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followjesus在2007-8-13 18:14:00的发言:弟兄说的好。 而且,神是公义的。 将来的审判是根据每个人在神那里领受的恩典大小的不同而决定的, 领受的越多,要求‘成果’也越多。
“惟有那不知道的,作了当受责打的事,必少受责打。因为多给谁,就向谁多取。多托谁,就向谁多要。(路12:48 )
当一个人,本来都没有资格结婚,但是他因为,信靠了神,神给他婚姻以后,这是神的恩典。但是,如果,结婚以后,他不去经营自己的婚姻,不去问神求智慧,同时完成自己的工作。那么,他和神之间存在的,不是领受的问题了,而是要不要,真信不信神的问题。 这个不指具体的那个谦卑的人,因为他的情况我不知道的很具体,我在这里泛指。
领受的多,是因为和神的关系好,所以,愿意付出的也多。我以前,遇到过一个华人教授,嘴上,老爱挂一句,上帝给我就这么多,我也就做那么多。结果,这个人的下场,丢了自己的工作,回国了。 因为,连我人都看出来了,上帝给了他其实很多,可是,他没有认识到这点。他可能认为,神要给他一个大洋房,那么才算多。
我不认为,上帝给一个百万富翁的东西,一定会多过给一个默默无闻的,小人物的东西。可能,给一个乞丐的东西,远远重要过给我们的。因为,当神能够给他一碗饭的时候,这碗饭,对他的意义,远远超过给我们一万块钱的意义。因为,如果,谁都不会或者都不能给他一碗饭的时候,只有神做到了这个。 但是,神在后面,可能要求这个乞丐做的事情,比要求我们的,来的更高。只要,那个乞丐,能够从那碗饭里,比我们更能够看到神,我想,他也是会愿意,为神做出,我们不能够做的事情 的。
所以,得到的东西,得到的恩典,请不要和我们的身份相关去做比较,去算价值。而是,看到,不管神给了我们什么,他的目的是,让我们通过这些东西,提高我们对神的认识,从而将生命交托给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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