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aw 按照解经,“信与不信”是指信的和不信的,不是有神律法的和没神律法的,更不是分发生关系的和没发生关系的,就是信耶稣是神儿子的和不信这个的!不能同负一轭。你说的那年代的事,那年代人不认识耶稣。
即使照律法讲,神也没同意以色列人与外邦人通婚,有多处经文的。可以肯定,如果就你说的那年代,一个以色列人从别国娶回一个老婆,那是得罪神。问题在于你说的女方是已经被掳掠,成为了某以色列人的财产,这是一个“娶外邦人”的必要条件,这是和从她父家娶回来完全不同的。尽管不能理解当时人的认知,但不能和外邦人通婚却能和掳来的人结婚是那个时候人的“良心”。
你说“耶和华同学”,这是你的罪恶。你自己,也拉上了你的母亲,不怕地狱,可我作为基督徒劝告你,神说有的就准备好了!我未信之前,对信主的人不屑一顾,认为他们是愚昧的,后来我信了,我才发现自己更加愚昧,原因是定愚昧和智慧的权柄在神。你说那是智慧,神让凭这智慧的灭亡,那是智慧吗?神的软弱总比人刚强!人不屑一顾的道理,神拿出来救人脱离自己无法对抗的死亡!更让人畏惧的说“大话”--“你只要信”!
你的智慧在神看为愚拙,不能自救,不但不能认识神,反而拦阻智慧的你认识神。
虽然我的嘴常常是谄媚,可我仍要说“我爱神”,因为他的爱深! |