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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啥时候跟神立过十诫之约?自作多情!
你仔细看圣经,上帝在向以色列人颁布律法的时候说什么“我是耶和华你的 神,曾将你从埃及地为奴之家领出来。……”然后下面才是十诫。请问你或者你的祖宗啥时候在埃及做过奴隶,以至于上帝把你从埃及领出来?
摩西先将约的主要内容说明与百姓听,百姓都齐声响应说:“耶和华所吩咐我们的,我们必遵行。”于是,摩西吩咐将神的命令写起来,立了一个坛,接着以色列人十二个支派立了十二根柱子,然后分别献上燔祭和平安祭,把血一半洒在坛上,另一半则洒在约书及百姓身上。“旧约”因此便宣告成立了。
“旧约”和这约所包括的律法,是特别赐给以色列人的。申命记四章八节说:“又哪一大国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象我今日在你们面前所陈明的这一切律法呢?”可见除了以色列国之外,没有别国具有这样公义的律例、典章,象摩西所传给以色列人的一样。
“他将他的道指示雅各,将他的律例典章指示以色列。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没有知道。你们要赞美耶和华。”(诗147:19-20)请注意“别国”他都没有这样待过;至于他的典章,他们向来不知道。可见他只将他的典章律例指示以色列。
“他们是以色列人;那儿子的名分、荣耀、诸约、律法、礼义、应许,都是他们的;主就是他们的祖宗。”(罗9:4-5)注意:“都是他们的”很明显地是指旧约和约的内容——“律法”——是神和以色列人所立的。
基本上,基督徒跟“旧约”没有直接的关系。但因为“旧约”是预表“新约”,旧约许多原则,就是“新约”原则的规模,故旧约对基督徒,是按属灵的真理原则遵守,而不是按着字面遵守。严格说来,基督徒从未在“旧约”底下跟神发生过关系,因为神从来没有跟我们立过旧约,我们一信耶稣就在“新约”底下;所以我们一开始就在“新约”底下与神发生关系。也只因为有“新约”、我们才能成为基督徒,才能与神发生关系。
所谓“新”和“旧”是按犹太人曾经跟神立过的约来比较先后的。按外邦人来说,根本无所谓新与旧之别,我们只在“新的”的底下才成为神的儿女;因为我们根本没有跟神立过旧约,我们从来没有认识过神。虽然,在“旧约”时代也有一些外邦人蒙恩,但显然只属于少数。“旧约”时代外邦人之蒙恩,是要说明“旧约”所预表的救恩,不仅是为以色列人预备,也是为万民预备的。
所以基督徒对于旧约,并没有直接的责任,我们并不按字句的记载遵守旧约的规条,也不是要去重演旧约的历史,乃是要从旧约所记载的以色列人历史中,留心神所给我们的教训、榜样、鉴戒(林前10:11),并从其中认识神的作为,神行事的法则,神完美之性格与大能;以及各种可以应用在信仰生活上属灵的原则。《希伯来书》传达一个重要的信息就是∶基督徒不但不必依照犹太教的方式生活,也不能回到犹太教的规范之下。
你是外邦人,听懂么?你要入犹太教,也行,先行割礼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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