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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12-11 1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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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酒的问题,你考虑的角度是“圣经并未禁止”,而我考虑的角度是“见证”与“讨神喜悦”。有些事情,神并不禁止,不意味着“神喜悦”,这是我们要注意的。
在这里顺便讲一讲解经的原则。我们在探讨一个问题之前,应先放下“为自己”的心;例如一个本身是好酒的人,他里面先有一颗想喝酒的心,然后就在圣经里寻找可以喝酒的理由,这样的寻找,自然只能得着一个错误的答案了。
有些人他们本身虽然对于喝酒并无嗜好,喝不喝都不是问题;但是他们常常遇到不能不应付的喝酒场合,若是不喝,朋友的情面过不去,若是喝,良心感觉不安,所以他们自然就希望找到可以妥协的理由。另外还有些人,他们自己虽然是不喝酒的,但亲友中有许多是喝酒的,为着避免使亲友们难堪,他们也希望有折衷的解释。
这些情况都会影响我们在寻求真理的时候得到的答案,所以应该先把这些难处放在一边,然后追求真理,这样才能得着满意而正确的答案。
我们承认,圣经的确没有说到信徒不能喝酒,只说“不可醉酒”。但我们可不可以反过来问:“圣经有没有说信徒可以喝酒?”这恐怕更难找到满意的圣经根据了!
耶稣变水为酒的神迹是许多人认为基督徒可以喝酒的有力经据,因为耶稣既变水为酒,可见耶稣必定赞成喝酒。这样揣测可能是对的,但只是一个“不确定”的“对”而已。
首先,耶稣行这个神迹的目的,是否为着树立一个基督徒可以喝酒的示范?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圣经说:“这是耶稣所行的头一件神迹……显出他的荣耀来:他的门徒就信他了。”可见耶稣行这个神迹的目的,是为了增加门徒的信心,而不是树立赞成基督徒喝酒的典范。
其次,耶稣所变的酒是否给门徒喝了?圣经并未说到耶稣与门徒曾喝了这酒,所以这至少是一个不能确定的事情。
第三,当时的葡萄汁对于犹太人是一种普通饮品,耶稣变水为酒,变出来的是“葡萄汁”,又或者是低度的葡萄酒,不是我们中国人常喝的白酒,这两种酒的差别是很大的。所以我们用耶稣变水为酒的神迹作为基督徒可以喝酒的理由,是不够充分的。
而保罗劝提摩太:“因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再不要照常喝水,可以稍微用点酒。”表明由于身体患病的需要,对身体有益时“可以稍微用点酒”。同时,这句话表明提摩太平时是个不喝酒的人;他虽因“胃口不清,屡次患病”,仍不肯稍微用点酒,连保罗也觉得他有点过偏,因此对他说“可以稍微用点酒”。
圣经中的拿细耳人是分别为圣奉献归神的人,在他们“离俗归耶和华”的日子中,要远避清酒和浓酒,直到他们还俗为止。可见圣经以喝酒为属“世俗”的事情,要“离俗”就不要喝酒。拿细耳人是新约信徒的预表,新约所有信徒都是“拿细耳人”,应分别为圣归神。所以,我们若要作一个“离俗”的信徒,就不该喝酒,否则必失去与世界分别为圣的见证。
为什么我要谈到喝酒的事情,因为我自己在和这些同工一起吃饭的时候,大家都喝酒,我自己也不好做那个“另类”的人,也陪他们一起喝。在吃饭之前没有一个人是打算要喝醉的,但结果大家都醉了,这是事实。这样的情况势必削弱我们为神作见证的力量,等于是把光放在斗底下。
更可怕的后果在于,一些信徒在初信主时,会自动地觉得基督徒不应该喝酒,或在喝酒之后良心受控告,正如他们在赌博、说谎的时候会感到良心失去平安一样。然而他们看到传道人也喝酒,甚至卖酒,那他们就渐渐不再理会良心的提醒,放胆去喝酒,那我们岂不是叫别人跌倒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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