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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灵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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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管理员为我本人多次遭受恶意人身攻击主持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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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来滴小花 于 2017-8-9 03:25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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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16:5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7-8-8 18:21 编辑

传销教主的口号是:我是来发帖的,其它事情不参与。刻画出一副与世无争,清水白莲的装X神态。
如果有人骂了教主怎么办? 如果直接“讨论”回来,教主的形象就没有了,所以可以指示其他人骂,可以换号骂,可以在其它论坛骂,可以借道发挥的骂,可以骂版主,总之无论那种方式都无损“教主”的形象。

至于主贴的两位当事人的恩仇,也不过是在“副版论坛”结下梁子后,斗争延续到约拿家罢了。
他骂他“屎团”,他骂他“搅屎棍”。因为那个“落水狗”版主和楼主一方穿一条裤子,就诬陷另外一方是反律主义,是多妻支持者,借机封对方的号、不准对方发言分辨。于是,争吵延续到这里。

这里没有那些“落水狗”们装扮“假仁假义”面具的机会,每个人也还可以换号发言,以至许多嘴上大有爱心、遵行律法的教主们不断粉末登场,推波助澜。
比起下面要说的,这都不算什么。那个被禁止发言,一脸褶子的老妖婆,涂厚厚一层白粉,掐着喉咙装嫩,暗地里对人“色诱”,那才真真是令人作呕! 她那招从前叫某位“资深坛友”中过招,近来还想故计重施,希望论坛上的弟兄们谨防上当。
(注: 我老仓论坛吵过架的无数, ”老妖婆”专指那位分身无数,忽老忽少、忽男忽女,被论坛多次禁号的那位“论坛奥斯卡 落水影后”。 其他人请勿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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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归来滴小花 于 2017-8-8 18:48 编辑


1,本人长期被盯,心里有数。起点忍后忍无可忍,提醒,确实后来动了气,这些人十分聪明,从来隐藏暗处,或激怒我,使我不冷静有些猜疑,你们虽然躲在暗处,不断激动我,今天既然俩人情况已明,是我凭眼见断事实,那便是我的错,但即便隐藏在暗处的你们,使我跌倒,我依然晓得你们的存在,我今天特别感谢你们,使我终于冷静下来,躲在暗处的你们,不想让人知道你们是谁,但每个人的恶都逃不过。

我自己的软弱我自己对付,但你们所做的恶,不知悔改,终逃不过。

就此出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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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8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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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20:3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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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说的那么可怜,暗地里却勾结那位“落水影后”,“私信”骂人。如果不是有人把那些“私信”发出来,不知道你们暗地里还合谋干了多少龌龊事!

那只“落水狗”版主同样的事干过一次,你还来第二次,果然是同一条裤子的“友谊”。

吵架的时候后想不起版规,吵不赢了就想起还有版规。不处理对方就是论坛不公,版主不义,不处理就隔着论坛骂,好手段啊!

你们4位要是不当演员真是可惜你们的“天赋”! 已经出了一位“落水影后”,难不成你还准备拿“苦情戏影帝”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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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8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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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用得着总结?
这不就是《皇帝的新装》在线版吗?灵果就是那个没穿衣服的"谎‘帝"===》律法主义者。

Paul_弟兄不过是指出他的问题所在而已。

就这么简单的问题,让牠们这群政治正确的跳蚤们受不了,甚至用多个马甲想制造声势逼版主就范封他号。

呵呵,这里可不是旷野呼声那个流氓论坛,你们尽管跳吧,你们不过是跳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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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8-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灵果 发表于 2017-8-8 20:59
说话要有事实与证据,如果没有证据,就不要随便指控。恐怕会被人认为是诬蔑!猜忌,只会引发更多纷争,且 ...

  就看见你们几位在那“副版”论坛上拉帮结派,党同伐异,满屏都是你们几个的“口水”,还不知羞耻的要证据。难道你们骂这边论坛,骂这边版主,骂这边坛友的“龌龊话”还要我一条条复制过来吗?
  
   前面,有人不同意你的帖子,劝解你几句,“落水影后”就开始私信骂人。你装聋作哑,还说没有勾结! 没有勾结,那“落水影后”如此卖力表演,图谋你“灵果”什么? 是你的财、还是你的貌啊?

   传销教主一向是只管打广告,立形象,谁见他什么时候帮过其他人,参和过其它人的事情? 唯独你这帖子一发,教主袍子都不穿了,直接跟上来赤膊掐架。传销教主,你口口声声的“默契”不要了吗? 形象也不顾了吗?  不要给我们说,你“灵果”是青年才俊,教主对你慧眼识珠,才如此出力。

   满嘴仁义道德,一肚子男盗女娼。

   那个 paul_ ,虽然说话难听,却也不会做出你等那样暗昧可耻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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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7-8-8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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