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书五12-15:这就如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从罪来的;于是死就临到众人,因为众人都犯了罪。没有律法之先,罪已经在世上;但没有律法,罪也不算罪。然而从亚当到摩西,死就作了王,连那些不与亚当犯一样罪过的,也在他的权下。亚当乃是那以后要来之人的预像。只是过犯不如恩赐。若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何况神的恩典...... 我们这些人犯罪,虽然可能犯的和亚当的不一样,却都在亚当的罪中死掉了。神没有因为亚当犯罪而追讨我们定我们的罪,亚当不过是我们的预像,亚当怎样弃绝神,我们也怎样不认我们的神;我们的罪如同亚当一样,不是神定罪和追讨的结果,而是既成事实。我们再换个角度说,假如说我们没有原罪,我们现在犯罪与亚当无干,那么,我们始祖亚当的犯罪摆在我们面前,这个事实应该放在什么位置上呢?我们能说“我们没有原罪,我们犯罪与原罪无干”吗?我们能说“我们没有亚当的罪,我们犯罪与亚当当初犯罪没有关系”吗?我们是在原罪中犯罪,如果没有亚当,我们说什么都可以。但是,真理是“罪是从一人入了世界,因一人的过犯,众人都死了”。
如果亚当犯罪是原罪,那么我们的犯罪,则是罪上加罪,我们是在亚当犯罪的基础上继续犯罪,然而,我们犯罪归给谁?归给亚当还是归给我们自己?如果归给亚当,我们就还没有真正认罪;如果仅仅归给我们自己而拒绝亚当和自己在罪上本根溯源的关系,那也同样还是没有认罪。神不是只造了一个人吗?我们不就是亚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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