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想对楼主说几句,好像天主教才是严禁堕胎的,不知道他们现在怎么看这个问题,是否还像从前那样刻板。如果确实由于疏忽意外怀孕,一切条件尚不具备,这种情况如果还硬要人把孩子生下来,如此观点,我只能说实在太雷人了!你根本意识不到理性这个东西的存在,你只是在凭着血气行事而已。
楼主可以自己梳理一下自己的内心。如果你全面权衡了自己各方面情况,觉得可以承担这个意外的结果(不是凭着血气,而是理性的分析考量),那你完全可以生下他,并且为他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但如果你想生下这个孩子的初衷只是因为怕“犯罪”、怕得罪神,或者这种心态占是上风的,同时你现实的生活状况对于一个新生命的降临很不乐观的话,那我建议你干脆把孩子去掉,这种迫不得已、勉为其难的做法是错误的,最终你会纠结甚至后悔。你完全可以自己选择,因为神把人类生儿育女的权利交给了人类自己,你可以决定他是否来到这个世界上。
也正因为如此,神让人类拥有对腹中孕育的生命是否降临的权利,但神又是尊重生命的,所以神对那个可能降临也可能消失的胎儿的处理方式也是公平的,就是:只要不是异常特殊的情况,凡是堕胎的女性都会承受极大的痛苦(不论是不是意外怀孕)。仔细想想这个痛苦是应该的。因为是你的不慎重而使一个生命无法来到这个世界,无法享受生命的美好,他如果来到这个世界也会和你我一样长大成人、生养后代,一样会拥有和面对生活中各样的悲欢喜乐,但是因为你的无奈选择而终止了这个可能性,是你使他消失的,所以你理应为他的消失付出一些代价。堕胎的痛苦就像一种偿还,其实也表明神对一个生命的尊重。
但神不是不讲道理凡事只按一个模式处理一切问题的,如果是那样,岂不成了当年的HWB了。各种的确因为人为的疏忽或者缺乏常识造成的意外怀孕,你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要还是不要孩子,不要头脑发热,要认真地权衡再做决定。那种一贯认为绝不能堕胎的基督徒,你所遵从的神只是你自己想象出来的,不是真实的!!!
大家可以自己对比一下,到底哪一种处理方式让你感觉神是更讲道理的,是让你觉得亲切的?
但必须重申的是,绝不要因为可以选择堕胎而变得无所谓肆无忌惮了,那样的话你心目中既没有对生命的尊重同时对自己也不尊重,那样的话神的惩罚必然要降临,你一定会为自己愚昧的行为做加倍的偿还!我从内心非常接受神使堕胎的女性承受一定痛苦的命定做法,想想看,这个私欲泛滥的世界,如果没有这个痛苦,那很多陷在罪中之乐的人会更加无所顾忌的,所以这个痛苦是一个警戒和惩罚并存的做法,是非常非常合理的。
请楼主三思!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1-1-8 12:21:1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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