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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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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与爱情”问答汇总(唐崇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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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8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是太好了,谢谢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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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18 20:57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后来根本不能坚持下去—定要离婚,这应当是不许可的;但是如果有人软弱到一个地步非离婚不可,也没有办法勉强、用律法强制禁止他们离婚,但是求主让他们在以后生活中,要尽量守住基督徒当守的原则。如果最后他们又软弱到一个地步非再结婚不可时,我们也只能再求主怜悯他,也不能禁止他,因为只可祝福,不可咒诅。不过,如果他再婚,不能在教堂结婚,可能在餐厅里面,牧师为他祷告就是了。这不是上好的,是次好的。

 

唐牧师的上述话有何圣经依据?如果没有圣经依据,这样的教导是不是有问题呢?那位弟兄姊妹有感动分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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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9-27 11:03 | 显示全部楼层
假若一对基督徒在婚前有性行为,而且怀了身孕。而他们在神的面前认罪悔改这样可以在教会举行婚礼吗?请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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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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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2-12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觉得如果他们是真心悔改,并在未结婚前有悔改的见证,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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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8 0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很好的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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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4 23:1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主 受益匪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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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3-7 12:0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分享,这个非常不错。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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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4-14 0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好 收藏了 呵呵
[em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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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23 23:53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辛苦,感谢!帮助很大,收藏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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