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eleazar)认为信徒会因为故意犯罪而失去救恩,这就是典型的因行称义,不承认也没用。
信徒如果故意犯罪就会失去救恩,那为什么《哥林多前书》第5章1-5节里那个收了继母的人最后灵魂会得救。
信徒如果故意犯罪就会失去救恩,那么不认主的彼得和淫人妻的大卫应该注定灭亡。
信徒如果故意犯罪就会失去救恩,那么因信称义就是大谎言。
信徒如果故意犯罪就会失去救恩,那么主耶稣说,我的羊听我的声音,我也认识他们,他们也跟着我。我又赐给他们永生。他们永不灭亡,谁也不能从我手里把他们夺去。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夺去。这段话就是吹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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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列举的经文不正是说明好行为存在的价值吗?不就是因为这些信徒“行的不好”,才有保罗“判断了行这事的人”吗?
真正的基督徒必会得救,这我一直是认同的。但我不认同的是那种“行为”“善行”提不得,一提就给扣上“靠行为称义”帽子的作法。
你怎么解释林前5-5最后一句。故意犯罪,救恩就没有了,这不是因行称义是什么。
你认为信徒会因为故意犯罪而失去救恩,这就是典型的因行称义,不承认也没用。
只有那个人悔改才能灵魂得救
因为大卫在上帝面前认罪悔改了
如果你(天蓬元帅)已经认同了那位姐妹把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当成是耶稣的救恩就再没有了,那么故意犯罪的人悔改了也没用,因为救恩再也没有了。如果故意犯罪但是悔改仍然得救,那么赎罪的祭就再没有了就肯定是指旧约的赎罪祭了。
圣经说,神所爱的必管教。一个神所爱的人,神会任由他沉沦吗。不要认为一个已经得救的人可以凭自己的坏行为和硬心就从神的救恩中挣脱出来,这是绝对不可能的。圣经说神以永远的爱来爱我们,永远的爱在原文中是固执的爱的意思。在神凡事都能,他必能拯救他所拣选的人,并且拯救到底,这些人就是信他儿子名的人。这也是圣经说的。
讨论的时候最好不要人身攻击,就事论事就好。对别人的不尊重可能极大的损害自己说话的可信度。
常青树看来比较火爆,不过建议脾气要改一改。
这里谁犯罪的时候是无意的,请举手。
再贴段经文,是上面某位弟兄贴过的
希7:25 凡靠着他进到神面前的人,他都能拯救到底。因为他是长远活着,替他们祈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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