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boldness在2010-11-23 3:30:00的发言: 我个人觉得“绝交”到不必,保持距离就好了。君子之交淡如水的友谊通常是持久的。
我同意,毕竟你现在的灵命也有限,对其他人也不甚了解,也许别人有别人的难处(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性格,难处,有些弟兄姐妹就是不能替别人着想)。你能忍受就忍受,不能忍受就别理他她们了,或者有一天他她们会明白过来说不定还要向你道歉呢。(彼此宽恕)
其实我也有很多姐妹弟兄我无法忍受,我有骨病可是有强壮的姐妹每次见我就用她的大手拍我的肩膀,我浑身的骨头神经都痛的站不住,你说我会喜欢她吗??但是她有罪吗?没罪,她是喜欢我,爱的表达,晕,我受不了!!
看见她,我就生气躲远点(我也是有点小心眼,自我保护),但是也没办法,你说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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