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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无中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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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关于性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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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永恒的信仰在2009-8-26 22:55:00的发言:

 

是严重的人身攻击!

我没有说过要和别人结婚,我都说过我要结婚买房子了。

刺猬版主要公平的看待问题,我说的抗议,希望你给我一个回答!

 

笨鱼那个人就是这样,我们和他相处久了,知道他的为人,

他说话就是那样子,他并没有什么恶意的,

另外我们也了解他说话的方式和用词,所以没有觉得是恶意的人身攻击

而且你一开始也只是说接受不了他的说话方式,

在这个论坛里,每个人可能都常遇到那些说话方式是自己接受不了的,你要我们版主怎么处理?

但是你现在说他的话是人身攻击,那么,自然要给你一个交代,晨星版主已作了处理,

不管如何,是我没有站在你的角度来看,没有及时去了解你的感受,作为版主,这是失职,这点请你原谅。

 

另外,以后如果你接受不了某个人的言论,你可以及时的在你的帖子里跟帖,

直接告诉他本人,直接与他对话;直接表达你的感受,为什么要版主转达你的话?

 

当然,你也可以提醒版主,作为版主来说,我只能提醒劝勉对方,

而不会转达诸如”告诉他不要随便的用自己不良的居心来揣测别人”之类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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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9-8-27 19:58 | 显示全部楼层

出去除了几天差,以为这帖子沉底了,没想到越来越热闹!

 

我自己反省了一下,到这份上,我感觉到自身说起这个话题有点不合适。在辩论中,我觉得我们就像是约伯的朋友们一样。

 

愿上帝赐福永恒的信仰妹妹,愿上帝给她智慧,她必然会圆满的解决自己的问题,希望她幸福!

 

在神面前,一切人间理论都如尘土,让我们真诚面对,并保持沉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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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看这下该沉咯~[em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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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无中生有在2009-8-27 19:58:00的发言:

 

我自己反省了一下,到这份上,我感觉到自身说起这个话题有点不合适。在辩论中,我觉得我们就像是约伯的朋友们一样。

 

婚前性行为是犯罪(并且她自己也已经认识到了),大家只是在说事实,所提的建议也都是想帮助她。

约伯是没有犯罪。他的朋友非要说他是犯罪。(这种情况在教会也很多)

不知道你是怎么看的。

也不能说为了帮助人,就把罪说成不是罪吧。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8 13:21:5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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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7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永恒的信仰在2009-8-26 16:48:00的发言:

拜托楼上所有的各位,不要拿别人曾经的贴子话题作为论证来讨论好不好,我的贴子是就事论事,没必要大家都拿来在别一个贴子里大讨特讨吧

我们回帖只是为了回应婚前性行为是不是犯罪,是不小心扯到你的,没有背后说人的意思,如果让你不舒服,很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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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对犯错的弟兄姊妹说出那样的话,版主还帮他圆场。恶心!

他自己也不出来道歉。是基督徒的作为吗?

[此贴子已经被晨星于2009-8-28 10:45:49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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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又要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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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leobettor在2009-8-28 7:59:00的发言:

 

对犯错的弟兄姊妹说出那样的话,版主还帮他圆场。恶心!

他自己也不出来道歉。是基督徒的作为吗?

 

我的失职在于删除了婚姻与家庭的那篇原帖,在这里没有亲自把这位姊妹引用的帖子删除,而是让她自己编辑掉。

 

你最好去婚姻与家庭看看这个帖子《犯了淫乱罪,该怎么悔改》,完了再做定论吧?

 

笨鱼的原帖中有“对事不对人”的说明,原帖已被我删除,无法考证了。

 

你到这里来才几天?了解笨鱼有多少?对这个帖子了解多少?就这么打抱不平的?

 

希望你了解清楚以后再发言,血气之勇并不能成就神的旨意。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8 10:48:16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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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13:08 | 显示全部楼层

要好好保守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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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8-28 14:1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我们的出发点是为了活出神在我们身上的形象,以他所喜悦的圣洁守着自己的心灵与身体,而不是为了个人私欲“便宜行事”,那么,许多争论就自然淡下去了。俺用这个观点细细的看了所有的跟帖,发现正误并不是那么难判断呢。若我们弃掉神为婚姻设立的法则,又怎么能真正得到婚姻中那属天的、灵魂与身体完整的合一呢?  建议大家平静下来,问一问自己,我们的婚姻是否是为了那罪中之乐,若真是,又何需在言语上逞强?若出于软弱,又何需为软弱找借口?我们只需侍立在神的面前,为自己的软弱忏悔。当你为私欲作律师时,不要忽略一个事实,我们圣洁的天父就在我们身边。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9-8-28 14:17:23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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