就 当 为 他 祈 求 , 神 必 将 生 命 赐 给 他 。 有 至 於 死 的 罪 , 我 不 说 当 为 这 罪 祈 求 。
5:17  凡 不 义 的 事 都 是 罪 。 也 有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明知故犯的罪是至于死的罪,所以要谨慎的。另外追求认识真理也是当行的善,也不能因怕故意犯罪的后果而不学习真理,关键是学了要顺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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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3:5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angkai在2009-5-6 12:55:00的发言:

马太福音7:15节到21节是分段的,说的是两个意思,前面13节到14节说的是你们要进窄门,15节到20节说的是“你们要防备假先知”,而21节23那段说的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神的国。我中文能力是···加  强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6 13:42:07编辑过]

分段是没错,但上下文是密切关联的。都是说明“假先知”和“假信徒”,从来都不是真正信主的。

 

《新约圣经注释》马唐纳

 

你从他们的果子便认出他们(马太福音七章15~20节)

??七15 关于作真门徒的严格要求已经教过了,可是仍有假先知存在。他们选择宽的门和容易走的路,把真理冲淡。司布真用比喻说:「冲淡到连用来替病弱的蚱蜢熬汤也觉索然无味。」这些人披着羊皮声称替神说话,外表仿如真信徒。可是,里面却是残暴的狼,即是说,他们其实是不信的人,专门攫食不成熟、不稳定和容易受骗的信徒。

??七16~18 这几节教导如何认出假先知:凭着他们的果子,就可以认出他们来。他们放纵的生活和破坏性的教训使人认出他们来。一棵树或植物能按自己的本质结出果子来。荆棘不能结葡萄,蒺藜不能结无花果。好树结好果子,坏树结坏果子。这个原则在现实世界和属灵世界中都是真实合用的。对于那些声称自己替神说话的人,我们应该以神的话去试验他们的生命和教训:「他们所说的若不与此相符,必不得见晨光。」(赛八20)

??七19、20 假先知最后必被丢在火里。假教师和先知的下场是「速速的灭亡」(彼后二1)。凭他们的果子便可认出他们了。

 

我从来不认识你们(马太辐音七21~23节)

??七21 主耶稣跟着警告那些假称已认他为救主,却未曾悔改得救的人。称呼耶稣为「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进天国。只有那些遵行神旨意的人,才能进天国。遵行神旨意的第一步是相信主耶稣(约六29)。

??七22、23 当审判那日,有许多非信徒站在基督面前(启二○11~15),诉说自己曾奉神的名传道、赶鬼、行许多异能。可是,他们无论怎样郑重声明,也是枉然无用。耶稣要明明的告诉他们,他从来不认识他们

 

??这些经文让我们知道不是一切的神迹都出于神,也不是所有行奇事的人都得到神的认可。神迹不过是指能行出超自然的能力。这种能力可以来自神或出于撒但。撒但可以授权他的差役,让他们暂时赶走邪灵,为要制造假象,使人以为神迹是出自神的。他不会使他的国分裂,只不过为将来设下更厉害的圈套,进行攻击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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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4: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前面说过了,太7:15说的是“你们要防备假先知”,21节到后面说的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神的国”,是两个主题,两个意思。

而你说:不是一切的神迹都出于神,我再重复一遍“人若不奉主的名赶鬼,是按着邪灵赶鬼,那就是靠着鬼王赶鬼了,我想你应该知道那段圣经,“一国自相纷争,它的国怎么站立的住”,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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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rodigal777在2009-5-6 13:57:00的发言:

关于故意犯罪的问题,神让我们理解神的话,是为了我们顺服他的话,有很多经文是难解的,我们不懂是因为我们不顺服,如果我们能够顺服已经明白的真理,就能明白更多,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望来学习真理,那我们有一个危险,就是明知故犯,懂得很多,却不去行,(雅 4:17) 人 若 知 道 行 善 , 却 不 去 行 , 这 就 是 他 的 罪 了 。

 

 

约一5:16  人 若 看 见 弟 兄 犯 了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就 当 为 他 祈 求 , 神 必 将 生 命 赐 给 他 。 有 至 於 死 的 罪 , 我 不 说 当 为 这 罪 祈 求 。
5:17  凡 不 义 的 事 都 是 罪 。 也 有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明知故犯的罪是至于死的罪,所以要谨慎的。另外追求认识真理也是当行的善,也不能因怕故意犯罪的后果而不学习真理,关键是学了要顺服。

 

那照你的意思我们懂得和渴望学习真理就是“危险了”,“就是明知故犯了”?这是什么罪名?你怎么知道别人懂的多就不去行了?这个罪名扣的有点勉强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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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5:0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prodigal777在2009-5-6 13:57:00的发言:

关于故意犯罪的问题,神让我们理解神的话,是为了我们顺服他的话,有很多经文是难解的,我们不懂是因为我们不顺服,如果我们能够顺服已经明白的真理,就能明白更多,但是如果我们只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求知欲望来学习真理,那我们有一个危险,就是明知故犯,懂得很多,却不去行,(雅 4:17) 人 若 知 道 行 善 , 却 不 去 行 , 这 就 是 他 的 罪 了 。

 

 

约一5:16  人 若 看 见 弟 兄 犯 了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就 当 为 他 祈 求 , 神 必 将 生 命 赐 给 他 。 有 至 於 死 的 罪 , 我 不 说 当 为 这 罪 祈 求 。
5:17  凡 不 义 的 事 都 是 罪 。 也 有 不 至 於 死 的 罪 。

 

明知故犯的罪是至于死的罪,所以要谨慎的。另外追求认识真理也是当行的善,也不能因怕故意犯罪的后果而不学习真理,关键是学了要顺服。

 

希来书

10:26 因为我们得知真道以后,若故意犯罪,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
10:27 惟有战惧等候审判和那烧灭众人的烈火。
10:28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凭两三个见证人,尚且不得怜恤而死。
10:29 何况人践踏神的儿子,将那使他成圣之约的血当作平常,又亵慢施恩的圣灵,你们想,他要受的刑罚该怎样加重呢。
10:30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要审判他的百姓
10:31 落在永生神的手里真是可怕的。

 

敢问,兄台,这个怎么解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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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zhangkai在2009-5-6 14:33:00的发言:

我前面说过了,太7:15说的是“你们要防备假先知”,21节到后面说的是“遵行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神的国”,是两个主题,两个意思。

而你说:不是一切的神迹都出于神,我再重复一遍“人若不奉主的名赶鬼,是按着邪灵赶鬼,那就是靠着鬼王赶鬼了,我想你应该知道那段圣经,“一国自相纷争,它的国怎么站立的住”,不再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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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  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著鬼王别西卜啊。 ”
12:25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埸;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
12:26  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
12:27  我若靠著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著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


你怎么看圣经一节一节看的呢?这明显是主耶稣在堵法利赛人的嘴。法利赛人的子弟也能赶鬼,他们的能力是不是也出于神??

 

请问,撒但能不能演戏赶鬼来迷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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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sylo在2009-5-6 15:21:00的发言:

12:24  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人赶鬼,无非是靠著鬼王别西卜啊。 ”
12:25  耶稣知道他们的意念,就对他们说:“凡一国自相纷争,就成为荒埸;一城一家自相纷争,必站立不住。
12:26  若撒但赶逐撒但,就是自相纷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
12:27  我若靠著别西卜赶鬼,你们的子弟赶鬼又靠著谁呢?这样,他们就要断定你们的是非。


你怎么看圣经一节一节看的呢?这明显是主耶稣在堵法利赛人的嘴。法利赛人的子弟也能赶鬼,他们的能力是不是也出于神??

 

请问,撒但能不能演戏赶鬼来迷惑人??

法利赛人的子弟能赶鬼吗?这节经文你是这样理解的?圣经上有法利赛人子弟赶鬼的事实吗?没有!就是有,他们也赶不出来,【徒19:13-16】 那时,有几个游行各处,念咒赶鬼的犹太人,向那被恶鬼附的人,擅自称主耶稣的名,说,我奉保罗所传的耶稣,敕令你们出来。作这事的,有犹太祭司长士基瓦的七个儿子。恶鬼回答他们说,耶稣我认识,保罗我也知道。你们却是谁呢? 恶鬼所附的人,就跳在他们身上,胜了其中二人,制伏他们,叫他们赤着身子受了伤,从那房子里逃出去了。】这些人才不是真信神的人,你们所说从来不信的。就是现在让那些不信的人赶一个鬼试试?看能赶出来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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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6 16:36 | 显示全部楼层
     to小脚印,本书(希伯来书)六章四至八节经文,圣经学者对此有各种不同的见解。

  有的圣经学者认为,人在重生得救以后,仍然有灭亡的可能,因为他开头相信主,以后离弃

  真道不再相信,当然是要灭亡的;有的圣经学者却认为,人在接受主时所得的生命,是非造

  的生命,就是神自己的生命,是永远不会灭亡的,会灭亡的就不是真正的永生;有人说一次

  得救不一定就永远得救;有人认为如果开头真正信主,就会得到永远的生命,这是永远不会

  灭亡的;正如主耶稣说:“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4:13)

  。蒙恩得生命的人,仍然有犯罪的可能,但他犯罪以后,里面就会受到圣灵的责备,心中会

  为罪过忧伤痛悔,就会得到主的赦免洗净。

  本书第五章是要求信主的人,生命要长大成人,不要停留在老小孩的阶段,不肯追求生命长

  进。第六章就是讲到关于生命道路进步的问题。讲道的人要进步,听道的人也要进步,大家

  都不应在原地踏步不前,也就是不要一直停止在旧约里,乃是应当进入到新约里,去享受新

  约里那丰富的属灵福分。

  本书第六章是特别对犹太人基督徒写的,就是说到一个人在蒙恩得救以后,又有了失败跌倒

  (即离弃真道),说他不能叫他重新懊悔。意思就是说人的重生只能有

  一次,不能因为人有了软弱跌倒再去重生一次,一切再从头开始。也“不必再立根基”,就

  是说一个失脚跌倒的人,只要从那跌倒的地方再复兴起来就行了。从六章四至五节的经文看

  来,这里所说的情况就是已经得救的人,因为:

  ①他“已经蒙了光照”,是指得到基督生命之光的人,就是指已经得到生命的人。

  ②“尝过天恩滋味”(6:4),从实际生命经验中尝过神恩典的滋味,并且感到神恩甘美

  。

  ③“于圣灵有份”(6:4),凡是蒙恩得救的人,里面就有了儿子的灵。同时,人在重生

  时,圣灵把神的生命带到人的里面,使他有资格成为神的儿女。

  ④“尝过神善道的滋味”,是指感觉到神话语的宝贵,认识到神的真道是无价之宝,胜过世

  上千万金银。

  ⑤“觉悟来世权能”(6:4),他已清楚知道永刑的可怕,永生的可贵,他在世上行事为

  人知道当选择什么,当追求什么。

  由上述五点看来,所有的得救条件都具备了,应该说他就是已经蒙恩得救的人。

  在此我们还应当知道:

  第一,一个蒙恩得救的人,在地位上已经进入了永生境界,他已经不列在亚当的死亡里了。

  第二,得救与得奖赏是不同的。从埃及被摩西领出的有那么多以色列人,但是真正进入迦南

  美地的,只有约书亚和迦勒两个人。这就说明被召的人多,选上的人少。

  第三,“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是指这些人只有仅仅得救说的。使徒保罗说:“人的

  工程若被烧了,他就要受亏损,自己却要得救;虽然得救,乃象从火里经过的一样”(林前

  3:15)。也就象罗得那样,当所多玛被烈火焚烧的时候,天使拉着他和他家人的手从那

  城里逃出来一样,他们不过是仅仅得救,而不是荣耀的得救。

  本书第十章二十六至三十一节,与本书第六章四至八节中的情况是不相同的,因为那些话并

  不是对基督徒说的,乃是对那些并未真正悔改的犹太人,特别是对那些教法师说的。他们没

  有真正悔改重生得救,他们竭力反对主的新约教会,所以作者就郑重警告他们:如果他们执

  迷不悟,不接受主的十字架救恩,结果就会象他们的祖先一样,把主耶稣钉在十字架上,犯

  下了滔天大罪。他们的罪行主要有三样:①践踏神儿子耶稣基督;②轻视主耶稣的宝血,就

  是不承认主的舍命流血有救赎的功效;③亵渎圣灵。这三样都是极其严重的大罪,因为人悔

  改归主与圣灵的感动有关,他既藐视圣灵,就不会接受圣灵的感动而悔改归主。他们这些罪

  与第六章中信徒失败跌倒的罪,性质是大不相同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管教”与“刑罚”

  在性质上也是不同的。管教是对待儿子的,刑罚是对待罪人、恶人的。所以这里只说是“刑

  罚”,而不说是管教。大卫犯了罪以后就说愿意落在神的手里(撒下24:14)。他深知

  神是充满恩惠怜悯的,神责打管教以后,就会向人施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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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5-10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若是离弃道理,就不能叫他们从新懊悔了;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的羞辱祂。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来6:4-8)

    毫无疑问,“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与圣灵有分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悟来世权能人。”这些人虽然被希伯来书的作者称为“那些”,但是一定是得救的真信徒,而且是灵性很好的信徒。

    前面这三方面:“论到那些已经蒙了光照尝过天恩的滋味又与圣灵有分”,一般的信徒都会有,只是要稍作解释:“尝过天恩的滋味”。注意“天恩”,不是“地恩”,如果不是天国的子民,怎么能尝过“天恩”的滋味。“天恩”,在此应该是指赦免罪恶、称信徒为天父的儿子等属灵的恩典。

    “并尝过神善道的滋味”,“善道”是引导信徒向善、行善的道。这其中的滋味只有当人真心向神悔改,切实地遵行神的旨意时才能尝到。当信徒在行善,以善胜恶时有从主来的力量和安慰。当然,当信徒违背神旨意时,也能尝到其中的滋味,那就是这“善道”责备、光照、安慰、引导的滋味,使信徒悔改。

    “觉悟来世权能的人”,这一点不仅是非信徒无法“觉悟”的,也是一般信徒难以“觉悟”的,所以这段话一定是对信徒说的,而不是对非信徒说的。“觉悟”,是一个信徒从心灵深处的领悟,当然一定会有圣灵的感动和引导才能“觉悟”的,这点更证明此人是信徒,而不是非信徒。

    “来世”,这是借用语,佛教常常用这个词,这是指区别与这个世界的另外一个世界,圣经也称之为永世。

    “权能”,就是权柄和能力。在“来世”还有“权能”。

    一个信徒“觉悟”到了“来世”的“权能”,这个问题非同一般。可以试想,这样的人该多么敬畏神,这样的人会多么一无惧怕、刚强壮胆,而这样的人又会怎样地洁净自己如同主那样洁净,请看约翰所说的:“你看父赐给我们是何等的慈爱,使我们得称为神的儿女;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世人所以不认识我们,是因未曾认识祂。亲爱的弟兄啊,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将来如何,还未显明;但我们知道,主若显现,我们必要象祂,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凡向祂有这指望的,就洁净自己,象祂洁净一样。”(约壹3:1-3)所以,这样的人并不是一般信徒,更不可能是非信徒,而是真信徒,是灵性很好的信徒。

    有的人说,这样的人不是真信徒。

    这自然违背这些经文所揭示的真实属灵情况,是违背圣经的。

    有的人说,凡是真信徒就不可能离弃道理。

    假若真是象有人这样说的,那么我们是否应该理解成,圣经说错了?当然,圣经不可能说错了。

    也许有人会问,这样的信徒怎么会“离弃道理”呢?

    也许我们无法解答这个问题,但是一个不容怀疑的真理摆在我们面前,写在圣经上了,我们即便在现实中还没有发现这一真理的应用,(实际有很多,只是一些人不愿意承认,强硬地说那些人从一开始就不得救。)但是我们还是要相信神的话是正确的,不能以自己的不解、自认为的不可能为根据而更改神的话。

    当然,圣经对此是有解释的:“就如一块田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生长菜蔬,合乎耕种的人用,就从神得福;若长荆棘和蒺藜,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这是用比喻的方式来解释。

这是因为这块地,“吃过屡次下的雨水”,但是并没有“生长菜蔬”,所以不“合乎耕种的人用”,自然不能“从神得福”;还是因为他:“长荆棘和蒺藜”,结果必然是:“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我们还需要来思想“离弃道理”。这里的“道理”,一定是指属灵的道理,是指救恩真理,能影响一个人得救与否的基要真理。

    “离弃”,就是离开、丢弃,就是指不再信下去,中途变节,放弃正确的信仰。

    假若一个人不曾信过,从来没有得救过,从来没有接受过“道理”,他又怎样“离弃”呢?这不仅在语法上讲不通,更在事实上讲不通。所以,这个“离弃道理”的人,一定是一个曾经接受过“道理”的人,但是后来离弃了。他的结局就是:“必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而他所犯之罪的性质是:“因为他们把神的儿子重钉十字架,明明地羞辱祂。”

    天父定意要压伤主耶稣(赛53章);主耶稣面对十字架,更是不要自己的意思,乃要照神的意思。但是,圣父、圣子的意思都是要主耶稣为了人类的罪恶去钉十字架,祂自己并没有罪。

当年以色列人要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他们认为耶稣是罪人。

    希伯来书中所说的这种要将主耶稣“重钉十字架”的人,是“明明地羞辱祂”,这说明他们又把主耶稣当成了罪人来钉十字架。也许,他们不会这样说,但是他们的行动无疑就是这样告诉世人,他们“离弃道理”,就是在宣告,拿撒勒人耶稣基督不能拯救他们。这正是在宣告耶稣并不是救主;这岂不正是在说,耶稣基督在欺骗人;这也在宣告,他们正是因此而不信耶稣了。这是何等大的罪恶。所以,他们要“被废弃,近于咒诅,结局就是焚烧。”

    落在神的手中真是可怕!!!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5-10 22:17:0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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