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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
使徒们反对的那些犹太人,从罪的角度看,他们认为需要割礼和献祭来除罪,这是要抵挡基督的十字架。
律法因肉体软弱不能行,而罪仍希望通过律法地位进一步牢固以保持对人的控制。
问题争论的重点是相对于除罪的角度的,一个人向神献祭,这不是罪,但想靠这个除掉罪恶,就出现了和基督的矛盾。
在基督之前,除了律法没有可凭借的办法,这种暂时的措施因基督到来而失去了对罪的意义,
针对罪恶和救恩,耶稣的功效是律法不具备的。没有“行割礼”的罪名,问题在于要以割礼阻挡基督的救恩。
不是遵行诫命有问题,而是要以律法和诫命称义有问题。
如果深究现在的问题,我认为在于罪和义的混淆。
“义”成了不可能,信徒始终要倔强的把自己留在罪的名下,
不停面对律法和基督的除罪选择,
遵行律法,害怕成了对抗基督,不顾律法,又与经文不合,
似乎要拿捏一个分寸,始终徘徊在救恩的线上,
俩只脚一边一个,不敢跨越一步,
遵守律法的步步提防,警戒自己不能转移了阵营,
就近基督的又说自己是罪人,要到律法下边去。
说到底是神学式福音的后遗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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