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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罗巴拿巴与他们大大的分争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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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6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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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身份卑微的人 发表于 2016-1-6 22:39
徒2:46他们天天同心合意恒切地在殿里,且在家中擘饼,存着欢喜、诚实的心用饭,

就是吧,人家犹太人是 ...

请问谁告诉你安息日更改了?安息日从创世开始,一直到今天,永远都是星期六,没有人更改过安息日。

礼拜天是主日,是纪念主耶稣死里复活的日子,主日不是安息日,安息日跟主日是两个不同的日子,不存在更改谁成为谁。

我说的是“聚会的日子”更改了,不是“安息日更改了”,你能区别这两句话的不同之处么?

圣经上记载他们天天聚会在家中擘饼,只要他们高兴,只要他们有空,哪一天聚会都不是问题。

圣经说过,律法的总结就是基督;圣经又说,律法是我们训蒙的师傅,引我们到基督那里。旧约一切的诫命和律法,都是为了把人引到基督面前。如果我们来到主里面,就脱离了律法的捆绑,能够享受基督里的真自由。

旧约“安息日”指向的,就是基督里的安息,现今在基督里的人,已经完全达到了神当初设立安息日的目的。就不需要在特别守哪一个日子了。搭脚手架的目的是为了做房子,房子做好了,脚手架就不再需要了,因为它的使命已经完成了。可以这样讲,现在进入到耶稣基督里面的,天天都是安息日,因为每天都在享受安息日的安息。这样说虽然不是十分严谨,但也没什么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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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6 23: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恩典之约 于 2016-1-7 00:1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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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问题改正〕安息日会的人认为新约的信徒仍应守安息日,但我们不能赞同,理由如下:

(1)安息日原是后事的影儿,那形体却是基督(西二16~17)。今天在新约时代,安息日的实际――基督――已经来到,要紧的是享受里面灵的实际,而不是守外面的仪文(罗二29)。

(2)不守安息日并不是废掉神的诫命,因耶稣基督已经为我们成全了安息日律法的要求(参太五17~19),我们今天乃是在基督里面享受祂所为我们成就的救恩――真正的安息。

(3)主耶稣身为『人子』,祂自己理当尽诸般的礼仪(太三15原文),但祂不仅没有吩咐门徒们守安息日,反而让犹太人断定祂干犯了安息日,因此起意要杀祂(路四16,31;六1~6;十三11~17;十四1~6;约五18)。

(4)使徒保罗出身法利赛人,他守尽律法上的义(腓三5~6),他多次在安息日进入会堂,目的是趁着犹太人聚集的时候传道,而非遵守安息日(徒十三13~41,44~49;十六13~14;十八4)。

(5)主耶稣说,安息日是为人设立的,人不是为安息日设立的(可二27);神在旧约时代设立安息日的目的,是要引导人认识安息日的主――基督,如今基督既已来到,我们就不再在律法之下了(加三24~25)。

(6)新约的信徒守主日而不守安息日,并不是改变或破坏神的律法(参但七25),因为我们已经不在律法之下,乃在恩典之下(罗六14;七4;加五18),没有必要回头去负那连犹太人也不能负的轭(徒十五10)。

(7)一切有关道德的诫命,凡新约圣经明文吩咐我们须要遵守的,我们务必遵守,例如吩咐单要敬拜神五十次,不可拜偶像十二次,要孝敬父母六次,不可奸淫十二次,不可偷盗六次,不可作假见证四次,不可贪恋九次,不可杀人七次,『十诫』中惟独守安息日这一项,并未出现于新约圣经,可见它不是为我们外邦人信徒设立的,所以我们没有遵守的需要。(注:至于十诫中不可妄称耶和华的名这一项,在新约圣经中虽无直接的禁止,但从主祷文:『愿人都尊你的名为圣。』可以看出新约信徒仍不可妄称神的名。)

(8)安息日会的人只是外表遵守安息日,实际上并未完全遵守安息日的规条,例如必须二十四小时都守(利廿三32),不可负重(耶十七21),不能生火(出卅五3),不能烤煮(出十六23)等;而人只要违犯一条,就是违犯了众条(雅二10),所以他们还是没有全守安息日。

(9)当主挂在十字架上时,已经把一切有碍于我们的律法都撤去,钉在十字架上了(西二14),所以安息日的律法不能再捆绑新约的信徒了,我们何必再去自投罗网,把自己置于律法的轭下呢(加五1)?

〔话中之光〕(一)既然另一安息日的安息是我们这新约的信徒存留的,只要我们的光景合乎条件,今日我们也就可以预尝这个安息。

(二)新约信徒所能享受的安息,不单是消极地免于劳苦担重担的安息(太十一28),并且是积极地因享受主而以祂为安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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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6-1-7 00:08 编辑
身份卑微的人 发表于 2016-1-6 21:28
有交通价值的,我就回答你,对于没有意义的话,请恕我不作回答。所以,你以后发贴要考虑清楚了再发。
有 ...

有的诫命是有时效性的,也有针对性的,但十条诫命是具有永恒性与普遍性的。如:神对亚当的诫命,园中一切的果子他都可以吃,唯独园当中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不可吃,吃的日子必死。这是只有亚当夏娃才有机会遵守的诫命,后人就再也没有机会遵守了。神对主耶稣的旨意是必须为我们上十字架,这是有针对性的。对彼得等也有针对性的诫命,为主殉道成为殉道者。主耶稣特别对彼得如何死都作了预先提醒:约21:18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你年少的时候,自己束上带子,随意往来;但年老的时候,你要伸出手来,别人要把你束上,带你到不愿意去的地方。”21:19耶稣说这话,是指着彼得要怎样死,荣耀 神。说了这话,就对他说:你跟从我吧!
旧约的许多律例也是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是针对以色列百姓,时效是旧约时代。如:受割礼、献各种祭牲等。



嗯,你将十条诫与其他律法条例区别对待,认为十条诫是永恒普遍的。

质疑
1为什么同时是永恒普遍的条例,会有大小之分?为何其他条例违反就有“罪”,独独违反“安息日”没有罪? “不可杀人”,可以犯安息日,你难道可以说,信主的人可以选择性的违反神的诫命吗?


质疑2如果“犯安息日”,不算有罪,而是有“亏欠”。那就是“亏欠”上帝,“亏欠上帝”不是“罪”吗?请问,犯安息日到底“亏欠”了谁?
     谁说祭司怎么犯安息日都不算有罪!如果当安息日,祭司没有轮值,不在圣殿,而是在家干私活,那他犯安息日有罪还是无罪?你不要告诉我,只要是“有身份的人,随便怎么犯安息日都不算有罪。有没有“罪”,是看你干了什么,不是看“脸”拼“爹”!


质疑
3孝敬父母具有永恒性与普遍性?
    若是父母死了,请问你如何孝敬死人?难道也是是烧纸孝敬“死人”吗?将来审判,不信的永远灭亡,那复活的基督徒该如何孝敬父母。若是复活的人不用孝敬父母,请问“孝敬父母”怎么成为永恒与普遍的?

    从肉身看,亚当无父无母,该孝敬谁?耶稣有母无父,他该如何“孝敬父母”。耶稣需要在永恒中称玛利亚为“母亲”并孝敬她吗? 若玛利亚在永恒中为“母”,请问“父”又如何在永恒中生“子”? 你还能信“三一神”吗?


质疑
4:“当守安息日”.
         创世纪,上帝6日创造,第7日安息,由此设定“创世的第7是安息日,此为永恒上帝之安息日。可见,犹太人的安息日并不是真正的安息日”,只能称为“纪念日”。两者能混淆吗?“纪念日”不过是那“第七日”的影子,并非上帝之永恒安息日。犹太人从未进入过永恒的“安息日”,他们只有间隔重复地进入非永恒的“纪念日”而已。
打个比方说,你出生于某年某月某日,每年你在都在过“生日”,请问你有几个“生日”? 实际上,你只能有一个”(出)生日”, 其它每年日历上的“生日”不过是”纪念日”。犹太人日历的“安息日” 也只是选出来的”纪念日” ,日历的开始也是从犹太人出埃及的那段日子算起,和创造的第7日并无直接的关系。就像每年12月25号“圣诞节”,也是推算出来的日子,恐怕根本就没人知道到底耶稣具体哪天生的。

      圣经指明耶稣基督就是那真正的“永恒安息日”,信徒既然已经进入基督里面,就是进入真正的永恒”安息日”,那照着历法而存的“纪念日”就毫无存在的必要了。今天,基督徒若要纪念,也不是过犹太人的“纪念日”,而是纪念“耶稣基督”救恩,是为信徒在地上的“安息日”,关键在于敬拜的对象,不在乎敬拜的日期。日出日落、时间都不是永恒的,唯有基督才是永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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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01:30 | 显示全部楼层
辩论的过程逼迫自己去查经,成了一种被动学习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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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07:1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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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7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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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3: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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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6-1-7 13:05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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