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你是不是“耶和华”见证会的?如果你是基督徒。就应该感谢的是主你的神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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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的原话是这个吧:愿耶和华神的怜悯快快降临,
信耶稣的,不能把“神”称呼为“耶和华神”的吗?
或者是你自己搞不清楚耶和华和耶稣的概念。
或者是我自己没搞清楚,
或者是我们两个的理解都不对。
请高人来讲一件就好了。为什么不给讨论呢?
人尚且爱惜怜悯这样的女人,更何况神呢?
全能的神必不至于撇下他的儿女而掩面不顾。
愿她得着属天的安慰和快乐。耶稣亲赐的平安与喜乐。
只是,或者神用离婚的方法,来让她宁静。
或者神用其他的方法,来让她获得恩典?
谁知道呢?谁明白呢?神大能的作为谁能参透呢?
愿耶和华神的怜悯快快降临,世界有苦难,而我们的神,是胜过苦难的神。
奉主耶稣的名,阿门。
修改一下我的原话,加上“奉主耶稣的名”,免得绊倒别人,人凭自己不可以见神。唯独藉着耶稣才能与神和好。
大家不要跑题吧
总结:如果信的一方和不信的一方结婚,离婚就只能等不信的先提出来
如果都是信主的最好不要离婚
应当先用温柔的心把他挽回,这一点很重要,因为我们这也有因为丈夫淫乱,妻子没有做挽回的工作离婚的,后来自己也落到试探中。
如果实在不行,就离婚吧,因为圣经教导我们不可与淫乱的人相交,何况还是夫妻朝夕相对,但是如果丈夫不愿意离婚,做妻子的也不能硬着心要离婚,唉,坐着打字不腰疼,多祷告吧,求神恩待怜悯。
根据圣经:这种情况是完全可以离婚的。
教会的牧长说“不能离!”这种回答完全错误。
我的意见是:因为对方已犯奸淫罪在先,你完全可以离。但是如果你不想离,我也不能劝你一定要离。我只是说,你如要离婚是符合圣经教训的。选择权在乎你自己。
圣经根据在哪?
我们是否把自己太过于“信仰化”。还是现实点好。
连人都作不好(人的基本),怎样作基督徒???
没办法,我们经常会犯的一个错误,
就是当事情来临的时候,我们就跟耶稣说:神啊,你等一等,等我把事情料理完了,我再来敬拜你。
其实是不对的,我们应该说,事情啊,你等一等,等我把耶稣高举完了,我再来处理你。
像离婚这种大事,不能硬着心,自己想怎么样就怎么样,
一定要很谦卑的,先跟耶稣之间有活泼,亲密的关系,再去处理离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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