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pangoder在2009-2-23 1:26:00的发言:
把重生定义为救恩的开端,把真正的得救定义为救恩的完全,这应当是加尔文神学的定义,但不能代表圣经的定义。
看希伯来书关于得救的定义是,那些重生的基督徒只是近乎得救,显然重生还不能说已经得救。于圣灵有分的人,显然是指已经重生的人,却有人把主重钉十字架,以致不能从新懊悔了,也就是再也不可能得救了,那么一次相信永远得救的理论是无论如何也过不了希伯来书这一关的。
你以为加尔文等历代以来的神学家都不读希伯来书的吗?
当提出这个教义时,能跳开希伯来书吗?即使他们闭着眼睛跳开了,当有人质疑时,他们又如何辩解?
所以,提议你看看他们是如何解这段经文的.
其实有关于这几节经文,在论坛里已经一再解释过多遍,我个人就解释过多遍,
但事实上,你有没有仔细看过呢?真正客观的思索过呢?
因为在你的脑子里,某些观念早已定下,
从你一开始到现在,此类帖子发了无数,理论上似乎有些变化,但本质上永远还是在"得救需要靠行为"这一框框里.
所以,我本来想就你所提的,再花时间一一的解释一遍,但,想想没有必要了.
最后唠叨一下:在读经的时候,带着自己的观点,然后去寻找经文支持,这样是很危险的.
你对整本圣经的原则把握不住,只是支离破碎的拿一两节经文来支持你自己已有的观点,这是危险中的危险.
建议你在平时读一下神学方面的书籍,系统性的了解一下基督教义,为自己打一下完整坚固的信仰架框.
这些有助于你灵命健康稳固的成长.
愿神光照你,带领你.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2-23 13:12:31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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