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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的想法可以理解。而他的基督徒女友的考虑是欠稳妥的。
首先她以一位还未结婚的准媳妇的身份,去对未来婆婆的赡养问题,提出意见,在身份上是欠妥的。
其次男方的兄弟是给父母寄钱的,没有说不给费用,而婆婆自己也有一千多生活费,你现在提出抚养问题师出无名。
再者,房子是属于男方个人的,不是父母给的,房贷自然是自己出,如果将来谈,能得到的最好的结果,无非是母亲去跟其他儿子过,这样男方就减轻个人压力,但是这样你们名声就不好,以前他对母亲再好也算废了。或者就是男方兄弟多出一点抚养费罢了。那你这钱拿不拿都烫手,不拿,你闹啥?拿钱,那你闹来闹去不就为点钱么?被大家这样讲又有什么意思?
女方是不是有在试探男方的意思?不然这样的做法无论从哪方面来看都是不够明智的。
女方现在只有等着,根本不能提出这样的要求。同时要让男方平时和兄弟父亲多多联系,多培养感情。
否则日亲日近,日远日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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