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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我的心正与不正又不是你说了算,你又不是标准。你可以有你的观点,为什么我不可以有我的观点,凭什么我的观点必须和你一样才叫正?
2、上帝赐给人脑子是用来思考的,凭什么我的观点必须得和你一样?你怎么看是你的事,即使我不同意你的观点,我也同样捍卫你有发表不同意见的权利。
3、你怎么看YZM是一回事,你有你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但你的看法只能停留在你的脑子和你的嘴巴里。如果要采取行动上惩治一个人,就必须要有证据,听懂么?你可以骂人神经病,不需要证据;但是若要真的把一个人抓到精神病院关起来,就需要证据证明这个人真的有精神病,听懂了么?
4、同理,我对YZM和那18个牧师怎么看是我的事,这是我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不需要事先征得你的批准,听懂么?但是如果我用我的看法当做标准去惩治那18个牧师,那就需要证据了,听懂了么?我享有跟你同样的思想自由和言论自由,都有对此事发表看法的权利,何来两样的砝码和两样的升斗呢?
5、我绝对支持寻找真相,但是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前面也说过,如果柴真的对自己的指控有信心,她完全可以耐心等待其它控告人的出现,也可以主动寻找其它受害人,搜集更多的证据,在核实后鼓励她们提出控诉。一个没有悔改的人是一定会再犯的,而再犯被抓到证据的机会就大得多。无论如何,真相是讲证据的,无论是前面13个大牧师,还是现在增加到18个大牧师,找到所谓的“真相”了没有?没有证据就谈不上真相,只能称为“18个牧师的看法”,就如你的看法仅仅是你的看法而已,不能称为“真相”,懂么?
6、平时我们所说的“教会执行惩治”这里面的“教会”范围指的是广义的普世教会的还是狭义的地方教会?CL上诉于“教会”,这个“教会”指的是哪个范围的教会?这是我要拭目以待的。到底谁授权这 18个牧师代表“教会”?他们是由谁、根据什么原则推选出来的?这18个牧师代表的又是什么样范围的“教会”?他们凭什么要求别人必须对他们的调查进行回应?这是我很想知道的。如果这18个牧师代表的是整个华人教会,那我岂不是无形中“被代表”了?
7、你说“教会(领袖)是有权柄的”,这句话我同意。我现在就是要看看你所说的“教会领袖的权柄”到底达到什么样一个范围。一个不是由众教会推选出来的所谓“教会领袖”到底能不能处理一个不属于自己牧养的教会的牧者或信徒?我的确是很想知道,这18个人能把YZM怎么样?到底“清理门户”是由本教会来执行,还是由别的教会“替天行道”?如果YZM所在的神州传播协会因为证据不足不接手CL的指控,那么中国大陆的教会是不是可以几个牧者商量,组一个“牧师团”代替神州传播协会对YZM进行调查和审判,甚至惩戒?如果这事可以成为先例,今后中国教会“海外派兵”就方便得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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