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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归来滴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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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以撒 系统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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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6 13:5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名小花 于 2016-2-29 20:34 编辑

C、耶稣的人性   

       ①家世与人性的表现。另一方面,圣经也明确教训,基督具有真实的人性。他是由童贞女马利亚所生,是大卫的后裔(路一: 30-3l; 二: 6-7。太一: 1; 罗一: 3; 加四: 4)。他具有血肉之体,「凡事与他的弟兄相同」(来二: 14,17)。并如常人一般,耶稣的智慧和体格,与日俱增(路三: 40,52)。

       在基督的生活中,我们常常看到他表达常人的需要和心情,如饥渴、疲乏、忧愁、喜乐等(太四: 2; 可三: 5; 路廿二: 44; 约四: 6)。

       耶稣在开始传道前,受到魔鬼的试探,后来并常遭魔鬼的骚扰(路四: 1,13; 来二: 18)。他从人生的经历中,学习顺服(路廿二: 28; 来五: 8)。他在受难前的一星期中,特别是在十字架上的心情,圣经有深刻的描述,足证耶稣的人性。在客西马尼园中祷告时,感觉极其忧伤,几至于死(太廿六: 38-39; 可十四: 34)。

       在十字架上时,他仍想念他母亲日后的生活,托付约翰照顾马利亚(约十九: 25-27)。他感到神的离弃; 在临终前将他的灵魂交付天父手中(太廿七: 46; 路廿三: 46)。

       ②受死与复活的证明。耶稣在十字架上断气丧生之情景,有许多人亲眼见到,包括罗马的兵丁(约十九: 32,35)。他的身体被埋葬,并由兵士看守墓口(约十九: 38-42; 太廿十二: 65-66)。

       复活后的救主曾亲身向门徒显现,叫他们触摸他的身体,并在他们面前进食,以证明他带着肉身复活(路廿四: 36-43)。为要解除门徒多马的疑惑,耶稣命他触摸他手中的钉痕和肋旁的伤痕(约廿: 25-27)。以后耶稣并向五百多名信徒显现(林前十五: 3-8)。

       信徒罪得赦免,并有永生的盼望,是建基于耶稣复活的事实上; 而基督的复活则是建基于他的受难(林前十五: 14-19; 罗一: 4)。基督的受难若是真实的,他就必然具有人性和身体,否则将只是一种幻影「若无真正肉身,就无真正受难; 若无真正受难,就无真正复活; 若无真正复活,就无真正盼望,一切将归徒然(林前十五: 14-18)。新约教会在起始即激烈驳斥一切否认耶稣具有人性的异端(约壹四: 2-3)。

       ③基督与罪的关系。耶稣虽具有人性并带着血肉之体,曾遭受各种试探,但他是无罪的(来四: 15)。他确曾担当我们的罪,作为赎罪的羔羊,但这并不影响到他本身的道德品格(林后五: 21; 彼前二: 22)。 是由圣灵怀胎而生,必无原罪所辖制。

       圣经中记载着很多关于圣人的过失,但从未提起耶稣曾犯过罪。耶稣自己也从未表示他是有罪的,或祈求天父的赦免。反之,他曾询问犹太人,他们是否能找出他的过错(约八: 46)。

       有两段经文似乎暗示,基督并不是完善的。一次是关于耶稣受洗的事。 约翰的洗被称为是悔改的洗。 当耶稣来到约但河,要受约翰的洗时,约翰曾想拦阻他,但耶稣坚持要行这礼(太三: 7, 11, 13- 15)。约翰的洗礼是当时很普通的一种礼仪(约三: 25- 26)。耶稣决定受约翰的洗, 可能包括数种因素。第一,耶稣不久就将开始传道,他的福音主题和约翰的相同(太三: 1- 2比较可一: 14- 15)。耶稣藉着这洗礼, 公开表示他和约翰站在同地位。 约翰也认清此点(约三: 25- 30)。

       第二, 耶稣这个举动,也公开承认,约翰是神特差的开路先锋,为天国的福音铺路(路一: 76),引入一个新的阶段(太十一: 10- 11)。

       第三,耶稣愿意履行一切合宜的礼仪。他生为犹太人,要作犹太人的榜样。举例而言,割礼不但是立约的表记,也象征罪恶的割除(申卅: 6),然而他的父母按照律法,给耶稣施行割礼(路二: 21; 参22, 24节),虽然他们明知他是神的儿子,不沾罪污, 不需被洁净。

       另一处经文是论到一个犹太人称呼耶稣为「良善的夫子, 」 耶稣反问他为何对他作如此的称呼,并说,「除了神之外,再没有良善的」 (可十: 17- 18)。耶稣似乎在这里否认它是良善的。但事实并非如此。 这人虽尊重耶稣,但显然只当他为一位律法教师,并未认他为神的儿子。 耶稣的回答是要对他指出,即是律法教师也不能被称为是良善的,因为只有神是良善的。若要称耶稣为良善的夫子,就必须信认他是神的儿子。


D、双重性格的必要


       基督必须具有人的性格,因为他来到世上的目的是要拯救人,因此他必须成为人,以致能作人的代表,并且替他们赎罪(来二: 14)。 基督不仅要拯救罪人脱离魔鬼的捆绑及罪的惩罚,而且要领人走上公义的道路。 他与得救的人联合,并为他们代求,这一切的工作都必须要一个有常人经验之人来成就的。但是,另一方面,他也必须是一个无罪的人,否则就没有资格和能力替人赎罪(来七: 26-27)。因此只有一个救法,即是由神的儿子亲自降世,道成肉身,作神与人之间的桥梁,以完成这项救赎工作(提前二: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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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6 14:0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名小花 于 2016-2-29 20:35 编辑

三、圣经关于基督位格的教训


A、一个位格



       基督虽然具有两种性格,但是他只有一个位格,即神的位格。

       圣经在三方面的证明此点:

       ①圣经从未提到耶稣是具有双重位格的。耶稣也从未用复数的语气来称他自己的; 或表达他内心中存着彼此之别,似同三一之神彼此的对话(诗二: 7; 约十七: 1等)。

       ②圣经指出,虽然亲自成了血肉之体,并成为我们的长兄,然而他却自始至终是神的儿子(加四: 4-5; 来二: 11,14)。圣经从未称说耶稣只是一个具有神的能力的人; 而一再申述,耶稣的历史是起源于神儿子的降世。

       ③圣经有时论到耶稣神性方面的行动,有时论到他人性方面的行动,但是却都是通用在一个位格上的(例: 约四: 6,26)。


B、神人基督


    ①自道成肉身之时起,圣子永远是一位神人。但是,在另一方面,神或圣子的本身并没有受到改变。神仍旧是三位一体,并没有增加或减少。圣子也并没有改变成人,而只是取了人的性格。

    ②道成肉身,进入世界后,圣子在工作上自愿地顺服圣父(约五: 19,30); 尊父为大(约十四: 28)。他并没有失去神的位格和地位(约十七: 5,11),但是为了要成就救赎罪人的工作,而降世为人(腓二: 5-8)。在另一方面,圣子以神人的地位,得到特别的权柄和荣耀(腓二: 9-1l)。这权柄和荣耀,有别于圣子本身所掌有之权柄和荣耀。

       ③基督神性的行动,或他人性的行动,都因道成肉身而被称为是基督的行动。他被称为是全知,全能的,也被称为是知识和权柄完全的。然而这些形容都是描述一位基督。

       ④基督以中保身分所作的一切工作,都是以神人的地位和身分来完成的。我们不能将它们区别为在神一方面的工作或是在人一方面的工作,甚至包括他的受难和埋葬。保罗说: 「基督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在第三天复活了」(林前十五: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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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无名小花 于 2016-2-28 21:34 编辑

第四部 论基督 第三章 基督的地位
   

       本章是论到神人基督在他的经历中所居的不同地位,自降世时起,直到他荣耀的再临。在这整个过程中,基督曾先后居处两种不同的地位中,即贬降的地位和高升的地位。他的经历包括降世、受苦、遭难、埋葬、降到阴间、复活、升天、掌权、和再临。主要的经文是腓立比书二章6-11节。(参路廿四: 26; 林后八: 9; 加四: 4-5; 来一: 3; 二: 9-10; 四: 14-15)。


一、贬降的地位


A、降世


       ①道成肉身。道为何要成肉身呢?基督为何要降临到世上来呢?亚当若没有犯罪,神子是否会取纳人的形体,降世为人呢?根据圣经的启示,圣子的降世直接与人的犯罪有关(路十九: 10; 约三: 16; 林十五: 3; 加四: 4-5; 提前三: 16; 来二: 14-15)。

       加尔文提出四点理由,解释圣子降世的原因:

     (一)罪人与神之间筑有一条鸿沟,是人所无法通过的。惟有神亲自降世为人,并且取得人的形像与性格,才能在神与罪人之间,建立起一条通达的道路。

     (二)藉着圣子的降世,使罪人感觉到救世主的接近,减除无法高攀的颓伤心理(提前二: 5; 来四: 15)。

     (三)圣子降世,成为我们的长兄,并且将他的恩典加给我们,使我们靠着恩典,也成为神的儿女。他说: 根据圣子降世为人的事实,「我们可以相信,我们是神的儿女,因为那本来为神的儿子,从我们的身体取得身体,从我们的骨肉,取得骨肉,这样就成为和我们一致的。我们所特有的,他不拒绝,因此他所特有的,我们也可以得着,所以他和我们同样可以在一方面是神的儿子,一方面又是人的儿子,他自己说过: 「我要升上去见我的父,也是你们的父,见我的神,也是你们的神」(约廿: 17)。因为这个缘故,我们有承受天国产业的保证,因为神的独生子已认我们为他的弟兄; 我们既是弟兄,当然和他同为继承产业的后嗣(罗八: 17   )」(2: 12 : 2金陵译本)。

     (四)因为世人都是罪人,非但无法代替别人赎罪,甚至没有能力为自己赎罪。而且人的罪不能藉着其他动物代赎,因此惟有依靠圣子。一方面他是圣洁无瑕疵的神,另一方面,藉着降世,成为个真正的人,来完成这救赎之工。他将自己献上,救赎我们脱离一切的罪恶,并且满足了神的公义。他在人的软弱上忍受死亡,而在神的大能上获致复活。

       ②处女怀胎。四卷福音书只有马太福音和路加福音记载耶稣诞生之事,但这两卷书都证实,耶稣是童贞女所生(太一: 20-23; 路: 26-35)。最早的使徒信经,已经把这件事实放在信条内。历代教会的信条,也都包括这项真理。

       我们可从三方面来分析处女怀胎的意义及其重要性:

       第一,处女怀胎与基督的神性及先存性有关。一般人的生命,是灵魂和肉身同时开始存在的。(此处我们不是讨论医学上关于受精的卵子在何一阶段时才能被称为是胎儿的问题。)但基督却在母腹中受胎前已经存在(约一: 1-4; 八: 58)。否认耶稣为处女所生,也就是否认他是永存的神。人无论怎样赞许他的人格道德,但基督若非神人,即没有代人赎罪的资格。

       第二,处女怀胎与基督的无罪性有关。马利亚的受孕,是由于圣灵运行的大能,胎儿被称为「圣者」,神的儿子(路一 : 35)。所以,耶稣在开始成胎时,从未被罪恶所侵,也不担负亚当原罪之罪责。他是属灵的,并是属天的(林前十五: 45-47)。按肉体和人情而言,他是亚当的后裔,大卫的子孙,但按圣善之灵而言,他是神的儿子(路三: 23-28; 罗一: 3-4)。

       但是,基督从处女受胎并不暗示,夫妇的性爱有何不洁净之处。性是神所赐的,凡神所赐的,都是好的(提前四: 3-4)。人的不洁净,不是因为他是父母性爱的成果之故,而是因为他是出自亚当,担负亚当违背行为之约所致的罪责和败坏。

       第三,处女怀胎和基督的人性及代表性有关。基督若不是藉着母体出生,而由其它方式进入世界,就不能成为一个真实的人,因此也就不能代表人类。藉着马利亚怀胎,基督取带了人的形像和血肉之体,不是一个幻影或特殊的灵体,故能代表人类,称我们为弟兄。

       ③虚己。他本有神的形像,并与神同等,却为了拯救罪人,甘愿谦逊虚己,贬降为人,作我们的大祭司,实现救恩之应许。

       对于基督的「虚己」之意义,曾引起神学上的问题。有些人认为,当基督在世的一段时期中,圣子曾自动「倒空」神性方面的性格,或将神性暂时搁置一边。他们主要的根据,大致如下: (一)耶稣的智慧和知识,如常人一般,是逐渐增进的(路二: 52)。(二)耶稣承认,他不知道末日的正确日期(可十三: 32)。(三) 耶稣也承认,他的一切工作,是按照天父的旨意而行(约五: 19-30)。(四)耶稣告诉门徒,天父比他更大(约十四: 28)。(五)基督在复活以后被神高举,那么在受难前必已暂时放弃神权和地位(腓二: 6-7)。

       这种解释乍看起来似乎有理,但实际上却是把圣子的神性和人性混为一谈,也没有划分清楚圣子和基督(神人)的地位。以基督身分而言,神确是高于他; 圣子来到世上也确是实行天父的旨意。但神始终是神,「道」并不因成肉身而改变他神性的本性。三位一体的真神,并不因圣子的降生而暂时减成两位。耶稣曾对尼哥底母说,他是「从天降下而仍旧在天的人子」(约三: 13)。

       耶稣在世时的确有时隐蔽他的神性和神权(太十六: 加上廿六: 53),但这是为着一意要成就他来到世上的目的。世人的确并不都认出他的神性,而只以常人待他,甚至他自己的兄弟,起先也不信他(可六: 3; 约七: 5)。然而,信他的人却都能认出他是基督(太十六: 16; 约一: 41,45,49)。

       「虚己」在此是指圣子自动屈尊贵的态度。他不因与天父有同等的高贵地位而紧抓不放,反倒谦虚下降为人。按他的神性而言,并无变化,但却取带了人的形体和性格。神与人联合,形式虽然不同,实体却并无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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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24 | 显示全部楼层
B、受苦


       圣子降世之目的,是要拯救罪人。为此基督「存心顺服,以至于死」(腓二: 8)。贬降的第二步,就是基督因我们之故而受苦。

       ①居住在罪恶之社会中。圣洁的神却居住在罪恶的环境中。基督天天与罪人接触(太九: 10),看到一般犹太人对神的无知和仇视(约五: 39; 太廿三: 37),及法利赛人的固执和伪善,并对他的敌对行为和诽谤(太廿三: 15,36。约十: 3l,33; 太十二: 24)。他经常受到魔鬼的试探和骚扰,并亲属的误会(可三: 21); 甚至他的门徒,有时也不了解他(太十六: 22-23; 可十: 35,37)。最后,他还被一个门徒出卖。

       由于他神性的全备知识,这些环境加重了他内心的痛苦。他从起初就知道谁要出卖他(约六: 64),也早知道必须要经受许多苦难(太十六: 21; 可九: 12)。

       ②经历十字架的道路。基督的受苦,在他遇难前的一段时间,更为酷烈。十字架的痛苦促使他祈求天父移开苦杯(可十四: 36)。他受到同胞的控告和遗弃(太廿六: 59,67),希律王和军兵的戏弄(路廿三: 11),罗马人的侮辱和嘲笑(路廿三: 35-36),彼拉多的枉判(路廿三,24-25),门徒的否认(可十四: 66,72)。当世人之罪完全放在耶稣双肩上时,在刹那之间耶稣甚至感到,神也掩面不顾他(太廿七: 46)。


C、遭难


       基督受苦以至于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二: 8)。巡抚彼拉多受到犹太人的压力而屈服,判决耶稣死刑。他忍受罗马刑法最残酷和羞耻的惩罚,被以色列国认为是受咒诅的一种死刑(申廿一: 2l-23; 加三: 13)。基督被列在罪犯之中,担当了我们的罪(赛五十三: l0-12; 太廿七: 22-26   ; 林前五: 21)。


D、埋葬


       第一,基督的身体被埋葬,除了证明他受死的真实性,另有深刻的意义。第一,他代替我们担负一切的罪孽,为我们经历罪的后果,包括身体之被葬,象征「出于土,归于土」的后果。叫我们信主的人,不再惧怕死亡。所以保罗称已死的信徒为在基督里睡了的人,等候复活的日子(林前十五: 20-23)。

       第二,基督的身体虽被埋葬,但救恩的成果却在此阶段已经开始显露。大卫的预言,在他身上得到应验(诗十六: 10; 徒二: 30-31)。他的身体不受朽坏,制胜了「出于土,必归土」的咒诅和后果。

       第三,基督的身体被埋葬,象征死亡和隔离。所以信主的人,藉着洗礼也象征旧人的死亡,过去的消逝,罪身的减绝和罪恶的隔离,以致与基督一同复活,成为新造的人(罗六: 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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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E .降到阴间


       关于基督降到阴间的实情,我们无法得到圆满的解释。一个原因是我们对阴间的实情缺少了解。诗篇十六: 10的文字,不一定要按字面直解。上下两个半句可作并行文解释,意指基督的死难并非是生命的结束,因为神要使他从死里复活。上半句的「灵魂」和下半句的(身体)「朽坏」,连起来代表人的生命,即神必不让耶稣的死,作为他生命的终了。

       天主教相信,基督在被葬后曾周游旧约圣徒灵魂的居所,向他们宣告,救恩已经完成,并带领他们进入天堂。这种解释面对严重的困难。因为,根据彼得前书三: 18-20,那些灵乃是在挪亚时代不信的人,而且主词是复活的灵,不是在阴间的灵。

       加尔文的办法是把「降到阴间」这句话用意喻作用,即基督在十字架上受到犹如地狱之苦。改革宗教会采取这种看法。海德堡教义问答第四十四条问: 「为何加上「他降到阴间」呢?答: 「为要叫我在面对最大的试探时握有确信并完全的安慰,因我主耶稣基督,在他一生受难中,尤其是在十字架上,已藉着他所受的无法形容的忧伤和痛苦及恐布,犹如地狱的苦楚,救我脱离地狱的忧烦和痛苦。」

       但是这种解释似乎与使徒信经的原意不符。使徒信经在论到耶稣的条文上,自圣灵感孕起,到二次再临止,句句都是按照时间的先后而陈。若单把「降到阴间」的语辞解作例外,把它放在「受死」之前,未免牵强。再者,「降到阴间」这句信条不屈原来的使徒信经,而是教会后来添入的,很可能是欲在使徒信经内包含诗篇十六: 10的含意,即是指通常人死后身体的状态。基督在受死后,如常人一般,他的身体进入死的状态,直到第三天复活。长老宗教会(和改革宗属同一个宗派)一般作此解释。作者也认为,这种解释较为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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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28 | 显示全部楼层
二、高升的地位


A、复活



       基督的复活是他的地位改变之初步。「神将他升为至高,(腓二: 9; 参罗一: 4)。他不复在半隐匿的状态下生存。基督于复活后留在地上四十天之久,向众门徒显示他复活的真实性,并对他们作新的指示(林前十五: 5-8; 徒一: 3-8)。

       ①复活之性质。基督的复活,不是所谓精神复活或正气常存。四福音都描述耶稣被葬的坟墓内所发生之情形。他的尸体已经不在墓内,因为他已经复活了(太廿八: 6; 可十六: 6二路廿四: 3-6; 约廿: 11-16)。他的身体和灵魂重新结合,成为复活的救主。他复活的身体与他受死的身体相仿,虽不全然相同。耶稣的手上留有钉痕,肋旁仍有剌痕。另一方面,他能在关闭的房间中自由出入(约廿: 19-20,26-27; 路廿四: 41,43)。他复活的躯体,不会受到朽坏的侵害(林前十五: 50),并带着身体升入天堂(徒一: 9)。

       反对复活的自然主义神学家,否认基督身体复活的可能。他们想出各种其它的可能性,设法解释耶稣复活之奇事。除了所谓精神永存的理论外,有些人认为,耶稣在十架上只是进入昏迷状态,误被认作已经死亡。过后他又苏醒过来,恢复活力。又有人声称,耶稣的门徒们私下偷移了他的尸体,然后对众宣布,他已复活。又有人认为,门徒们在悲痛之馀,眼目迷糊,幻觉中似乎看到耶稣。

       但这些解释与福音书及保罗的见证,完全相左。罗马士兵和其他观望的人,都看见耶稣断气的情景(路廿三: 46,48-49; 约十九: 32-35); 他的尸体并按照犹太人的规矩,用麻布和约一百斤的沉香没药裹扎绑紧,断无只是昏迷状态之可能(约十九: 39-40)。关于门徒们的态度,他们起先尚不信耶稣真已复活,岂会私偷尸体或受错觉之愚呢?(路廿四: 11-12,37-38)。何况墓口封闭,并有罗马士兵看守(太廿七: 62; 二十八: 4)。最后,耶稣在复活后曾公开露面,绝非能以死当活欺哄人的。

    ②复活之意义。第一,基督之复活,表明制胜罪恶和死亡。罪不再能在信徒心中作王,死也不再能使信徒惊悸(罗八: 33-34,1-2,11; 林前十五: 55-57)。

       第二,基督之复活,使信他的人得在神面前称义,因为基督已为它们付偿罪的工价,满足了神律法之公义要求,并获得属天的产业(罗四: 24-25; 彼前一: 3-4)。

       第三,基督之复活保护信徒的复活。他的复活「成为睡了之人初熟的果子,」叫一切信徒得到复活的凭据和盼望,都会换上那不朽坏的身体(林前十五: 20-23,5l-54; 林后四: 14; 帖前四: 14-17; 启一: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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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B、升天


    ①升天之性质。基督有形的升天,表明天堂是一个确实的处所。按他的人性而言,他从地上升到天上。按他的神性而言,他始终是无所不在,充满天地的。基督的升天也表明,他在地上的工作已经完毕,以后藉着他的灵指示教会,推广天国在地上(路廿四: 50-51; 徒一: 9; 太廿八: 19-20)。

       虽然只有路加描述基督升天之事(路廿四: 51-52; 徒一: 9-11。,马可福音的记载可能不是出自原著者之笔,因为许多古卷抄本只到第八节为止),但约翰曾在数处记载,耶稣对门徒提过此事(约六: 62; 廿: 17)。彼得在五旬节讲道时,也证明此事(徒二: 33-34)。

       ②升天之意义。基督升到天上,献上一次完成的祭,差遣圣灵来到世上,为信徒预备居所,象征信徒在天上之地位,并继续履行他的职位之任务(来六: 20; 约十四: 16-18; 十六: 7-10; 十四: 2-3; 弗二: 6)。


C、掌权


       ①「坐在右边」之含义。保罗对以弗所教会说,神叫基督升到天上,坐在他的右边,「远超乎一切执政的,掌权的,有能的,主治的,和一切有名的……又将万有服在他的脚下,使他为教会作万有之首」(弗一: 20,22)。这是应验大卫的预言(诗一一0 : 1)。基督站在大祭司前受质询时,也会当众预言,他将坐在天父的右边(太廿六: 64; 参来一: 3; 九: 24; 彼前三: 22)。

       神既是无形体之灵,基督之「右座」显然不是指方位,而是一种象征性的文字,表示权柄。按照一般世上的习俗,主人在宴客时,主客坐在主人的右边,象征荣誉和敬意。雅各和约翰曾请求耶稣,在他的荣耀里,赐他们两人坐在他的左右两边(可十: 36-37)。

       我们不必为着有形或无形的坐位而操心,应当注意的乃是它的象征性,即基督被神高举到荣誉的地位(腓二: 9-11)。

       ②「坐在右边」之职务。当基督升天时,他在世的工作确已完毕,但仍有未了之事。他坐在神的右边之主要任务,可以用一节经文简括之: 即他要建立他的教会,并制胜阴间的权柄(太十六: 18)。这项任务包括保护教会及教会内的个别会员,并克服一切恶势力之权力。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讨论基督之职务时陈述,故在此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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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8 21:32 | 显示全部楼层
D、再临


       ①再临之方式。正如他升天时之方式,基督将会有形地来到世上。这是在耶稣升天之日,天使向门徒指示的(徒一: 10-11)。保罗曾多次提到耶稣再临的真理。他勉励信徒要等候基督从天上降临(腓三: 20; 西三: 4),并安慰他们说,当主来临之时,无论是已睡了的信徒,或当时尚存活在世的信徒,都将一起与主见面(帖前四: 15-17)。约翰在拔摩岛上见证说,主要在云中降临,众人都要看见他(启一: 7; 太廿四: 30-31)。

       ②再临之目的。基督第二次来临,是结束他作中保的任务,并彻底显明他的王权(林前十五: 24-28)。那时,他要来审判世界,将硬心不悔改的罪人分别出来,永远并全然的与神隔离(太廿五: 41-46; 帖后一: 8-9),但凡真心悔改,相信并遵行他旨意的人,将领受天国之福分(太廿五: 31-40; 帖后一: 10; 多二: 13),永远与主同在(启廿一: 1-3)。罪恶的势力将被全部消灭,基督的国度永远建立(启廿: 10-15; 二十二: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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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20:2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四部 论基督 第四章 基督的职位
   

引   言:



       基督的职位,可以从他降世的身分和任务上找出。他降世为人,被称为是「末后的亚当」并「第二个人」。他是以人的姿态显现,因此他的任务乃是担负神在创造人时,原来嘱咐他的任务,即是作先知、祭司、和君王。基督的任务是要成就亚当所失败的,履行工作之约的责任。

       但基督的任务不止于此。由于亚当的失败,罪进入了世界。因此,基督不但要以先知的身分传扬神的旨意,并要使灵性盲目之人重见光明,驳斥并抵挡一切的虚谎。同样,他不但要以祭司的身分与神保持团契,并须将自己作为祭物,作赎罪的代价,并为罪人担当罪的后果。基督之君王任务,不但要以公义治理全地,并要攻击一切的不义,保守天国之子民,并制胜魔鬼。

       故此,基督担负双重的任务; 履行人原来的责任,并重建被人因罪而毁坏的天国。我们应当同样重视基督在这三方面的职务,不可重此轻彼,否则不但会错解其某一种的职位,而会对三种职位之了解,都会有错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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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2-29 20:2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先知的职位


A、圣经对于先知之概念


       先知的任务是代表神对人宣述他的旨意。旧约时代的先知如摩西,撒母耳和以赛亚,新约时代的使徒如彼得,约翰和保罗,可作标准的实例。先知若要宣示神的旨意,必须先从神处领受这旨意,否则虽有先知之名,却无先知之实; 口头上奉神的名说预言,实际上却只是要取悦于人(代下十八: 4-5,12)。所以先知职位的第一个要素,乃是从神处领受他的旨意。

       另一方面,单是领受而没有受托作为传达之媒介,也不是正式担负先知的职务; 如亚伯拉罕,马利亚等,都曾领受神特别的启示,但他们并未被召作先知。

       摩西不但是带领以色列民出埃及的一位领袖,他也是一位先知(申十八: 15, 18)。 先知的任务是传达神的旨意,说神要他说的话,作神要他作的事(代下十八: 13; 撒上十六: 12-13; 徒四: 18-20; 十: 27-29); 不畏权势, 不怕艰难(撒下十二: 1, 15; 林后十一: 23-   28)。


B、基督履行先知之职务


       早在摩西的日子,神已经晓谕以色列民,他要在将来兴起一位先知,传扬他的旨意(申十八: 18; 徒三: 22)。 约翰福音记载,耶稣来到世上是宣扬天国的福音,报告神悦纳人的禧年(可一: 14-15; 路四: 18-21)。他传达神的旨意,为真理作见证(约八: 26,28; 十二: 49-50; 十四: 6)。基督不但自称是先知; 他的听众也承认他是一位先知(路四: 24; 约四: 19; 太七: 28-   29)。

       基督在升天以后,仍藉着圣灵,差遣门徒行使先知之职务,并引领他们更进深地了解神的真理(约十四: 26; 十五: 26; 十六: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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