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引用hippo2004的帖子都报错,我就不引用了,直接对你说吧。
你认为“信”的决定权在人手里,就是说,人有能力去信,去悔改,主动寻求神。但圣经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并且圣经也让我们看到了,如果圣灵不首先将人的石心换成肉心,人就不可能悔改。
也就是说:不仅救恩是神所赐,就连信福音的信心也是神所赐,人在这方面都如加尔文所总结的“完全堕落,全然败坏。”
另,“《使徒行传》 13:48 外邦人听见这话,就欢喜了,赞美 神的道;凡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 ”我想,“预定论”的概念你非要说“指定论”或其他理论,都是概念上的问题。我想,“预定”这个词的意思应该跟这句经文中的预定一样。我们传福音以后欢喜快乐,不应该因为某些人做了决志祷告或者某些人表示愿意接受耶稣,而是“预定得永生的人都信了”。但总有人理解为“因为他信了,所以才得永生。”就跟这节经文所表达的意思不一样了。
还有:
《约翰福音》 10:25 耶稣回答说:“我已经告诉你们,你们不信。我奉我父之名所行的事可以为我作见证; 《约翰福音》 10:26 只是你们不信,因为你们不是我的羊。 耶稣也说,他们不信,是因为他们不是他的羊。为什么不说:你们不是我的羊,因为你们还没有信。甚至后来说:
“我父把羊赐给我,他比万有都大,谁也不能从我父手里把他们夺去。 ”
这应该就可以证明救恩是稳固的。
还有:
《约翰福音》 17:9 我为他们祈求,不为世人祈求,却为你所赐给我的人祈求,因他们本是你的。
耶稣既然不为世人祈求,那么他为什么人祈求呢?父所赐给耶稣的人是谁呢?是已经信耶稣的,还是将要信的,还是预定得救的呢?
最后,如果你不服我上面所说的,不服“预定论”,也就罢了,我不会说你是异端。但你否认地狱和永刑,那就应该有资格被称作异端了:
有经文说:
《启示录》 14:9 又有第三位天使接着他们,大声说:“若有人拜兽和兽像,在额上或在手上受了印记,
《启示录》 14:10 这人也必喝 神大怒的酒;此酒斟在 神忿怒的杯中纯一不杂。他要在圣天使和羔羊面前,在火与硫磺之中受痛苦。 《启示录》 14:11 他受痛苦的烟往上冒,直到永永远远。那些拜兽和兽像,受它名之印记的,昼夜不得安宁。” 拜兽和兽像的“这人”是人吗?既然是人,这人受痛苦要经历多久?当然是“永永远远”,而且是“昼夜不得安宁”。
还有:
《启示录》 21:8 惟有胆怯的、不信的、可憎的、杀人的、淫乱的、行邪术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说谎话的,他们的分就在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这是第二次的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