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优奴1010在2009-3-23 21:46:00的发言:
可是死刑告诉我原来世界上还有那么一些罪,神不饶恕! 我虽明白灵魂的救赎之意,可是,真的就因为这些罪,那些人甚至都还没机会接触主,就已经被剥夺了生命,主最宝贵的恩赐之一!
很好奇地问一句:愤怒的刺猬,你站在哪一边,我看到你没有投票。
我没有投票,是因为没有时间与精力详细的阐述这个问题,所以,干脆就不投票了.
你有一个概念性的错误,将灵性上的赦免,与人在肉身承担罪责发生混淆.
如果是基督徒犯了罪(指触犯了世界的法律),那么,他若向神认罪,在灵性上的罪他可以得着赦免,但是,他在地上仍然要承担他犯罪的责任.比如一个基督徒犯经济欺诈,他是否向神求赦免之后,就不必承担责任,不必受地上的审判了呢?免受地上的审判你认为是公平的吗?受了地上法律的审判,你认为是神没有赦免没有饶恕他的罪吗?显然不是,你说,对吗?
因为人的堕落,人的罪恶,所以,在这个世界上,有必要有法律法庭和执法者的存在,你说,对吗?我们应当看到神当年也亲自地为以色列人颁下法规,作官的权柄也是出于神的(参罗马书13章).
对于基督徒个人而言,若有人得罪你,你应该从心里饶恕他,或者也可以(不是一定)放弃诉诸法律的权力,但是你没有权利要求别的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属(不管是信的或是不信的)放弃诉诸法律的权力.
回到死刑的话题,如果一个人已经得救,那么,他即有永生,地上的死只不过让他进入永恒里,与主同在而已.有些国家的死刑犯,在受刑前是有机会听到福音的....这方面,我们应该起来祷告,希望我们国家以后也能如此.
如果你说他因为死刑而没有机会听福音,那么,你怎么确定他活在世界上会有机会听到福音并接受主?也许他活着,会犯更多的罪,将来受更重的审判而已.
按着我的神学观,凡是主所预定的人,都必有机会听到福音并得救的,这个话题因为你的程度问题不作详细的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