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人献为死祭是神所憎恶的,神从来没有起过这意,也从不作这种事情,这是我们知道的。神不接受的事情,我们也一定接受不了。神当然接受不了耶弗他将女人作死祭献于自己。然而,神接受不了的事情,人一定不做吗?神不能接受人拜偶像,以色列人没有拜吗?神不让以色列拜偶像,以色列拜偶像的事情不发生吗?以色列人背弃神拜偶像是真实发生的事情,神任凭他们这样行,就按着他们所行的报应他们。耶弗他如此行,也必因此得到自己当得的报应!然而,耶弗他并没有因此失去永生,那些拜偶像而不肯悔改的,却没有永生。耶弗他被列为信心的代表者,不是因为他将女儿献为燔祭,他被列为信心的代表者之列,是因为他始终坚持对神的相信就胜了一切仇敌,没有这信,他战胜不了以色列的敌人。这种信心一直支持着他走过一生。他虽然经历如此挫折失败(失女之痛),但因他仍然持守对神的信,他仍然能够因称信义。
燔祭不是活祭,这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耶弗他所许的这个愿是不能打折的愿,这也是毫无疑问的。耶弗他向着神生发了“将人献为祭”的想法,这是在律法之下的一大进步,律法只规定了可以将牛羊等物献于神,但是耶弗他对神的信,促使他不顾律法而要将人当作祭物献于神。可是他不了解,将人献于神,不是当作死祭献于神,而是当作活祭。新约圣经保罗就告诉我们,要将自己当作活祭献于神,是圣洁的,是神所喜悦的,我们如此侍奉他,乃是理所当然的。活祭的意义远胜过死祭,活祭是与主同生与主同死与主同复活。耶弗他,不是故意要犯罪得罪神,他的出衷是好的,心意是对的,只是因为不晓得神的真道,作错了,犯罪了。他为什么可得赦免被列入信心的代表者之列,也是为此。耶弗他虽然犯下如此罪行,但神知道他内在因向着自己的信发出的“不顾一切”的爱的回应。
说耶弗他的女儿没有死只是终生未嫁,是不足取的。哈拿将撒母耳献于神,好似活祭的例子,撒母耳并没有终生未娶,而是取妻生子。如果耶弗他的女人是一生在殿中侍奉神,凭什么不可以嫁?至少可以嫁给祭司为妻的。从来献于神的祭都是完全没有瑕疵的,耶弗他的女儿虽然是“以人作祭”的例子,然而,这位女子在神的眼中,也如同那完全没有瑕疵的一样。如果她已经不是处女了,这祭就为不洁。你们了解律法献祭的条文,都了解什么样的祭在神看来是洁净得悦纳的了。耶弗他的女儿,为了给神作祭,没有在她余下的时间里去找男人满足自己作为一个女人的渴望(他要求人要为她作处女哀哭,就表示说她如果活着不死他这辈子是想要嫁人的),她是舍了,为了神舍了。我们总是说,为了神割舍肉体是怎样怎样,但是,真的能做到,没有几个,那真的做到的,是神记念的。这里的姊妹,哪一个为了神能终生不嫁?你说耶弗他的女儿终生未嫁就是你们应该为之每年哀哭四天的。既是这样,这女儿没有嫁人就死去了,不应该因此被写入书中说“终生没有亲近男子”吗?神远比你们更体贴人。世界上,只有这一个女子是这样死掉的,他是耶弗他的女儿,神对她的爱,我们需要了解。
我们不能说是神将耶弗他的女儿送于死地。例如圣经中写到一件事,就是亚伯拉罕献以撒,神承认亚伯拉罕这样行是他做的,是他将这意思放到亚伯拉罕里面的。这是我们都知道的,是书中明明写明的。后来,以撒没死,因为神不会这样做“杀人给自己献祭”。亚伯拉罕之所以能接受神这样的指示,因为在他看来他是杀不死以撒的,神应许他从以撒得后衣如同天上的星地上的沙,他相信的是他即使将他献上为祭他也必再活过来,他也如同从死中得回他的儿子来。但我们这里的耶弗他,不是这种情形。耶弗他要将人献为祭,这种许愿,是出于他自己。这是神要对他进行裁决的事情,我们要分清楚。不要让理智上的迷乱使我们失了灵里是非判断的分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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