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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我爱JES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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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性与神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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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5 14:43 | 显示全部楼层
另外被充给HIPPO弟兄,关于圣徒的坚忍:

改革宗是唯一坚信基督徒不会从恩典中再次堕落的教会。罗马天主教、索西奴派、阿民念派,甚至路德宗都认为信徒会从恩典中再次堕落,因此他们也就不相信“圣徒坚忍”这事。这个教义很容易被误解。这个名词的意义显然地指出,是信徒继续不断的行动,藉此而使他们在救恩的道中坚守恒忍下去。然而,事实上这个坚忍主要并不完全是指信徒的行动,主要乃是指神的工作,信徒在其中只是与之合作而已。如果只是靠着信徒自己的力量,那么他们就必然会堕落。严格地来说,不是人乃是神在坚忍。“圣徒坚忍”的定义是:“圣灵在信徒心中不断的运行,藉此而使那在信徒心中开始了神恩惠之工,得以持续下去,直到完成。”

二、圣徒坚忍教义的明证

圣徒坚忍的教义可以从圣经的经文中直接加以证明(约10:28、29;罗11:29;腓1:6;帖后3:3;提后1:12,4:18)。圣徒的坚忍是拣选教义的当然结果,拣选并不单是救恩的某种方式,也不单是一种叫人得救的方法,其最终目的乃是要达成救恩。坚忍也可以从基督为圣徒代祷的功效上加以证明。基督既为他们付上了救赎的代价,他们就必定不会从恩典中再次堕落。不但如此,基督不断地为他们代求,也是至终有效的(约11:42;来7:25)。我们更可以从信徒与基督奥秘地联合一事上看出坚忍是必然的结果。那些与基督联合,且已拥有永生的人,怎能再与基督的身体分离,并失掉永远的生命呢?我们是否可以假定说永生并不是永久的呢?最后,我们也确实相信,信徒在今生可以得到救恩的确据,因此也必定会有救恩的持久性(来3:14,6:11,10:22;彼后1:10)。如果信徒会有可能从恩典中再次堕落,那么我们就不可能拥有得救的确据。

三、反对圣徒坚忍教义的看法

人们常常这样说,坚忍的教义使人获得错误的安全感,使人懒惰、放荡、并犯罪。但这说法并不正确。虽然圣经说我们蒙神恩保守,但神同时也不断地要我们儆醒、勤勉,并时常祷告。有些人说圣经中有三类经文,是可以证明圣徒坚忍的教义是不正确的:
(1)圣经警戒背道离教的经文,如果信徒不会从恩中再次堕落,那末这类经文就是不必要的(太24:12;西1:23;来2:1,3:14,6:11;约壹2:6)。然而这些经文只证明信徒必须在坚忍的事上与神合作(参看徒27:22—25,以及本章31节也可作为这一点的说明)。

(2)圣经劝勉信徒要不断地作成成圣的功夫等经文。如果他们是不断地在恩中,那么此类经文就似乎是不必要的。
然而这些经文只不过是要使我们看到,神也用道德的方法,来达成他的目的。

(3)圣经中也记载真正背道离教的经文(提前1:19、20;提后2:17、18,4:10;彼后2:1、2)。然而这些经文中所提到的那些人,并不能证明他们是真信徒。圣经中别的地方也特别提到,有些人自称是信徒,但事实上却并不是真信徒(罗9:6;约壹2:9;启3:1)。约翰论到这样的人说:“他们从我们中间出去,却不是属我们的;若是属我们的,就必仍旧与我们同在。”(约壹2:19)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5 14:43:00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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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5 20: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爱JESUS在2006-6-15 7:57:00的发言:
回LS弟兄: 象神,不意味着完全拥有神的属性. 或说跟神完全一样.

活着是基督, 意思是尊基督为大, 不是我们就是基督,与基督同等了. 我们永远是人, 与神永远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我爱JESUS姊妹,感到对上面的说法需要一些交通。
我的观点恰相反,在我认为,像神,是因为我们拥有神的生命,这个生命因为本质上就是神的生命,在属性上同神的生命一样同样有爱,有光,有圣,有义。活着是基督,是因为我们要靠这新的生命而活,并要让这生命活出来,就是彰显出基督。在这末后的世代里为神作见证。主耶稣说,你们是世界上的光,世界上的盐。应该看到这不是指那老旧的“己”,而是在我们里面的新的生命。我们基督徒要作光与盐,就是要我们活出我们的新的生命来。
关于基督,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基督是神与人两性完整的调和。在基督里面,既有神性,又有人性,既是完全的人,又是完全的神。为什么是这样,我不知道,因为这是神的奥秘。如果我们只是承认基督的神性或人性方面,我们就会犯错误。
我们必要像基督,其中一点也反映在我们的里面也是神性与人性的结合。这样的新人用“永远是人”来表达,有些欠妥。似乎唯“神人”更佳。当然,我们虽然有神性,但在位格上,我们永远不会等同于神。神是自有永有,万物因他而有的独一的神,而我们则是受造之物。在“位格”上,与神永远有不可逾越的鸿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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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00:4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述第47樓〝大梨〞的發言:
這是我自己的感受,和本段經文無關,希望兄弟有經曆主的愛的體會,就能明白我為何這麼說了

所有基督徒都應曾有不同經曆主的愛的體會, Hippo2004當然也不例外。
雖然〝耶穌〞曾說過 : "若遵行祂所吩付的,就是祂的朋友了。

只是 Hippo2004 自己從不敢對別人說 : 〝耶穌〞是我的朋友 。
只敢說 : 〝耶穌〞是我的〝君王〞。
〝耶穌〞是我的〝師傅〞。
〝耶穌〞是我的〝父親〞。

為甚麼要如此稱呼 ? 那只是Hippo2004 自己個人的感受而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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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6 03: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LS弟兄:

你认为什么是神性? 撇开神的本体属性不谈, 你认为人可以同神一样的圣洁,公义,良善,信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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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06:52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爱JESUS在2006-6-16 3:40:00的发言:
回LS弟兄:

你认为什么是神性? 撇开神的本体属性不谈, 你认为人可以同神一样的圣洁,公义,良善,信实吗?

我爱JESUS姊妹,你的问题让我感到很羞愧,我坦白说我没有作到圣洁,公义,良善,信实。我知道问题当然在我身上,所以我每天的祷告中都求主保守我作一个顺服主,依靠主的基督徒,而不是依靠天然人的本性和能力。

神性顾名思义就是属于神的属性,性质。如神圣,公义,信实等。

彼得后书1:4说:“因此他已将又宝贵又极大的应许赐给我们,叫我们既脱离世上从情欲来的败坏,就得与神的性情有分。”这句经文告诉我们,雖然我們这些基督徒原是屬人的、天然的,但我們藉着重生已經得著了神聖的生命與神聖的性情。就是说我們與神性有分。我这里想再次强调一个容易误会的地方,雖然我們有分于神的神性,但我們絕不會達到神格,不能被人當作神來敬拜。若说人成敬拜的对象-神,是褻瀆神。但不承認在基督裏的真信徒有神聖的生命和性情,也是錯誤的。
之所以连续和姊妹讨论神性与人性问题,是因为我认为基督徒在每天的生活是要经历基督,活基督、活神性,而不是要改良我们的人性。改良人性是宗教的东西,其他宗教都有这方面教导,也确实满足了人们追求美善的心理。但是必须看到我們天然的人性裏,沒有神性,沒有復活,也沒有光。这一点主在和尼哥底母老先生谈话时已经清楚地表明了。尼哥底母老先生认为主耶稣是从神而来的教师,所以他想得到主耶稣的教训好改良自己,但是主直接了当说,“我实实在在的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能见神的国。”无论怎样改良的人还是旧造的人,而重生的人则是在新造里。

主祝福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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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6 12:41 | 显示全部楼层
请LS弟兄参看我第一帖。神性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神本体的神性,如自有永有,全能,全知,全在,全智等。另一方面是指神的道德属性,即神的全然圣洁,全然公义等。

这新人是照着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弗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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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被圣灵重生的意思,即我们新生命里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

你说拥有神性是指我们身体或灵魂一部分成为神了,我们活着就应当是活生生的基督在世,你是这个意思吗?如果是,那么非常抱歉,我绝不能认同你的观点。神性+人性只有主耶稣基督身上体现,因为他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我们拥有神的形象永远是且只能是完全的人---只是这个新人恢复了神造人的本意。

经历基督不是自己成为基督,而是让基督在生命中掌权,过顺服的生活。

再提一下活着就是基督这个话题,我知道有一些人把这种口号换成“我就是基督”这是极端错谬的,保罗的这句话是说他要活出基督的样式,也就是活出神造我们的本意,有真理的仁义和圣洁,但不是说他成为了基督。基督永远只有一位,那就是道成肉身的主耶稣。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16 12:46: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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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16 2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JESUS姊妹,有些话题还需要再解释一下。
首先,我所谈到的神性是指神生命所特有的性质,(The Nature of God‘s Life), 偏重于性情,也就是你所指的道德属性:圣洁,公义等。而不包括你所指的神本体的神性,如自有永有,全能,全知,全在,全智等,这些都是神所固有的,而任何其他生命永远不会有的属性。彼得后书一章说我们有份于神的性情,不是说我们会全知全能,而是说我们的重生的生命有圣洁和公义,爱与光的属性。同样,活基督不是说我就是基督,而是要让基督的生命,要让神圣重生的行情在我们的生活中彰显出来。当然,我们重生的生命有可能不成熟,所以你会看到有的弟兄姊妹更圣洁一些,更赋予爱心与公义,有些弟兄姊妹则很不如。要知道即使我们得到重生,有了神圣生命的性情,但我们并不是一下子就成圣了。由此你也会明白我们拥有了神性,或是我们的灵里有了神性,但我们并不会成为神,哪怕是我们的一部分也不会成为神;不仅如此我们也不会成为基督,基督是神永远独一的那一位。简单的打个比方,儿子像父亲,但儿子就是儿子,父亲就是父亲,无论怎么样相像,他们之间的关系是永远不会改变的。所以,我们会像基督,因为我们有基督的生命在我们的里面,但我们不会成为基督。另一方面说,我们天然人的生命本质上是堕落的,不具有神圣与公义的性情。我在教会里,经常看到弟兄姊妹们圣洁的样子,看到他们的爱心,他们的的宽容与忍耐,他们的脸上如同有着光辉...赞美主,从这些圣坛的身上,我看到神性在人性上的体现,看到基督生命的彰显。
论到我们与基督的关系,我们都是基督身体的一部分,也许我们的地理空间时间不同,聚会在不同的地方,但基督的身体是不可分的,身体的每一部分也都有其功用。
说到神造人的本意,我请姊妹和我一起重读创世纪一章26节:
“神说,我们要照着我们的形像,按着我们的样式造人,使他们管理海里的鱼,....
And God said, Let us make man in our image, after our likeness: and let them have dominion over the fish of the sea, ....”
这里神说“我们的形像”,“我们的样式”,如果仅仅读中文会以为“形像”与“样式”是一回事,参照英文会发现它们是用了两个不同的词,”image“和”likeness“前者偏于外在的”形象“,而后者”likeness“则偏重于内在的属性,如情感意志等方面。说明神造人的本意不仅要人有神的形象,更要人有神生命的性情。
接下来的一节说: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像造人,乃是照着他的形像造男造女。
So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
可见,起初人亚当并没有神的”likeness“,需要来到生命树前吃生命树的果实,接受神的生命和性情。由于撒但的破坏,亚当堕落了,失去了吃生命树的机会。因此在属于亚当的旧造里,从来没有一个”完全的人“。而属于基督的新造里,我们再也不是“单纯”的人(100%属人生命的人),而是有神的生命和神生命的性情在我们的里面,我们也不会成为”完全的人“(100%属人生命的人)。而人有神的形像和样式的不是神的目的,神的目的是要人来代表他管理海里的鱼......,彰显神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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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6-6-17 03: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你大部分要表达的.

我看我们的分歧在于你认为新人是不是仍然是人的问题.

新人有真理的仁义与圣洁,符合神创造的本意,但他的本质仍然是人.就象机器人,它就算有人一般的智慧,或者将来有人一般的皮肤,它仍然是一台机器.

新人与旧人都是人,新人与旧人的区别是: 新人归正到神创造人的本意里了(即新人拥有了真理的仁义与圣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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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0 18:0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爱jesus"姊妹的第一楼的帖子很不错,值得一读...
我曾也读过一些其他观点的文章,可以相互对照补充。..
下面的是我转贴的。...

“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创一:27
  创世记第一章26及27节告诉我们,神造人是照着神的形象(image)造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若是指我们人的样式就是神的样式,那么神也是有头有眼有手有脚的吗?或是说:亚当被造时确是象神,但现在的人类败坏了,都不象神了!那么现今人类的样式与当初的亚当不同了吗?或是说:这形象是指属灵方面,不是指肉体。那么当初神造亚当是造了个灵体吗?这几种讲法,好象都不太合理。
  到底什么是神的形象呢,圣经中每提到“神的形象”(image of God=lmago Dei)就用来解释“人的本性”(human nature)。换句话说:人性在本质上是属于神的形象的。在创世记第一章的记载里,叫我们能认识,人生的几个基本观念:因为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所以,第一,人的创造远超过一般受造之物。人与其他任何动物在本质上在价值上完全不同。因为惟有人是按照神的形象造的。第二,人是个有灵魂的活人。人里头有灵(Spirit),这灵是能直接与神相交的;人能敬拜神,能认识神。而且人的灵是永存不朽的(immortal)。第三,神把人放在祂所造的世界中,赐人有超然的权柄与能力,叫人可以管理(dominion over)这世上其他受造之物。
  所以从创世记的记载里确实叫我们看到神造人原本的心意。人的确具有神的形象。无论是人外面的表现和内里的质素,确实是将神的形象显示了出来。可是人犯罪堕落了。人既吃了神吩咐不可吃的果实,必须承受公义的审判,就是“吃的日子必定死”。这“死”使“神的形象”遭受破坏。犯了罪的人不再象当初被造时的人的本性,具有那种完整的神的形象。人就不能再享有神的形象原来所附的特权,也不能再随时与神相交,更不能再全权统管被造之物了。人失去了神的荣光;人明亮的眼睛所看见的只是自己赤身露体。最后,人被赶出伊甸园,人要劳碌,人会死亡。
  现在人需要什么?需要救赎!需要神亲自救赎,来得回神的形象!
  耶稣基督来到人世间、完成了神救赎罪人的功夫。凡信祂名的人,都不至灭亡,反得永生。
  什么是永生?怎样才是一个得永生的“人”?
  当人犯了罪,人就失去了神的形象,不再具有那种属灵、公义、圣洁、永存的天性。然而,他仍然是个“人”(是象神而不似走兽的)因此,人里头还是具有理性,具有道德。不过这种优良的人性,已经彼自己的罪性所遮掩,所利用,使自己理性的判断和道德的价值,毫无准则,随环境而浮动;甚至以别人所指所说的,来定估自己的看法想法。当人获得耶稣基督的救赎,得回了神的形象,就成了“新造的人”。人就重新回复了与神交通的功能,且以神为准则,来表达他的理性和意志。在新约中称一个得永生的人为“新造的人”。“这新人在知识上渐渐更新”(西三:10)“有真理的仁义(公义)和圣洁”(弗四:24)。很明显的,这新造的人是具有神的形象的。雅各书三:9也论到,具有神形象的人应有的尊严和威望。换句话说:失去了“神的形象”的罪人,只有借着基督的救赎,才能使人回复到神创造时人原有的样式,就是具有“神的形象”的人。
  今天你我基督徒,确实与世人不同。既然罪得赦免,有了作神儿女的权柄,也就满有神的形象。应当把神放在我们生命中的真理、公义、圣洁、尊严反射出来,叫世人从我们身上看见神。这样,我们就真是神的形象了。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6-6-21 9:58:47编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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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6-6-21 00:43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我爱JESUS在2006-6-15 12:44:00的发言:
所以凡有血气的,没有一个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称义的.(罗3:20)

人称义是因为"神设立耶稣作挽回祭,是凭着子稣的血,借着人的信”(罗3:25)

旧约的人称义也是如此。因为主是神,他的血可以遮盖从前,现在,将来的人的罪,旧约时代的犹太人,如希伯来书例举的信心之人,若他们凭着信心相信神的应许,相信弥骞亚的到来,他们就会因着主的宝血和他们的信心得救。

那么旧约的赎罪祭什么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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