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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imos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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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这样的爱抚有淫乱的嫌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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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5:5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主,一切交给主,求主带领,

只要我们心正,不要去想淫念,夫妻间的爱抚,主应该是允许的,因为人是软弱的,主在造人的时候,就考虑到人的软弱,特意为男人造了女人。所以夫妻并不是两个人,而是合而为一,男人要像爱自己的身子一样爱自己的妻子,妻子也要像爱自己的头一样爱自己的丈夫,所以正常的夫妻身份是可以的,如果双方确认了准夫妻关系,应该早日办理手续,因为是神撮合的,神必定祝福。免得两人软弱,欲火攻心,还是建议早日确定夫妻身份(是在神面前,并非在人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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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7-23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的。偶支持一下。

 

凡事情依靠主,不要依靠自己,去强忍。

 

在主里,万事相得益彰,配合得完美无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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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3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唯有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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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3 18:4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imoses在2003-12-8 12:30:00的发言:

这样的爱抚有淫乱的嫌疑吗?
对于情欲我知道应该逃避,应该以清洁的心侍奉神。但我确实想知道我曾有的爱抚是否有淫乱的嫌疑?(请提供经文支持)
女友和我都是基督徒,双方的父母也同意我们的婚事,所有认识我们的人也都默认我们是一对,虽如此,我仍然对过去的事耿耿于怀。
第一次是在女友伤心的时候我去安慰她。后来她依偎在我的怀里,我们彼此拥抱,接吻。可能是童年的好奇在作遂吧,我便开始触摸她身体的敏感部位,她没有拒绝。后来又有几次。虽然是单向且隔着衣服的爱抚,但我总是觉得有罪疚感。
我已决定逃避这样的事,但我想知道过去的事是否有淫乱的嫌疑?我又当如何处理里面的罪疚感?

如果你有“那样”的想法就算淫乱,但一般来说,这种情况是“不圣洁”,也就是污秽。

罪没有大小,犯了一条就算犯了全部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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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00: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imoses在2003-12-8 12:30:00的发言:

她没有拒绝。

很多女孩子不懂得拒绝自己喜欢的男生的犯罪行为的,这真是可怕!!

 

其实对于自己喜欢的人,甚至是自己至亲的人的犯罪或者企图伙同犯罪的行为,也当学会坚韧不拔的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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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00:4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假山在2004-1-30 15:59:00的发言:
请大家给“淫乱”下一个定义,这一点非常重要!不然,基督徒连谈恋爱都不知道怎么谈了,甚至将情侣之间的一些正常的爱抚也当作“淫乱”

请注意,爱抚已经算是淫乱的开始了,还要怎样??

 

非要完成性交(很多男生用三垒或者本垒来形容)才算是淫乱罪吗?要是淫乱并且遗精在外那就是该死的罪了(我看到圣经上写着以利的儿子就是这样做恶,神就叫他死了)

 

杀人犯是非要把人完全杀死了才算杀人罪,还是在他预谋,开始举刀,瞄准对方,就已经是在犯杀人罪了??

 

主耶稣说,你看见妇女,动了淫念,就已经是犯奸淫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4 5:29: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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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00:52 | 显示全部楼层

跟自己喜欢的人可以吗??这个答案其实大家可以去一本书《真爱需要等待》其中有很精确的说明,原因,细节,和各种的案例,都有,如果你真的爱对方的话,你是一定会保护对方,而不是去伤害她的。

 

这里有转帖,约拿的家里(这里)也可以看,如果你不爱学习,无知,无礼,没有爱心,责任心,却还强词夺理,那我们就只能无语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8-14 0:52:0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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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8-8-14 15:32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那是在2003年,已过去许久。想起过去,看看现在,唯有对上帝感恩。他有能力保护他所爱的孩子们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9 8:51:52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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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15:43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神,俺没那不良爱好。

    那真是火中取柴,能全身是不容易地。心灵地爱不会有那种倾向吧,只有肉体地情欲才会从这个行为蔓延。

    最后不管是不是犯罪都不要纵容,更何况还是刺激情欲地,那真是为犯罪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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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8-8-14 22:2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很不容易了!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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