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加3:24)
“律法本是借着摩西传的,恩典和真理,都是由耶稣基督来的。”(约1:17)
律法一词在圣经中出现很多次,它的基本意义是“训诲”。
书1:8 这律法书不可离开你的口,总要昼夜思想,好使你谨守遵行这书上所写的一切话。如此,你的道路就可以亨通,凡事顺利。
提后3:16 圣经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圣经),于教训,督责,使人归正,教导人学义,都是有益的。
--圣经其实就是一部律法书,是神用以训诲我们的律法书。
神设定律法的是凭着他的公义和圣洁,为的是要我们过一个脱罪的生活,荣耀神的生活。他将我们不该做的告诉了我们,让我们知道什么是罪,罪就是违背了神的律法。人离开了神的律法就无法过一个合神心意的生活,它是基督徒圣洁生活的标准,是我们成圣的工具。
恩典是从耶稣来的,是白白给我们的,“我们得救本乎恩也因着信”,就知道我们所得的恩典不是因为遵行律法而来,而是神白白赐给我们的。
但有一种错误的看法--有人看到圣经上说:“我们看定了,人称义是因着信,不在乎遵行律法”(罗3:28),“律法原来一无所成”(来7:19)“如今那些在基督里的,就不定罪了”(罗8:1)就会有很多的人把律法完全否定,把律法和福音对立起来,认为当基督来了,就把律法废止了。但是,这样的说法是完全错误的,他们忘记了律法和恩典都是神所立定的,耶稣基督自己也不曾废掉律法,(太5:17-18)“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耶稣所传的照样是神的律法,其根本的意义是与摩西的律法的本质是完全一致的。
我们要特别清楚的是基督来是为我们成全了律法,而不是废掉律法,错把成全当做废止也是犯罪呀!今天很多的反律主义所高举的就是这样错误的观念,而且也明明显出他们的很多问题:在信仰上的松散,在生活上的败坏,空有一幅基督徒的外貌,“里面却装满了死人的骨头和一切的污秽。”
律法他是蒙训的师傅,它给我们很多的好处。首先,律法是俱有福音性质的,它作为一面镜子(罗7:7 这样,我们可说什么呢?律法是罪吗?断乎不是。只是非因律法,我就不知何为罪。非律法说,不可起贪心。我就不知何为贪心。),让我们看到我们身上的罪,叫我们知道我们无能,我们无法靠自己解脱罪恶的捆绑,所以就会归向耶稣寻求神的帮助。
其次,律法也是我们得祝福(恩典)你的有效途径。
如《威斯敏斯德信条》19章“论上帝的律法”指出:
虽然真信徒不在作为行为之约的律法之下,藉此称义或被定罪,可是律法对于他们以及别人都大有用处,因它作为人生的标准,既将上帝的旨意和人的责任指示他们,便指导并约束他们照着去行;并且他们既发现他们的本性、心思和生活的罪污,就因此自省,便进一步对自己的罪更加认识、差愧、恨恶,并更清楚地知道他们对基督及其完美顺服的需要。同样,律法对重生者也有用处,因它禁止犯罪,抑制他们的败坏;而它的威吓表明他们虽然免于律法所威吓的咒诅,但他们当知犯罪应得什么,今生要受什么痛苦。照样,律法的应许向他们表明上帝是嘉许顺服的,他们若遵守律法可以期望得什么祝福,虽然不是根据作为行为之约的律法,他们当得这样的祝福;所以人行善弃恶,是因律法鼓励前者,胁止后者,但这并不表明他是在律法之下,而不在恩典之下。
最后要说明的一点是: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守上帝的律法,没有一个人因完美地遵行律法在上帝的面前成为义,律法告诉我们遵行律法就得种种的福气。而恩典则是因耶稣基督完全的义和为我们的罪受死白白的赐给的,这就叫福音。最大的恩典是神为我们完全了律法,赦免了我们的罪,使我们称义。其实我们说到律法和恩典的关系时,就是在讨论律法和福音的关系。我们一定要知道,律法与福音是相辅相成的,并不对立,更不矛盾,如果有人废掉律法来高举福音,那个福音不是真正的福音;如果有人完全遵行律法,要靠律法得救,那他一定是一个无知的妄想者,他一定永远也不会得救。
好了,就说那么一些,请原谅我的不足。求神给我们一颗认识他的心,要我们里面有正直的灵。望彼此代祷,谢谢!
请问:您对律法的看法是怎么样的?对福音的看法又是什么?两者有矛盾吗?谢谢!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4-10-13 13:22:4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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