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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克莱 - 约翰福音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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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6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耶稣的几种反应(七1013

耶稣终于选择适合他自己的时间到耶路撒冷去。在这段经文里我们见到人对耶稣的几种反应。这章书的最大兴趣之一就是告诉我们好几种的反应,现在试陈述如下。

(一)他弟兄的反应(第15节)这种反应实在是半带讥笑嘲弄的态度。他们实在并不相信他,只是想怂恿他,正如有些人怂恿少年老成的孩子去做一件事。我们现在仍然遇到对基督教讥讽藐视的态度。伯南诺斯(George Bernanos)在其所写“一个乡村教士的日记”中讲到那个乡村教士怎样常被邀请到他教区内的华贵住宅中去赴宴。那个贵族主人会鼓励他在宾客面前讲话、辩论,但主人这样做是一半带着寻开心,一半带着藐视的态度,像叫一个小孩表演节目,或叫一只狗表演技巧一般。至今仍有人忘记基督教信仰是一件生死攸关的事。

(二)法利赛人和大祭司的憎恨(第719节)。他们恨他不是因为同一的理由,因为事实上他们自己也互不兼容。法利赛人恨耶稣是因为耶稣公然破坏他们琐屑的法规。如果他是对的,他们就是错的。他们爱自己那个狭窄的制度多过爱 神。撒都该人是一个政党,他们不守法利赛人的规则。几乎所有的祭司都是撒都该人。他们和他们的罗马主人勾结,过着十分舒适而奢侈的生活。撒都该人不需要一个弥赛亚,因为弥赛亚来时他们的政治生活就要完全崩溃,而他们的财富舒适都要归于无有。他们憎恨耶稣因为耶稣干涉他们的利益,而那是他们看为比 神更可爱的。

至今人仍然可能爱他自己狭窄的制度多于爱 神,他宁可保有自己的利益,而不愿接受冒险牺牲的挑战。

(三)这两种反应都集合成一股要消灭耶稣的势力(第3032节)。当一个人的理想与基督的理想冲突时,这人要不是顺服投降,就是要设法消灭他。希特勒不容许基督徒存在,因为基督徒有比对国家更高的效忠对象。人若容许基督进入他生活的轨道上,他就只可能有一个很简单的选择,要就是做自己喜欢的事,要就是做基督喜欢的事。如果他继续做他自己喜欢的事,他就必然设法除灭基督。

(四)犹太人的骄傲与藐视(第154749节)。此人有什么权来写下律法?耶稣并没有文化背景;他没有在拉比学校受过训练。有学识的人当然不会听,他这就是学识上势利主义的反应。

许多伟大的诗人、作家、及布道家都没有正规的资历,这并不是说应该鄙视和放弃学习、文化和教育,这只是说我们不要因为一个人没有接受学校的正规训练,就撵他出去,将他归入没出息的一类人中。

(五)群众的反应有两方面,首先,是有兴趣的反应。当耶稣真正进入人的生命时,他不可能置之不理。别的不提,耶稣总是世界上最有趣的一个人物。其次,有讨论的反应(第1243节),他们谈论耶稣,讲出他们对耶稣的看法。他们因意见不一,彼此间起了分争,这有价值也有危险。有价值,是因为没有一件事能像将我们的意见与别人对立时那样清楚地辩明我们自己的意见。心智可以磨尖心智,像铁可以磨尖铁一样。危险的就是宗教很容易变成一种辩论的题材,变成一连串吸引人的问题,人可以花上一辈子去讨论,而什么事也不做。世界上有两种人有很大的分别,一种就是好辩的业余的神学家,他们喜欢日以继夜地辩论;一种是真正有宗教的人,他们的宗教已由谈论基督转移到认识基督,由讨论基督进到实行基督的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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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6 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耶稣的议论(七1013)(续)

在这章书里有对耶稣的各种议论。

(一)有说他是个好人(第12节)这是真的,但不是完整的真理。拿破仑有一句名言:“我了解人,但耶稣基督不只是人而已。”耶稣是真实的人,但在他里面有 神的心思。他说话时不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说话,如果是那样,我们对他的命令就有争辩的余地;但当他说话时是 神对人说话,基督教的意义不是要辩论基督的命令,而是要接受他的命令。

(二)有人说他是一位先知(第40节),这也是真的,先知是 神旨意的宣讲者,他生活得如此接近 神以致他知道 神的心思和旨意。这在耶稣来说也是真的,但有这样的分别,先知说:“耶和华如此说。”他的权威是借来的,代表 神的权威。他的信息不是他自己的。耶稣说:“我对你们说。”他有权说话,不是代表,而是他自己的权力。

(三)有人说他是被迷惑了的疯子(第20节)。事实上耶稣要就是世界上心智最健全的人,否则他就是疯了。他本应有权力,但他却选择了十字架。他本应是个征服的王者,但他却做受苦的仆人。他本应受人的跪拜,但他却去洗门徒的脚。他本应使世界臣服,但他却来服务人。耶稣的话给我们的不是常识,而是不寻常的知识。耶稣把世界的标准颠倒过来,因为他将 神至高的明智带进一个疯狂的世界。

(四)有人说他是个诱惑者。犹太人当局说他引诱人离开真正的宗教。耶稣被控以每一项反对宗教的罪──破坏安息日,醉酒贪食,结交声名狼藉的朋友,破坏正统的宗教。很清楚地,如果我们的宗教意识跟他的一样,他自然会被视作诱惑者──而世界上最难做的事情就是承认自己是错的。

(五)有人说他是个勇敢的人(第26节)从来没有人怀疑过耶稣的勇气。他有道德上的勇气拒绝随从习俗而众不同。他有肉体上的勇气忍受最可怕的痛楚。当他的家人离弃他,他的朋友摒绝他,他的门徒中的一个人出卖他之时他有勇气继续奋斗,他勇敢地进入耶路撒冷,如同进入狮子的巢穴。他“这样敬畏 神以致他不畏惧任何人。”

(六)有人说庥具有最坚强的人格(第46节)。那些被派去捉他而空手回来的长官说从没有人像他那样说话。杜吉特(Julian Duguid)讲到他怎样有一次与格林菲尔爵士同乘大西洋邮船的事。他说格林菲尔爵士进入一间房的时候,你虽然背向着他,你仍然会知道他在那里,因为有一种活力的波浪由他散发出来。我们想到这个加利利的木匠,怎样面对当地最高权力的人士反而支配了他们,以至受审问的不是他而是他们。我们不得不承认他最低限度是历史上一个卓越的人物。从基督那里涌流出一股力量,使那些被派去捉拿侚的人困惑地空手退回来。

(七)有人说他是基督,是 神的受膏者。任何微小于这个称号的位置都是不行的。一个简单的事实是耶稣基督并不适合人类所有的类型,只有神圣的类型适合他。

在我们结束这章书的一般性的研究之前,还要注意另外三种对基督的反应。

(一)群众惧怕的反应(第13节)。他们谈论他但不敢高声谈论。约翰所用的字是个拟声字,那就是仿真对象的声音。希腊文Goggusmos(希腊文中两个g字的发音是ng),意思是喃喃低语,是一种埋怨不满的声音。正是以色列人在旷野埋怨摩西时常用的字眼。他们虽埋怨但不敢声张。恐惧能够阻止人清楚响亮地说出他的信仰,使之变成模糊不清的低语声。基督徒应该永不惧怕大声告诉世界他相信基督。

(二)群众中有一部分人的反应是相信(第31节)。这些人不能否认他们眼见的证明。他们听过耶稣所讲的话,他们见过耶稣所做的事,他们面对过这大有能力的人,而他们相信了。如果一个人除去了偏见与恐惧,他终必相信。

(三)尼哥底母的反应是为耶稣辩护(第50节)。在犹太人的公会中,只有他一人敢于出声为耶稣基督辩护。这一点我们每一个人都有责任。麦拉连(Ian Maclaren)经常对他的学生讲道时说,“为耶稣基督讲句好话。”我们今日活在一个从四面八方都对基督教怀有敌意的世界里,但奇怪的是这个世界从未试过像现在那样乐意讲到基督与讨论宗教的。我们生在这样的一个世代,我们当中每一个人都可以赢得“护教者”的荣誉称号。这是 神赐给我们的恩宠,使我们大家都可以做耶稣的辩护者,以面对人们的批评或嘲笑。

至高的权威(七1518

我们在上文已经谈过约翰福音有些部分可能是放错了位置。也许他没有时间把它全部依次序排列;也许写好了的书页到最后收集时排错了次序。这段经文,和下面接着的一段都是排错了位置的最明显的例子。这两段经文加插在这里是难以找到其意义的,因与上下文完全没有联系。可以肯定说,应放在五章四十七节以后。第五章记述在医治人的池子旁洽好那瘫子,这神迹是在安息日做的,因此犹太人当局认为是破坏了安息日。为了替自己辩护,耶稣引述了摩西的著作,并且说如果他们真的知道这些著作的意义,如果他们真的相信这些著作,他们也会相信他,这章书结束时说:“你们如果信摩西也必信我,因为他书上有指着我写的话,你们若不信他的书,怎能信我的话呢”(约五47)?如果我们从那里接着读约翰七章十五至廿四节那联系就很清楚了。耶稣引用摩西的书后,那些诧异的犹太领袖立即就接上去说:“这个人没有学过,怎么明白书呢?”如果我们假定七章十五至廿四节的位置应跟着五章四十七节之后,我们就更容易于明白它的意义和联系得更好些了。

耶稣遇到的批评是他没有受过教育,这也正是彼得和约翰站在公会前所面对的控告(徒四13)。耶稣没有进过拉比的学校。当时的习惯是一个门徒唯有跟从有资格的教师学习过才有资格解释圣经,讲论律法。拉比从不用他自己的权威讲话,他总是说:“有教训说……”然后他就引经据典来支持他的每一言论。而这个完全没有受过训练的加利利木匠竟敢向他们引述和解释摩西的书。

耶稣很可能跌入他们的陷阱。他可能说:“我不需要老师,我是无师自通的,我的教训和我的智慧都是从我自己而来的。”事实上他是说:“你问谁是我的老师吗?你问我引述什么权威来支持我的言论和我的解经吗? 神就是我的权威。”耶稣说是 神教训他的,这是他再三的宣称。“因为我没有凭着自己讲,惟有差我来的父,已经给我命令,叫我说什么,讲什么”(约十二49)。“我对你们所说的话,不是凭着自己说的”(约十四10)。

索尔兹巴立(Frank Salisbury)讲述他在画完“西敏寺的无名英雄葬礼”名画以后收到一封信。一个画家写信给他说:“我想祝贺你所画的名画──或者说 神帮助你画成的名画。”所有人类心思灵魂的伟大杰作都是 神所赐的。倘若我们自称是自学的,倘若我们宣称任何发现是因为自己的努力,没有任何帮助,我们就是夸耀自己的成就和荣耀自己。伟人都不敢想他的心思和双手的力量是他自己的,他时常都认为他所知道的事是 神告诉他的,他所能做的事是 神教他的。

更有进者,耶稣奠定了一个真理,他说唯有遵行 神旨意的人才能真正明白 神的教训。这不是一个神学的真理,这是一个普遍的真理。我们唯有在实践中学习。一个医生可能从教科书里学到外科手术的技巧,他可以在理论上知道每一项外科手术,但这都不可能使他做一个外科医生,他只有在实践时才学到外科手术。一个人可能知道一架汽车的机器怎样操作,在理论上他可能知道每种修理和调整的方法,但这都不能使他做一个机械师,他一定要从做中学习。

基督徒生活也是如此,如果我们等到明白每一件事才去做,我们就永远不会开始。但如果我们知道是 神的旨意我们就开始做, 神的真理就会对我们愈来愈明显,我们从做中去学习。如果一个人说:“我不能做基督徒,因为有许多基督教教义我都不明白,我一定要等到我明白一切才做基督徒。”答案就是:“你永远不会明白一切,但如果你就在此时此地开始过基督徒的生活,你一定会一天比一天明白得更多。”基督教,正如其它的事,学习之道贵乎实行。

我们要记得这段经文实在应该排在医好瘫子的故事之后。耶稣被控告在安息日医好那人是破坏律法,他继续显明他只是寻求荣耀 神,他并没有做了什么不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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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6 19:48 | 显示全部楼层
 

智慧的辩论(七1924

在我们开始详细看这段经文之前,我们必须注意一件事。我们一定要想象这是耶稣与犹太领袖间的一场辩论,周围站满了群众。当辩论进行时群众都在倾听。耶稣想辩明他在安息日治好那瘫子是正当的,虽然他被控以技术上破坏了安息日的律法。他说摩西给他们安息日的律法,而他们当中没有一个人是绝对遵守的(他这话是什么意思我们很快就会见到)。如果他医治一个人就是破坏律法,为什么他们也破坏律法,想要杀他呢?

于是群众大声喊着说:“你疯了!”“谁想杀你?”群众还未知道他们领袖的恶毒憎恨,不知道他们要除灭他的阴谋。他们以为耶稣有被逼害的狂燥,他的想象混乱,他的心智受到干扰了,他们这样想是因为他们不知道事实。实际上耶稣没有回合群众的问题,那并不是一项问题,那是旁观者的感叹,所以耶稣继续他的辩论。

耶稣的辩论是这样的,律法规定孩子在出生第八天就要行割礼。“第八天要给婴孩行割礼”(十二3)。显然第八天往往是安息日,律法很清楚地写着:“割礼的事可在安息日去做。”所以耶稣的辩论是这样:“你们说你们完全遵守摩西的律法,不在安息日做任何工作,此工作项目包括每种非救命所必需的医疗工作。但你们却准许在安息日举行割礼。”

“割礼是医疗的工作施行在一个人的身上;人身有二百四十八个部分(那是犹太的计算法)。再者,割礼是一种割除,是将一些东西从身上割去。你们怎能责备我医好人的整个身体,而你们自己又在安息日割除它呢?”这是一项极其聪明的辩护。

所以耶稣结束时说他们应当深入看事物,要公平地判断。如果他们这样做,他们就再不会控告他破坏律法。这样一段经文对我们来说可能是陌生的,但事实上当我们读这样一段经文的时候,我们可以见到耶稣运用他的机敏、锐利、清楚、合逻辑的心思,同时我们可以见到他怎样应付当日最聪明而又最阴险的人物,运用他们的武器,运用他们的措词,在这次辩论中战胜他们。

基督的宣称(七142530

我们晓得十五节至廿四节可能是在五章四十七节之后,而这段经文的开端是十四节,所以,为要取得联系,我们应从第十四节开始,然后接着第廿四节。

群众发现耶稣在圣殿内讲道,都感到很诧异。沿着外邦人的庭院旁边有两条大圆柱廊──就是王室廊和所罗门廊,这就是人们行走,拉比讲话的地方,耶稣可能就是在这里教训人。人们都知道当局对耶稣的敌意,他们也很诧异耶稣有勇气不理当局;他们更感诧异的是他教训人而不受干涉。他们忽然产生一个思想:“到底是否这个人就是弥赛亚, 神的受膏者,而当局又知道呢?”但这思想一产生就迅速幻灭。

他们反对就是因为知道耶稣从那里来。他们都知道他的家在拿撒勒。他们都知道他的父母是谁,兄弟姐妹又是谁;关于他的出身一点都没有奥秘。这和一般人的信仰相反,因为一般的信仰是弥赛亚会出现。就是说他会在隐藏中等待,有一天忽然临到世界,而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他们相信弥赛亚会在伯利恒出生,因为那是大卫的城,但此外就再没有什么可以知道的了。拉比的谚语有云:“有三样东西会突如其来;弥赛亚,幸运和蝎子。”弥赛亚的出现是突然的,意想不到的,像人碰到一件幸运的事或踏着一只隐藏的蝎子一样。在较后的年代当游斯丁(Justin Martyr)和一个犹太人讲论他的信仰时,那犹太人谈到弥赛亚说:“纵然弥赛亚诞生了但没有人知道他,他也不知道自己就是弥赛亚,他更没有什么权能,直至以利亚来膏他使人人知道他。”所有流行的犹太人信仰都相信弥赛亚会神秘地突然出现,没有人知道他从那里来。至于耶稣,他完全没有达到这标准;照犹太人看来他的来历全无神秘可言。

这种信仰就是一种心理状态的特征,而这种心理状态是流行于犹太人之间的,至今仍然存在──这种心理状态就是要从不平凡的事物中去寻见 神。没有人能劝服他们从平凡的事物中去寻见 神。一件事一定要不平凡, 神才可以在它里面。基督教的教训刚刚与此相反。如果 神要在不平凡的,例外的事物中进入世界,那就是说 神很少会在世界中了。如果我们能从普通事物中寻见 神,那末 神就随时都与我们同在。基督教看这世界不会看为 神很少临到的世界,而是看这世界为充满 神同在的,他从不退出的世界。

为了回答这些人的反对,耶稣讲了两件事,都是使人们和当局震惊的。他说虽然他们知道他是谁和他从那里来的,其实追根究底他还是从 神那儿来的。其次,他说他们不知道 神,他却知道。对 神的选民说他们不知道 神无疑是莫大的侮辱。这是一个令人不敢相信的宣称,说唯有耶稣才知道 神,说他与 神有独一无二的关系,所以他知道 神是没有任何人可比的。

这就是耶稣生命中的重大转折点。直到此时为止,当局看耶稣是一个反叛的革命者,是安息日的破坏者,那是已经够严重的控告了,但由此时开始,他不是犯了破坏安息日的罪,而是犯了最严重的罪,就是亵渎的罪。照他们的看法,他讲论以色列与 神,那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去讲的。

事实上这仍然是我们面对的选择,要就是耶稣所说关于他自己的事都是假的,在这种情形之下他就是犯了没有人敢说的亵渎的罪;要就是他所说关于他自己的事都是真的,在这种情形之下他就是自己所宣称的, 神的儿子。每一个人都要决定选择接受或拒绝接受耶稣基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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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7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可寻找时当寻找(七3136

群众中难免有些人相信耶稣是 神的受膏者。他们相信没有人能够做比他更伟大的事。这正是耶稣所用的辩护。当施洗约翰怀疑他是否要来的那位,抑或再要等待别人时,他派出他的使者去见耶稣,他的回答是:“你们去把所听见所看见的事告诉约翰”(太十一16)。事实是那些在接纳耶稣的事上摇晃不定的人促使当局采取行动。他们派遗官员──很可能是圣殿的警卫人员──去捉拿耶稣。耶稣说他只有很短的时间和他们在一起;终有一天,他们要寻找他,不是为了捉拿他,而是要得到只有他才能给予的东西,但那时已经太迟了。他所去的地方是他们绝不能去的。

耶稣的意思是他回到的父那里去,而他们因不信服已经把他们自己和父隔绝了。但听耶稣说话的人并不明白。若干世纪以来犹太人散居世界地,有时人家视他们为流亡份子而强逼他们迁徙,有时他们的国家遭遇祸患他们便移居国外。这些在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有一个综合的名词,人皆称之为Diaspora,即四散之民。学者至今仍沿用四散之民这个名词去描写巴勒斯坦以外的犹太人。这节经文里所用的就是这个字:“耶稣是否要到四散之民中去?他是否要走一段很远的路程去向希腊人宣道,而消失在外邦世界的人群中?他是否去得这样远以致不能再找到他?”真是一件奇怪的事嘲笑竟变成了预言。犹太人说这话的时候原来是要嘲笑耶稣的,但岁朋过去,预言不但成为事实,而且为世人带来祝福。复活的基督果然在外邦人中传扬开去。

这段经文使我们面对耶稣的应许与警告,耶稣曾说:“寻找就寻见”(太七7)。现在他说:“你们要找我却找不着”(第卅四节)。很久以前的一位古代先知就将两件事很奥妙地放在一起:“当趁耶和华可寻找的时候寻找他”(赛五十五6)。生命的特点就是时间有限,肉体力量的衰残,使一个人在三十岁能做的许多事在六十岁就不能做。精神的力量也会衰弱,如果一个人容许一些习惯主宰他,虽然在开始时他可以很容易地加以拒绝,但终有一天这习惯难以戒除。

我们与耶稣基督也如此,耶稣对这些人讲的就是:“你可能感到需要的时候却已经太迟了。”一个人可能拒绝基督太久,到末了他甚至不能见到基督的荣美,他会把邪恶看为善良,悔改变成不可能。只要罪恶仍然伤害我们,只要那看来似乎不能达到的善良仍然向我们招手,仍然呼唤我们,那么,去寻找而寻见的机会就仍然存在。但人一定要小心,免得他习惯了活在罪中就连自己正在犯罪也不知道;免得他将 神忽视了这样久,以致他忘记了还有一位 神存在。这时需要的感觉就会消灭,如果再没有需要的感觉,我们就不会去寻找;如果不去寻找,就永远不会找着。一个人永不可少的一件事就是对罪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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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0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活水泉源(Ⅰ)(七3744

这章书所有的事情都是在住棚节发生的,为了要适当地明白这段经文,我们必须知道这个节期的意义,至少也要知道它的一些仪节。

住棚节是犹太人第三个大节期,三个节期就是逾越节、五旬节和住棚节。所有住在耶路撒冷周围十五英里的成年犹太男子都必须守这三个节。住棚节是在第七个月的第十五日,约为阳历十月十五日。正如所有犹太的大节期,住棚节有双重的意义。

首先是历史上的意义。在整个节期之内人们都离开他们的房屋,住在小棚里因而得名。这期间,在房屋的天台上,在道街上,在城市的广场中的在花园内,甚至在圣殿的庭院里,到处都搭起小棚来。律法写明这些棚子不能是永久性的结构,而只是特为这节期而建筑起来的。棚的四壁用树枝树叶构成,要能抵御风雨而不遮蔽阳光,棚顶要铺稻草,但要铺得够阔够疏,让晚间能从棚顶看见天上的星。这一切的历史意义就是要提醒人民,使他们不忘记他们曾经有过一个时期,是在旷野里过着无家可归的流浪的日子,头上没有片瓦(利廿三4043)。目的是“好叫他们世世代代知道我领以色列人出埃及地的时候,曾使他们住在棚里。”本来一共有七天的,但到耶稣的时候又多加了一天,共八天。所以住棚节的历史意义就是提醒以色列的儿女们,在他们未抵达应许地过安定日子之前,他们曾在旷野流浪。

其次是农业上的意义。住棚节根本是收获感恩的节期。故此有时叫收藏节(出廿三16;卅四22)。这是最受欢迎的节期,因此有时就简称为这节期(王上八2)。有时又叫做耶和华的节(利廿三39)。在其它各节期中是最特出的,人民叫它做“我们快乐的季节”,因为那正是收割一切庄稼的时候,这时大麦、小麦、葡萄都妥当地收藏了。正如律法所写的,要庆祝“所收的是你田间所种劳碌得来初熟之物,并在年底收藏”(出廿三16)。“你把禾场的榖,酒醡的酒,收藏以后”,就要守这节期(申十六1316)。这不只是为一场收割的感恩,这是为大自然的丰收,使生命生生不息和使生活快乐的欢乐感恩。在撒迦利亚新世界的梦中这个期是被全世界所庆祝的(亚十四1618)。约瑟夫叫它做“犹太人最神圣最伟大的节期”(见犹太人古代习俗Antiquities of the Jews三;十4)这不只是富有人家的节期,律法写明仆人、寄居的、寡妇和穷人都要分享这普世的欢乐。

这节期有一个特别的仪节,崇拜者要拿着“美好树上的果子,和棕树上的枝子,和茂密的枝条,并河旁的柳枝”(利廿三40)。撒都该人说这是描写建棚用的材料,法利赛人说这是描写崇拜者到圣殿要带的物品。很自然地,人们接受了法利赛人的解释,因为这使他们可以参与这生动的仪节。

这项特别的仪节与这段经文和耶稣的话都有密切的联系。可以肯定,他说话时心中想到这仪节,同时很可能用这仪节作为他说话时的背景。节期中的每一天人们都带着棕树枝和柳枝到圣殿,编织成幕形或屋顶形,环绕大祭坛而行。同时祭司拿着个大约两品脱容量的金水壶,下到西罗亚池子去盛满了水,然后经过水门带回来,人们就宣读以赛亚书十二章三节:“所以你们必从救恩的泉源欢然取水。”这水带到圣殿注在坛上作为向 神的献祭,这样做的时候就唱赞美诗──即诗篇一一三至一一八篇,有利未诗班的笛子伴奏。当他们唱到“你们要称谢耶和华”(诗一一八1),“求你拯救”(诗一一八25)和最后唱到“你们要称谢耶和华”(诗一一八29)时,崇拜者欢呼并向祭坛摇动他们的棕树枝。整个戏剧性的仪节都是生动的感恩,为 神所赐的水而感谢。又为雨水作出有动作的祈祷。同时纪念他们在旷野流浪时从盘石中流出的水。最后一天仪式更加动人,他们环绕祭坛七次,以纪念当年环绕耶利哥城七次,使城墙倒塌而占领该城。

就在这背景之下,可能就是在那一刻,耶稣的声音响起:“人若渴了,可以到我这里来喝。”耶稣彷佛说:“你们为了得到可解肉体干渴的水而感谢赞美 神;如果们得到能解灵魂干渴的水,你们就要到我这里来。”耶稣利用那戏剧性的时刻将人的思想转到人对 神和对永恒事物的渴慕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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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活水泉源(Ⅱ)(七3744)(续)

我们看过了这段经文生动的背景以后,就要更详细地看看这段经文。

耶稣的应许使我们面对一个问题,耶稣说:“信我的人……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但他在这句中,“有就如经上所说”,没有人能确实指出这经文的出处,问题就是,这究竟是什么意思?有两个相当清楚的可能性:

(一)那是指到耶稣基督那里去又接受他的人。那人会在他里面有活水的江河。正如耶稣对撒玛利亚妇人的另一种讲法:“我所赐的水,要在他里头成为泉源,直涌到永生”(约四14)。那也是以赛亚美丽的辞句的另一种讲法:“耶和华也必时常引导你,在干旱之地,使你心满意足,骨头强壮,你必像浇灌的园子,又像水流不绝的泉源”(赛五十八11)。意思是耶稣可以给人圣灵的滋润。

犹太人把人的思想、情绪放在身体不同的部分。心是理智的所在;肾和肚腹是最深的感情所在。正如箴言的作者所写的:“人的灵是耶和华的灯,鉴察人的心腹”(箴二十27)。这意味着耶稣应许我们有清洁的,使人奋兴的,给人生命的圣灵的泉源,使我们的思想、感情、全被洁凈振奋。彷佛耶稣说:“到我这里来,接纳我,信靠我,我会藉着我的灵给你新生命,使你清洁和满足,这种生命是你一直渴望着而没有得到的。”我们不论接纳那种解释,而这样子的解释总会是真的。

(二)“从他腹中要流出活水的江河来”的另外一种解释是耶稣自己。那可能是关于弥赛亚的描写,而是耶稣从某处引来的。我们无从知道其出处。基督徒通常都将耶稣当作在旷野给以色列人以活水的那块盘石(出十七6)。保罗把这形象应用到基督身上(林前十4)。约翰讲到兵士怎样用矛枪剌耶稣的肋旁使水和血流出来(约十九34)。水代表洗礼时的清洁,血代表十架上救赎的死亡。象征从 神而来给人以生命的水常在旧约出现(诗一○五41;结四十七112)。约珥书所绘的伟大图画是“必有泉源从耶和华的殿中流出来”(珥三18)。十分可能约翰所想的耶稣就是那股清泉。人无水不能活,人不能够没有基督而生存,更不能不为基督而死。再说,无论我们选择那一个解释,这样的解释总是十分真实的。

无论这是描写基督或描写接纳基督的人,其中的意思都是说从基督流出一股带有洁凈能力的力量,唯独这力量能给我们有真实意义的生命。

在卅九节中有一点值得注意。钦定本和修正本都译为,“那时还没有赐下圣灵来”,但最好的希腊版本是:“那时还没有圣灵”。这是什么意思?试这样想想,一个强大的力量可能存在了若干年甚至若干世纪都没有人知道它。举一个确切的例子──地球上一直都有原子能,人并没有发明原子能,它一直都存在,只是在我们的时代,人开始发现它,应用它。圣灵根本是存在的,但人一直不曾真正享受圣灵全部的能力。直至五旬节以后,人对圣灵才有认识。有一句话说得很好:“没有各各他就没有五旬节。”人只有在真正认识耶稣时才能真正认识圣灵。在这之前圣灵是一种能力,但现在圣灵是一个人,因为圣灵就是复活主与我们永远同在。在这个使人惊奇的句子中约翰不是说圣灵不存在,但他是说需要耶稣的生与死才引到五旬节,才打开那闸门让圣灵对各人都显得真实和有力。

我们更要注意这段经文怎样结束。有些人以为耶稣就是摩西所应许的先知(申十八15),有些人认为他是 神的受膏者;继而就有受膏者是否出自伯利恒的争论。这是一个悲剧,伟大的宗教经验竟以枯燥的神学争辩结束。

这是我们一定要避免的。我们不必辩论耶稣是谁,他是一个我们要认识,要爱戴,要享有的人。无论我和别人对他的看法怎样有差异也不成问题,要紧的是我们都承认他为救主,接受他为主宰。甚至我们用不同的方法解释我们的宗教经验,那也不会分隔我们,因为重要的是经验本身,而不是我们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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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0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局的厌恶与尼哥底母怯懦的辩护(七4552

我们见到对耶稣的几种生动的反应。

(一)差役的反应是困惑与惊奇。他们出去要捉拿耶稣,但他们并没有把耶稣带回来。因为他们从来未曾听过耶稣那样有权能的言谈。真的,听耶稣讲话对任何人都确是个特殊的经验。

(二)祭司长和法利赛人的反应是藐视。法利赛人有一句话是用来描写那些简朴的平民,而他们是没有遵守那几千条法规的。叫他们做“当地的百姓”,对他们来说连藐视都不屑。法利赛人认为把女儿嫁给这样的百姓,就像把她捆绑起来无可奈何地送给一只野兽。“这些不明白律法的百姓是被咒诅的。”拉比的律法说:“有六件事是写下来对付当地的百姓的:不要将见证交给他们,不要向他们取任何见证,不要将秘密告诉他们,不要指派他们做孤儿的监护人,不要指派他们做善款的监督,不要陪他们一同旅行。”去做一个当地百姓做买卖。他们知识及灵性的骄傲与势利,使他们高高在上地藐视平民,他们的托词就是“凡是在灵性上或学问上有修养的任何人士都不会相信这个耶稣,只有无知的愚民会接纳他。”当一个人觉得自己太聪明好而不再需要耶稣时真是一件可怕的事──而直至现在这种情形还是没有改变。

(三)尼哥底母怯懦的反应。尼哥底母没有直接为耶稣辩护,他只敢引述某些有关的律法规则。律法写明每一个人都应得公平的待遇(出廿三1;申一16)。这里所说的公平待遇是指受控一方有权为自己申辩,而不能只凭第二手的资料作出判断。法利赛人设法破坏这律法,尼哥底母显然没有再抗议下去。他的内心叫他去为耶稣辩护,但他的头脑却叫他不要冒这危险。法利赛人向他卖弄口舌;他们告诉他根本不会有先知出身于加利利,并嘲笑耶稣,说他与那些加利利乱民有关系,而尼哥底母就再也没话可说。

有些人常常发现自己在一种处境中,即想为耶稣辩护,并且应该表白自己的立场。因此他就作一种半带诚意的辩护,但后来又常常感到不舒服和害羞便缄默下来。在为耶稣辩护时我们宁可不顾一切的去用心灵去搏斗,而不应用头脑去作审慎的处置。为耶稣基督辩护可能带给我们的是嘲笑和排斥,甚至会带来困难与牺牲。但事实俱在,耶稣说在地上认他的人,他在他的父面前也认他,在地上不认他的人,他在父面前也不认他。对基督忠心可能在地上带来一个十字架,但在永恒里会带来一顶冠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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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看来仁兄对巴克莱是推崇备至的,对他的经历也是如数家珍。只是要注意的是,巴克莱的神学思想是受到‘自由神学’和‘新派神学’的影响,对圣经常会运用理性批判的方法来解释,这一点从他的所有著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因此,读巴克莱的作品时,只可作为部分参考,而初信的尚不老练的肢体还是读读"陈终道"的《新约书信注释》或是“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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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18 13:07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溪边汲水在2010-6-18 11:35:00的发言:

看来仁兄对巴克莱是推崇备至的,对他的经历也是如数家珍。只是要注意的是,巴克莱的神学思想是受到‘自由神学’和‘新派神学’的影响,对圣经常会运用理性批判的方法来解释,这一点从他的所有著作中就可以看出来。因此,读巴克莱的作品时,只可作为部分参考,而初信的尚不老练的肢体还是读读"陈终道"的《新约书信注释》或是“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为好。

修改加大加红:(201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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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偶推崇的第一个叫D. A. Carson. 巴克莱排不上号。陈先生的新约书信注释当然没有福音书了。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是神学著作和解经更没有关系。你要是能提供D. A. Carson的那个中文版的约翰福音注释我马上把这个系列停了。如果人没有能力理性批判别人的理性批判那只能走迷信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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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说明:有看不懂中文的,我就不重复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9 6:54:1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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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18 2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整洋码子,看着累。“威廉.巴克莱”没说别人,他就是受新派自由神学的影响,看看他的文章就知道了。
    “童贞女生子是一种教义,给我们带来许多困扰,而教会并不强迫我们按照字面或生理学的观点来接受这个教义。教会认为这是我们可以拿充分的自由来决定自己的信仰和结论的教义之一。”‘巴克莱’《新约圣经注释.马太福音注释》第24页。那个教会新派教会?神的教会?童贞女生子的教义什么时候变得如此含糊?
    马太福音9章耶稣使管会堂的女儿复活,巴氏解释圣经‘睡着了’在原文中是用‘自然睡眠’后,又解释‘在东方全身僵硬的昏迷症甚为普遍......常有活人被埋的事情发生......至少有一件事是确定的,耶稣那一天在迦百农拯救了一个犹太的女孩子脱离死亡的权势。’意思说耶稣只是使一个昏迷者醒过来,而不是死人复活。
    马可福音6章耶稣在海面上行走,讲到这一段时巴氏说‘当时发生了什么事我们不知道;而且我们亦永远无从知悉究竟是什么一回事;它的描写是笼罩着神秘感的。’而在约翰福音注释中,则直接称‘耶稣走在岸边’。‘巴氏’《新约圣经注释.马可福音注释》
    约翰福音6章耶稣使五千人吃饱,‘巴氏’说道“如果我们能相信这神迹的真实性,就让我们继续相信下去;如果我们觉得难以理解,就有另两个解释:(2)那可能是一次圣餐般的进餐......这一餐每人所接受的是像圣餐中的一小片食物......(3)又可能另有一个很可爱的解释 ......‘有一些人私藏了一些干粮不愿拿出来,后来受耶稣正义的感动拿出来同大家分享’(大意)”‘巴氏’《新约圣经注释.约翰福音注释》第1045页。耶稣的大能竟被如此藐视了!
   手好累,此类太多。总之凡涉及神迹奇事的经文,‘巴氏’总以人能理解的方法解释或是含糊其辞让人不能理解,而其它方面也常使人感到耶稣是一个高尚的人,而其神性则不很明显,可以看出其新派自由神学的观点全然显露,不再多说了属主的人自然明了,那不明白的就由他不明白吧。
       陈终道有《天国君王.马太福音讲义》和《万王之王.启示录讲义》另外马唐纳的《新约注释》也不错,虽然简单了点,但总比走偏了强。

       加尔文的《基督教要义》是基督徒必读的书,有了这个基础才能很好的明辨是非,《基督教要义》也不是艰涩难懂的书,此书是很简朴的,就如加尔文在他的《题献》中所说:

“我的目的不过是想规定一些基本的原则,使一切研究宗教问题的人,能在真实虔敬中受教。我知道法国同胞当中,多少人如饥如渴地在寻求基督,不过真正了解或认识他的人,却如凤毛麟角。我从事这工作的主要动机就是为着他们。这一点,从本书的简明方法和朴素文体,可以证明。”现在的基督徒不愿读它多是因为,只愿吃'婴儿米粉'而不愿吃主给的干粮。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10-6-19 0:25: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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