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友之光』基督徒网络交流论坛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搜索
 
查章节:  
查经文:
楼主: 弥足
收起左侧

今天我犯罪了,突然觉得自己好陌生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5-1-20 2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仓里的谷 于 2015-1-20 22:24 编辑

针对话题“结婚的人更属灵,还是独身的人更属灵?”,建议另外开贴。
如何看待和处理弟兄自慰的事,最好是弟兄来回复,女性就不要乱掺和了。虽然男性自慰比例是94%,女性比例是65%,但就这个弟兄的问题,女性参与弟兄的论坛讨论是可耻的事!如果有女性对这个帖子的主题很在意很想讨论,请换个新ID参与。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0 23:25 | 显示全部楼层
结婚对有些人很容易,对有些人就颇难。
想结婚是一回事,找到合适的就难了,经上说“得着贤妻的,是得着好处,也是蒙了耶和华的恩惠”
问题是神并没有在此事上赐福所有的基督徒,正如神没有赐给所有的基督徒都美貌,健康......一样。
想结婚又找不到怎么办?据说日本有20%的男性在50岁是一个人生活的。不信的人也有这烦恼。
分清手淫和奸淫的本质区别是有现实意义的。
奸淫是大罪,是“至于死的罪”(我的理解),教会要对此正面宣战,回避不得。
手淫是小罪,是“不至于死的罪”,你不犯固然好,你犯了也别压力过大,求神赦免就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07:0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07:44 | 显示全部楼层
AlfredShi 发表于 2015-1-21 07:06
第一点我同意,圣经没说的东西,还是不要随便定罪为好。

第二点的话,禁止不住,就应该结婚,这确实是 ...

劝人独身的我是反对的,这个不符合圣经教导。
禁止不住就要嫁娶也确实是圣经的教导。

我的理解:
单身的有两类人:
1.技术性问题没解决之前,还有办法有机会能解决的弟兄姊妹,
2.因为某种原因,这种技术性问题永远没办法解决的弟兄姊妹。
在这个技术性问题没解决之前的空窗期怎么办?
永远没办法解决这个技术性问题的怎么办?
这两种情况是不是都需要一些措施来避免自慰的行为?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认同自慰是不洁的行为,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这是犯罪,
我不认可的是:解决手淫问题只有嫁娶一途。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21:4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人怕出名猪怕壮 于 2015-1-21 22:07 编辑
gongren 发表于 2015-1-20 12:32
正所谓:“物以稀为贵。”“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金银、宝石虽少,但远比沙土更有价值。从是否普 ...

很遗憾,“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中”,“往往”恰恰表明真理不一定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因此你用这句自己本身都游移不定的话,是没法成为你坚定反对的理由。


“物以稀为贵”也是相对而言的,如果你在一个只有礁石的孤岛上,十个馒头比一颗十克拉的钻石则更有价值,一桶淡水比一桶黄金更有价值。


因此我们要从圣经中,上帝的启示来看,到底什么是首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22:21 | 显示全部楼层
gongren 发表于 2015-1-21 22:14
但事实上饱食才思欲求的人们不是生活在只有礁石的孤岛上啊。。大家都是温饱之后,才有时间精力滋生其他欲 ...

是呀,我也有些奇怪,我说婚姻和童身的主次问题,关宝石和沙土什么事情啊??

性是上帝造人时就造好的,上帝看着整个人都觉得“甚好”,然后上帝说,那人独居不好,如果童身真是上等的福气,可为什么上帝却说不好呢?

因此回归最初论题,婚姻乃是上帝的恩赐,童身也是上帝的恩赐,但是从主次来说,婚姻乃是主要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1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 09:17 | 显示全部楼层
gongren 发表于 2015-1-21 22:38
人类堕落前当然一切都是好的,但是堕落后,人们成了罪的奴仆,被私欲捆绑的死死的,很多事物都蒙了诅咒,就 ...

不管是堕落之前还是堕落之后,婚姻的命令都是没有改变的,上帝并没有说看人堕落了就改变婚姻的命令,让人不去结婚。

婚姻是上帝明确给人类的祝福和恩典,而守童身则不是

林前7:25 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作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从命令的角度上一个是上帝的明确的旨意,一个则没有,所以说婚姻是主要的,而守童身是次要的。


婚姻是给全人类的,守童身是个别的带领,两相对应,所以才提出普遍性和单独性,这都是有前提来说的。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15-1-22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小黑屋|手机版|恩友之光 ( 桂ICP备2023005629号-1 )

GMT+8, 2025-6-17 18:02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