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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没接触福音而不信基督的人能否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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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2:15 | 显示全部楼层

基督教神学概论---伯克富(赵中辉牧师 译)

 

第三章 最后审判与末后光景
 
  
 一、最后审判

复活的教义与最后审判有极密切的关系。全人类在将来都要受到审判的事,不单是基督教的教训,而且也是全人类心中最深的信念。圣经明确地指出将来要有最后审判。旧约中已经早有提到(诗96:13;传3:17,12:14),新约圣经更是清楚提到(太11:22,16:27,25:31—46;徒17:31;罗2:5—10、16,14:12;林前4:5;林后5:10;提后4:1;来9:27;彼前4:5;启20:11—14)。

1、审判的主与他的助手

基督第一次来临乃是作中保,但他第二次来临时却要作审判之王(太25:31、32;约5:27;徒10:42,17:31;腓2:10;提后4:1)。基督得此尊位,是因他作成了救赎之大工,这也是他被高举的一步!天使们要作他审判时的助手(太13:41、42,24:31,25:31)。显然地众圣徒也要协助他完成审判的大工(诗149:5—9;林前6:2、3;启20:4),可是我们并不知道圣徒的真正责任是属于哪一方面。

2、受审判的人

圣经明明地指出,至少有两等人要受到审判,显然地,古往今来人类中任何一个人都要来到审判宝座之前(传12:14;诗50:4—6;太12:36、37,25:32;罗14:10;林后5:10,20:12)。有人认为义人不必来到审判台前,因为他们的罪已被赦免;可是这种说法与圣经的教训相反(太13:30、40—43、49;25:31—46)。此外,撒但与那些跟随他的鬼魔也要受到审判(太8:29;林前6:3;彼后2:4;犹6)。那些未堕落的善良天使是否要受审判的事,我们无从断定;然而我们从林前六章3—4节中也可以这样推断。在最后审判的事上,天使们要协助神来完成审判之工(太13:30、41,25:31;帖后1:7、8)。

3、审判的时期

最后审判既然是要临到每一个人,自然是在末世的时候,也即在死人都复活之后才执行(约5:28、29;启20:12、13)。审判要延续多久,我们并不能断定。圣经提到“审判之日”(太11:22,12:36),或“震怒之日”(罗2:5)。这日可能是廿四小时的一日,也可能象彼得所说“千年如一日”或“一日如千年”的一日。

4、审判的标准

圣徒或罪人受审,显然地是以神所启示他自己的旨意为准绳。外邦人要按他们自己的自然律受审,犹太人要按神的启示受审,新约信徒要按着启示,并加上福音的准则受审。神要按着每一个人的行为公平地审判。恶人要因恶行的程度而受罚,义人要因义行的程度而得赏(太11:22、24;路12:47、48,20:47;但12:3;林后9:6)。

二、末后光景

1、恶人末后的光景

有三件事值得考虑:

(1)他们受监禁之地

他们受罚之地通常被称为“地狱”。有些人否认地狱是一个实际的地方,他们认为地狱不过是一种主观的状态,甚至有人目前已经在此种状态之下,将来这种状态也要成为他们永久的状态。然而圣经显然地明指地狱是一个实有的地方。圣经称之为“火湖”(启20:14、15),“火炉”(太13:42),“监狱”,“无底坑”,“黑暗之坑”(彼前3:19;路8:31;彼后2:4);这些名称都是指一种实际的地点。

(2)他们将存留的光景

我们未能逐一地指出,恶人将来所要受的实际刑罚是什么!然而我们可以肯定地说,他们将完全失去神的恩典,将要在身体灵魂上受到各种无止境的创痛;此外还要在良心上受责备、忧伤、绝望,又要哀哭,并咬牙切齿(太8:12,13:50;可9:47、48;路16:23、28;启14:10,21:8)。将来恶人所受的刑罚也有不同的程度(太11:22、24;路12:47、48,20:47);要看他们生前所犯的罪多重,以及他们如何硬心拒绝真光而定。

(3)他们受罚的期限

有些人否认恶人将来所受的刑罚是永久的。他们坚持说:圣经所用的“永久”或“永远”等字样,不过是表示一段很长的时期。事实上圣经有时用到这些字时,确实似有期限性的;然而凡是有此种含意的用法时,经文也常特别指出这些意义。此外我们也有充分的理由相信,这些字在论到将来的刑罚时,并不含有期限性。在马太二十五章46节中,用同一字来描写恶人的永刑以及义人的永生;所以恶人的永刑若是有期限的话,义人的永生也就有了期限。然而我们知道圣徒所得的福分是永久的,这是无可怀疑之事。最后,圣经也用其他辞句来表明永刑是无止境的;例如地狱之火是永远不灭的(可9:44),地狱里的虫是不死的(可9:48);此外,那将圣徒与罪人隔开来的深渊也是不能越过的(路16:26)。

2、义人末后的光景

(1)新天新地

信徒们最后光景未临到之前,旧的世界都要过去,要有新天新地;马太十九章28节称之为“复兴的时候”,徒三章21节称为“万物复兴的时候”。天地都要废去(来12:27;彼后3:12),新天新地将要来到(启21:1)。将来的新天新地并不是完全无中生有的新创造,却是现今世代的更新(诗102:26、27;来12:26—28)。

(2)义人永远的居所

有许多人也认为天堂不过是一种状态,目前已经有人活在此种状态之中,将来此种状态也要存到永远。然而圣经教训我们,天堂乃是一个地方,是在天父家中的许多大厦(约14:2),信徒要在“内”,不信的人要在“外”(太22:12、13,25:10—12)。义人不但要承受天国,而且也要承受新天新地(太5:5;启21:1—3)。

(3)义人所得的赏赐

义人所得的赏赐,被称为永生;这永生不但是无尽的生命,而且也是丰盛的生命,不会有今生的一切缺陷与不完全(太25:46;罗2:7)。这永生最丰富的光景,就是要与神交往;这一点也是永生最有意义之处(启21:3)。虽然所有的义人都是有福的,但各人所得祝福的程度也是有所不同的(但12:3;林后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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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4: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听过福音的人死后,也用福音来审判吗?这样公平吗? (小小羊)

听过福音而不信的人,末日大审判时是用福音来审判。
没听过福音的人,末日大审判时也是用福音来审判吗?
这样不是很不公平?


的确!
对那些终其一生,都没听过福音而无法信主的人,
假使用福音来审判他们,这确实蛮不公平的。


问题是,届时,上帝是用『福音』来审判他们吗?
不是的!
上帝是用『良心』来审判他们!


古代的中国人、古代世界很多民族,终其一生根本就没听过福音,
这些人根本就没机会用自由意志来决定信主或不信主。
他们从没听过福音,所以,
审判不会用福音来审判,
审判是用他们的良心来审判。


良心,人人都有,听过福音的人有,没听过福音的人也有。


对听过福音而不信的人,用福音来审判,大家都能理解。
你知道规定之后,假使你依然决定要违反规定,那你被处罚,是罪有应得。


但是,对那些没听过福音的人,他们并不知道福音的内容,
可是,他们依然有良心。
所以,审判时,就照他们的良心来审判,这一点也没有不公平。


但是,照良心来审判,就表示他们通得过审判,因此有些人可以上天堂吗?
不是的!
他们一样要下地狱,只是不是因为没听过福音无法信主而要下地狱,而是因为他们通不过良心的审判,所以才要下地狱。


即使是照个人的良心,所有的人也都心知肚明:
从小到大,有谁从来没违反自己良心过?


连中国人公认的圣人孔子,自己都坦白说: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意思就是说:
七十岁『以后』,可以照内心意志而行,而且绝对不会违反良心道德。
这意思也是说:
七十岁『以前』,依然会违反良心道德。


假使圣人都不过如此,一般人呢?


所以,即使用良心当审判的标准,孔子一样通不过!
因为他一样,从小到大,从来没未曾违反良心过。
所以,审判的结果,只证明一件事:
孔子一样有罪!
所以,孔子一样不能上天堂,只能下地狱!
而他下地狱的原因,不是因为没信耶稣,而是因为他违反自己的良心,因为自己的罪,所以要下地狱去。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3)


没听过福音犯了罪的,也必不按福音灭亡。
听过福音犯了罪的,也必按福音受审判。


『我们确认除了基督的赎罪之外,任何人都没有救恩:那些曾听过但不信的人没有,那些未曾听过福音的人也没有。』(ICCP信仰宣言『关于不信者永远的命运』
第七条)


听过福音但不信耶稣的人,不能得救;
没听过福音的人,一样不能得救。


『没有律法的外邦人若顺着本性行律法上的事,他们虽然没有律法,自己就是自己的律法。这是显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们心里,他们是非之心同作见证,并且他们的思念互相较量,或以为是,或以为非。就在神藉耶稣基督审判人隐秘事的日子,照着我的福音所言』(罗2:14-16)


没听过福音的外邦人,照他们的『本性』、『是非之心』来审判,
因为他们借着自己的本性、是非之心,可以知道自己所做有罪无罪。


『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罗3:10)


这世界上,从以前到现在,没有任何一个有资格可以上天堂的无罪之人,
听过福音但不信的,没有!
没听过福音的,一样没有!






进一步阅读:
1.审判、奖赏、惩罚:标准和程度都不一样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6073075.html


2.ICCP信仰宣言:关于不信者永远的命运条文与讲解
http://blog.roodo.com/yml/archives/12450541.html


小小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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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康来昌牧师:
「两千年来,教会对外传福音,就是因为教会坚信,没听福音的人是灭亡的,如果他们不一定灭亡,没人要走遍海洋陆地,被杀被打受尽一切痛苦去传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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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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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6:17 | 显示全部楼层


圣经整体给我们看见的是:
1.没听过福音,那就用你的良心来审判你。
2.你的良心,一样会证明你自己有罪,而非你自己无罪。
3.所以,你下地狱,是罪有应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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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6:21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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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6-26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以下是引用捣蛋天使在2010-6-26 14:41:00的发言:


即使是照个人的良心,所有的人也都心知肚明:
从小到大,有谁从来没违反自己良心过?

连中国人公认的圣人孔子,自己都坦白说:
「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
意思就是说:
七十岁『以后』,可以照内心意志而行,而且绝对不会违反良心道德。
这意思也是说:
七十岁『以前』,依然会违反良心道德。

假使圣人都不过如此,一般人呢?

所以,即使用良心当审判的标准,孔子一样通不过!
因为他一样,从小到大,从来没未曾违反良心过。
所以,审判的结果,只证明一件事:
孔子一样有罪!
所以,孔子一样不能上天堂,只能下地狱!
而他下地狱的原因,不是因为没信耶稣,而是因为他违反自己的良心,因为自己的罪,所以要下地狱去。
『凡没有律法犯了罪的,也必不按律法灭亡;凡在律法以下犯了罪的,也必按律法受审判』(罗2:13)
没听过福音犯了罪的,也必不按福音灭亡。
听过福音犯了罪的,也必按福音受审判。

加红字的那句话!我十分不赞同,我认为孔子是很圣贤的人,就算他没听过福音,但是,他的所做,比现在许多听过福音的也好上千万倍,孔子说:敬鬼神而远之。孔子后来又说:五十而知天命!  这就是一个信的过程啊,我认为,孔子口中的天就是至大者,就是上帝。他只是没看过圣经,所以无法准确表达而已。孔子肯定能进天堂,人无完人,不知者不为罪,纵观圣经里惹上帝发怒的事例,都是那些人明知律法不让他们那么行,他们存侥幸心理去行,所以上帝震怒,但是,如同大卫所说的,神的怒气只是一时,慈爱是永久的。与主耶稣同钉十字架的强盗,没听过福音,尚且能进天堂,何况是孔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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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8:02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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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8:08 | 显示全部楼层
 

《尚书》:「惟时怙冒,闻于上帝,帝休,天乃大命文王。惟时上帝,集厥命于文王。天休于宁王,兴我小邦周。」
简译:当时文王的德政远播,上帝喜悦,于是上帝特别降天命拣选文王。
上帝又看到文王的公义仁德,决定把天赋的使命赐给他。

甚么时候,上帝对于人的喜恶是系于人类德性的良窳?
因为你有好行为,所以上帝喜欢你,立你为戴维王,是这样的吗?

《诗经》:
「皇矣上帝,监观四方,求民之莫,维此二国,其政不获,上帝耆之…帝迁明德。」
简译:伟大至高的上帝呀,祂鉴观四方,看到四方百姓的哀伤,于是要替民众挑选安邦定国的君王,可惜因为商、崇二国的淫荡,竟然把政教弄的败坏沦丧,
上帝因此痛恨….上帝对德行光明的人特别眷顾。

甚么时候,上帝像观世音菩萨一样,高高在上,观察天下百姓,本来选了好君王,后来看到那个君王不好,于是无能为力之下,又后悔选了这君王,而上帝对于好德行的人却又特别眷顾?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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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6-26 18:09 | 显示全部楼层

讲到『天』的时候,到底可不可以,我们要小心区分。
状况不同、条件不同,会让答案有很大的差异,所以不能一概而论。

1.华人是最早认识真神的民族
这句话大错特错!
除了被上帝拣选,对他们做出特殊启示的希伯来人之外,全世界从来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民族,是认识真神的。
人要能认识真神,只能透过特殊启示。
特殊启示有二:
1.圣经
2.耶稣
古代中国二者都没有,所以不可能认识真神。
这种『华人是最早认识真神的民族』的说法,是胡说八道,显示出讲这话的人对特殊启示毫无概念!
华人只有普遍启示下一些对于神的模糊概念而已,那和认识真神差距可大得很!
这种华人是最早认识真神的观念,事实上,反而显示出:
耶稣基督救赎并非唯一的救赎之道、圣经并非认识真神的唯一真理与管道,
不靠耶稣、不透过圣经,人一样能信真神而得救。

很多爱传福音的人,根本不知道自己讲的话错乱的程度与严重的后果,已经到乌撒扶约柜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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