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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7-3-10 1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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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与第四项教义 论人的败坏,归向神及其方式
第一条 人原是照神的形象造的,他对于他的创造主和圣灵的事上具有真正与拯救的知识。他的心与意志是正直的,他的一切情感是纯洁的,全人是圣洁的;但他因受魔鬼的煽动就背叛了神,又误用了自己意志的自由,就丧失了这些优美的恩赐;相反地把自己陷入内心的盲目,可怕的黑暗、虚空和判断的谬妄中,在内心与意志上变为邪恶、背叛、顽固、情感不洁。
第二条 人堕落后按照自己的形象生儿育女,一败坏的族类产生了败坏的子孙。因此亚当所有的后裔,除了基督之外,都从他们的始祖承受了败坏,并不是由于模效,如古时伯拉纠派所说的,乃是由于邪恶本性的传殖。
第三条 因此所有的人都生在罪中,本为可怒之子,不能行拯救自己的善事,倾向邪恶,死在罪及其捆绑中,若没有圣灵的重生之恩,他们既不能,也不愿归向神,既不能改革本性的败坏,也不能倾向于改革。
第四条 然而,人堕落之后,在他里面还保留自然之光的余辉,藉此他对神,对自然之物,和善恶之分还拥有些知识;对德行、社会的治安,仍能维持外部的善良行为。但这自然之光不足以领人对神有得救上的知识(不能认识神),不能领人得到真正的改变,而且在自然和民事上他们也不能正确使用这知识。尤有甚者,人在各方面把这光完全弄暗了,在不义中把它给压住了;如此他在神面前情不可原,无法推诿。
第五条 我们要同样去看神藉摩西之手交给他的选民犹太人十条诫命的律法。虽然藉着律法显明罪恶之重大,并使人更加知道罪,但是它不能指出救法,也不能赋予力量,解救他脱离悲苦,并且既因肉体上的软弱,而把犯罪者置于咒沮之下。人不能靠此律法而得救恩。
第六条 因此,为那自然之光和律法所不能行的事,神便藉着圣灵的工作,藉着圣道,或使人和好的服事完成了:这道就是有关弥赛亚的佳音,藉此神乐意拯救在旧新约之下相信的人。
第六条 神旨意的奥秘只对旧约之下少数的人显明,在新约中(不论人与人之间的区分)却将他自己启示给许多人。这种安排的原因,不在于一个民族比另外一个民族更优越,也不在于他们更善于利用自然之光,乃完全由于神出于主权的美意和白白赐予的爱。因此那些虽然不配,反有缺欠,却领受了如此伟大,如此恩慈的祝福的人,应当用谦虚与感恩的心承认这福分,要同使徒去赞美,不要存着好奇心去窥探神对别人审判的严厉和公义,说神未有施恩给他们。
第八条 凡蒙福音所召的人,都是真实被召的;因为神在他的话语中,极诚恳地真实宣布了什么是他所悦纳的,即一切蒙召者,都接受邀请。此外,他诚恳地应许,将永生和安息赐给凡到他面前而相信他的人。
第九条 那些凡蒙福音所召的人,若拒绝前来,悔改归主,错处不在福音,也下在于福音中所提供的基督,也不在于那用福音召人并赐各种恩给他们的神。错处乃在于他们自己,其中有些人蒙召时,不顾他们的危险,拒绝生命之道;其他的人,虽然接受,却不容这道在他们的心中留下永久的印象;因此他们的喜乐既从暂时的信心而主,不久即消失,他们便跌倒了;还有些人因忧虑和今世的快乐把这道的种子给挤住了,不能结实—我们的救主在撒种的比喻中已经教导了。太十三章。
第十条 但其他被福音所召的人,顺服此召,悔改归主,这并非在于人自由意志的适当运用,藉此使他们比别人出人头地,使他们有足以相信归主的同样恩典,如伯拉纠派骄傲的异端所主张的;乃完全在于神,他既从永远在基督里拣选了属他的人,就使他们相信并悔改,把他们从黑暗权势中拯救出来,又把他们迁到他爱子的国里,使他们可以赞美那召他们出黑暗入奇妙光明者的美德,并不以自己夸口,乃指着主夸口,这是照着使徒在各方面所作的见证。
第十一条 便当神在选民里面成就他的美意,或在他们心内成就真正的改变里,他不仅使福音在外表上传给他们,并用圣灵大大光照他的心,使他们正确了解并分辨神属灵的事,乃用圣灵使人重生的效能,渗透那人的心底,打开并软化已经关闭而刚硬的心扉,并使那未受割礼的心受割礼,把新性情注入他已死的意志,他使之复苏,使之从邪恶的、悖逆的、倔强的,变为善良的、顺服的、温柔的,使之活泼强健,好像一棵树,结出善行的果子。
第十二条 这就是圣经所最称赞的重生,并名之为新创造,从死人中复活,也就是神在我们里面不藉着我们帮助而产生的生命。但这新生命并不仅由福音外部的宣传,道德的劝勉所产生的,也不是在神成就了他的部分以后,人是否重生归主,还是以人的能力为定;显然地这乃是超自然之工,是极有能力,同时也是极其可喜悦的,惊人的、神秘的、不可言喻的;其功效并不次于创造与复活,正如那受此工之主的灵所感动圣经的著者所宣布的;所以凡在心中有神这样奇妙运行的人,是确实、无误、有效地重生了,并且实在相信。因此,这被更新了的意志,不仅被神所激动、影响,而且因此影响成为自动的了。由此,也可以说人由于所接受的恩典,自己相信悔改了。
第十三条 这种运行的方式,信徒在今生是不能完全领悟的。虽然如此,他们只要知道并经验靠神的这种恩典,能以心里相信并爱他们的救主,便觉得心中安息与满意了。
第十四条 因此,信心被认为是神的恩赐,并不是因为它是由神向人提出的,而任凭人取舍;乃是实在由神所赐给、所呼出、所注入给人的;这也不是因为神将相信的能力赐给人,然后期望人运用自己的自由意志,去同意得救的条件,并实际相信基督;乃是因为那使人立志行事的,甚至在众人里面行作万事的主,产生相信的意志,也产生相信的行动。
第十五条 神没有义务要将这恩典赐给任何人:因为人没有先给他作为偿还的根基,怎能叫神偿还呢?不是的,人除了罪恶和虚伪之外,别无所有。因此,领受神恩典的人应当永远感谢神。凡领受者,或是完全不顾这些属灵的恩赐,而对自己的情况感到满足:或是未想到自己的危险,而空夸自己所没有的。至于那些在外表上承认信仰的,而又过正常生活的人,我们必要按照使徒的榜样,尽最大的善意去谈到他们,判断他们,因为我们不知道人心底中的隐秘。至于尚未蒙召的人,我们就应当为他们向神祷告,他是使无变有的。我们万不可以高傲的态度对待他们,就好像那使我们与人不同的,乃是我们自己一样。
第十六条 但人由于堕落并未停止为受造者,他有悟性有意志,使全人类堕落的罪并未剥夺他的人性,乃是把堕落与属灵的死亡带给了他;所以这重生之恩并未把人看作毫无知觉的木石,也未将他们的意志与属性夺去,亦未对之施以强迫;乃在属灵方面苏醒之、医治之、改正之,同时用甜蜜的、大有能力的方法使之折服;从前在那里有肉体的悖逆横行,如今在那里有甘愿和诚恳的心灵顺服开始掌权,这顺服使我们的意志得到真正属灵的恢复与自由。因此,除非那可佩服的,行作各样善事的主,在我们里面动了工,人不能凭自己的自由意志希望从堕落中复原,他因妄用自由意志,从无辜的境况自陷于毁灭中。
第十七条 正如神藉其全能的运行(工作)延续并支持我们的生命,并不排除,而反需用方法,藉此神本着他无限恩慈与善良来运用他的影响,以上所述神用以使我们重生的超自然方法,也不排除,或推翻福音的用途,这福音就是全智的神命定作为重生的种子与灵粮。因此,众使徒以及继承他们的众教师,将神的这项恩典虔诚地教导人,为要荣耀神,抑制一切骄傲,同时却并不忽略用福音圣洁的教训,未遵行圣道、圣礼与管教;所以,直至今日,无论是施教的,或是受教的,决不可在教会中试探上帝,将他乐意密切配合的分开。因为恩典是藉劝勉所赐的;我们越甘愿履行本分,神的这福分往往就越显著地在我们里面运行,而他的工作就更直接地被推进了;各样的方法,以及拯救的效果的一切荣耀,惟独永远属于神。阿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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