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愤怒的刺猬在2010-8-13 21:47:00的发言:
《马太福音》 22:37 耶稣对他说:“你要尽心、尽性、尽意,爱主你的 神。 《马太福音》 22:38 这是诫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马太福音》 22:39 其次也相仿,就是要爱人如己。 《马太福音》 22:40 这两条诫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总纲。”
《约翰一书》 3:18 小子们哪,我们相爱,不要只在言语和舌头上,总要在行为和诚实上。
《约翰一书》 4:20 。。。。。。。不爱他所看见的弟兄,就不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注:有古卷作“怎能爱没有看见的 神呢?”)。
如果说不能动用教会的资金,在这个事情上,因为没有和当事人交通过,所以,不敢说什么,但是,为什么不能发动特别捐款,为什么只能只能私下去看望,为什么不能发动大家去看望?这样的说法,连基本的人性也没有了。(恕我言重,可是真的很气愤)
如果你看见一个弟兄快要饿死了,你说,这是上帝的安排,这是上帝的美意,我们不要干涉,不要给他饭吃。说这种话简单就是鬼扯。对于这些言论,我很不屑引用圣经来反驳了。
作为教会的资金,基本上来说,不能全部拿出来救济病人,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教会还要进行传福音等事工,如果单纯的用来救济病人,恐怕教会只一个病人,教会就没有办法继续进行福音事工,但不拿出一分钱来救济自己教会的牧者,是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的。在这件事上,理应找这位姊妹再交通。或者找别的教会的牧者和这位姊妹再交通一下。
劳动版主亲自回答,很荣幸,非常感谢,你说得有理有据,讲得再清楚不过,谢谢你了!
手术完了两天了,刚才我跟老婆还有教会的另个姊妹一起去看望了,感谢神,手术后一直都不痛苦,不像普通人通常会感觉疼痛,打止痛针,或者用止痛棒之类的,根本不感觉疼痛(十年前我老婆生女儿也是一样的,顺产且基本不疼痛),感谢主的做工,下一步是做化疗,相信主耶稣会一直保守看顾她。
本人提出求助,是代表教会迷惑的弟兄姊妹,希望可以指导我们行为,在这里谢谢各位热心的弟兄姊妹了,也请大家说话柔和谦卑,如果因为我让弟兄姊妹们言语犯罪,我会难过的,再次谢谢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